听妈妈讲你过去的事情
37) 违法事件(五岁)
我们家里,平常爸爸在家,妈妈上班,宝宝上幼儿园。
下午幼儿园的车送宝宝回来后,爸爸负责带着宝宝。
这一天,妈妈刚好不忙,在家里。宝宝一放学,就看到了妈妈。
书包还没有放下,宝宝就严肃的跟妈妈说:“妈妈,即使是家长也不能打孩子,否则是违法的。”
哦?妈妈觉得莫名其妙,平日看到妈妈都是高兴的又笑又叫,要好吃的。今天怎么了?这么一本正经,说话郑重其事。
妈妈听了宝宝的话,本来没有放在心上,心想,我的宝宝爱还来不及呢!怎么舍得打?那都是不合格的父母做的事。
但是看着宝宝严肃的神情,妈妈知道,不能敷衍孩子,也必须严肃的回答。
“是吗?为什么?能不能说说看?”妈妈蹲下来看着宝宝的眼睛问。
原来,今天在学校里,幼儿园的老师给她们讲了《未成年保护法》。今天宝宝才知道,她是有法律保护的人。
妈妈心里暗笑,宝宝长本事了。其实,她大可以放心,虽然妈妈脾气不好,但是却从来没有打过她一巴掌。因为妈妈知道,体罚痛的是孩子的身,伤的却是孩子的心。那种事,妈妈不会做。
妈妈也郑重的告诉宝宝,妈妈知道了。
宝宝好像腰板也硬了一样。
这个节点,算是平常的翻了过去。
当时的爸爸,在宝宝和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守在前面的代销店里。
代销店的老板娘开了棋牌室,村里游手好闲的人,都聚在那里打牌赌博。
老板娘服务很周到,还给她们提供饮食服务。谁想吃什么,只要掏钱,就给他们想办法作。
爸爸是这里的常客,宝宝放学后,也跟着爸爸在小店里玩,那么多零食,想吃什么就自己拿,最后走的时候和老板娘一起算账。
宝宝小时候,身体弱,一遇到感冒,不挂盐水就不会痊愈。有几次竟成了肺炎,住进了医院。
所以,妈妈是谈病色变。在妈妈自己带孩子的时候,特别注意饮食的调节。不让宝贝上火。因为,在妈妈的印象里,每次感冒,都是由上火引起的。
爸爸带宝宝的日子,妈妈一再交代,要多喝水,少吃方便面,辣条一类的零食。特别是辣条,可神了,每次吃都会上火。要赶紧处理。偏偏方便面与辣条还是宝宝的最爱。
可是,爸爸是个很有主见的人,总是埋怨妈妈杞人忧天,无事找事。自顾自,我行我素的以自己的方式,带着宝宝。
这一天,妈妈下班回来,听到宝宝在咳嗽。一贯神经过敏的妈妈,大惊失色,问:“怎么,又感冒了?”
要知道上个礼拜才刚挂完盐水,妈妈每月发的生活费有限,已经扔进诊所了。这怎么又感冒了。肯定是他爸只顾自己打牌,不管孩子,让她自己随便吃零食,不喝水,导致上火感冒的。
妈妈气急败坏问爸爸:“你是不是又让她随便吃辣条方便面了?”
爸爸漠视又不耐烦的扫了妈妈一眼,估计妈妈若不是体重不小,那一眼就直接进垃圾桶了。
然后说:“她自己要吃,我也没有办法!”
面对这种,不负责任又无赖的态度,妈妈估计自己再多说必定是一场争吵。
因为妈妈认为,一个五岁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吃了垃圾食品的后果。她只知道口腹之欲。作为监护的大人,有责任带她远离垃圾食品。照顾好孩子的日常生活。而不是扔她在小店里自己玩。
妈妈不想与爸爸争吵,转脸问宝宝:“宝宝,难道你不知道吃方便面不好,会上火吗?上火容易感冒吗?妈妈不是告诉过你了吗?”
妈妈无奈,无力,又气,又恨,又怕。
气的是宝宝这么不懂事,妈妈的话不听,可她还是个孩子,能那么办?
恨的是,爸爸作为一个成年人,没有责任感,只顾放纵自己,忘了还是爸爸的身份。
怕的是,要是又感冒了,妈妈已经没钱了。要知道,爸爸向来在看病上都是顺其自然的,有钱就看,没有钱就不看。妈妈不会那样做,可是借钱,时值月底,大家都是手中正紧。怎么办?
妈妈有点想哭,看着宝宝,有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爸爸一边看着妈妈小题大作的样子,眼睛里又扫了一梭子厌恶。
听了妈妈的话,向来和妈妈关系好的宝宝,理直气壮的说:“爸爸就让我吃自己喜欢的东西,妈妈不让,你不是好妈妈!”
小嘴撅得高高的,下巴微微扬起,一副愤愤不平,被人剥夺了权利的受害者模样。
呵?妈妈气的心里一声冷笑。好个不知好呆的家伙。好心当做驴肝肺了!我不是为了你吗?你还这样?
不管你的人,倒成了好人了!
妈妈本来就是火爆脾气。
正好身边有宝宝玩耍用的棍子,妈妈二话不说,捡起来,就朝宝宝屁股上抽去。
一看妈妈要打人,这个她可没有见过。宝宝三下两下连跳带蹦的到了大门外。站在对面路边上,气愤的跳着脚大叫:“你违法,你打人违法!”一副义正辞严,怒不可恶的样子。
从来没有见过宝宝如此,听了她的话,怒气冲天的妈妈不由一愣,看着她那样子,不知为何,怒气全消,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一边隔岸观火的爸爸,听见这句话,也收了他厌恶的表情也噗嗤笑了。
这时,妈妈才想起,人家是有《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人家政府里有靠山,上面有人。怪不得这么腰杆硬。是妈妈忘记了。
妈妈一副无赖的态度说:“我就是违法了,你去告我吧!”
宝宝依然气呼呼的站在大门对面,怒视着妈妈。
妈妈撤兵了,后来,爸爸劝宝宝:“你告了她,你就没有妈妈了”一场风波最终平息下来。也没有什么结果。
事后,每次想到宝宝气愤的样子说,你违法!都不禁想笑。
宝宝那么小,维权意识已经那么强了,这是好事。那天,如果不是话赶话赶在那儿,妈妈是不会拿起棍子的。(为什么恰恰手边有根棍子?)
从那开始,妈妈更注意自己与宝宝之间相处的方法了。
那件事,本来是一件很不开心的事,可是,每每想起,都不禁想笑,那么肯定是快乐多过阴郁,就当做一件快乐的往事记录吧!
哈哈。
上一篇母亲节与妈妈的生日
下一篇我八岁了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