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第二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第三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第四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派卫兵妥慎保护。
第五款 德宗陵寝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祀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并由中华民国支出。
第六款 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第七款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来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第八款 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特别保护。
《我的前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