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
我爱上了人,是爱吃人!
绿色的风吹着无形的草,掠过我的脸庞,若是时间停止在这一刻该多好!再没有恶心的东西侵蚀自己的胃,在没有无极限的耻笑与鄙夷。我叫玊玉,今年十岁,你以为我应该是一个每天背着书包,有母亲热情拥抱的小男孩吗?有种应该叫就是,有种应该叫不是。我的房子是大地,别墅是街道,在那里住偶尔有垃圾桶里的点心和过期的报纸。八岁那年,我偷偷吃了家里厨房的菜刀,咸咸的、脆脆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妈妈以为家里进了小偷,天天夜不能寐,不敢出家门。对,就是这个胆小如鼠的妈妈,在亲眼看到我吃了连毛都没有剩下的一只鸡后将我毫不留情扔出家门,我也不想再回去,我怕他们有一天会成为我的食物!
现在的我过的很好,游梭在别墅与房子之间,现在的我很富有,每天可以吃到好多的血。有时候会问自己为什么与别的小朋友不同,但看到那鲜红色的流动液体时,又感到自己拥有别人拥有不到的幸福。白天休息,晚上活动是我离家后的作风,晚上是个有趣的世界呢,昨天晚上我在下水道看到一只身上挂满菜叶的小胖鼠,我苦苦追了半小时,终于追到肥肥嫩嫩的晚餐,刚把手伸下去准备动手时,我看到了小小胖鼠,哈哈哈,在等等吧,等一群小小胖鼠变成小胖鼠,那个小胖鼠变成胖鼠时,我就 嘻嘻嘻。打道回府,只能吃个泥土米饭凑合一下了,今天去看了我的那小小卡哇伊鼠,屁股圆润了不少,像个稚嫩的小桃子。生活有条不紊继续着,好的时候可以吃到鸡胸,喝到狗血,一般的时候只能钢铁菜配泥土米饭凑活一下。经过悉心照顾,我终于吃到了老鼠一家,我把心、肺掏出来储藏起来当小饼干吃,血挤出来放进塑料瓶子,十瓶不错的饮料,可惜的是我没忍住一下子吃了所有的肉,味道也是不可比拟的。我也喜欢吃巧克力丝滑般的烟灰,芥末般的油漆,薯片般的纸盒,泡泡糖似的塑胶。
所有的东西都很美妙,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诠释美妙。
今天,夜晚的风打破一切宁静,一深情款款红衣女子映入眼中,坐在我的旁边,她问我你相信不相信有一个可以预知未来的人?“信,当然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许多不可解释和无法理解的事情,就像我无人理解,无人宽慰,无人发现,我们对世界充满希望,可惜世界并不友好,给予我们生命,却控制我们的生活,剥夺我们的幸福”。泪水划过脸庞,侵进干渴的唇纹,滋养着暗红舌头,我抬起头,看到月光下她白晢的侧脸,烈焰红唇,心里不经微微颤抖,引入一股热流。她看着我,我低头不语,脸微微泛红,那个无声的夜晚,滋养着爱情的萌芽,孕育着爱情的果实,那个独特的夜晚,我没有觅食,她眼神带来的微光,让我浮想联翩,难以动弹。
在这个无形的平行空间里,谁也控制不了下一秒会发生的事情。
走在畅通无阻的道路上,她看到一对满身鲜血夫妇躺在车里,转眼间那辆车便驶过眼前,与拐角冒出来的大车相撞,现场一片混乱,事故发生的十五秒内周围一切相对静止,残碎的玻璃渣嵌入皮肉,暗红色的液体参杂着粘稠的絮状物从车缝慢慢涌出来,警笛声,无语的悲歌,逐渐映入耳中这样的事情已不是一次发生,她永远也阻止不了悲剧的发生,只能默默承受良心的谴责与不安。当一个人面对一次一次的无能为力时,唯一的选择就是逃避。她叫王玉,清纯可爱,美丽动人,十岁后她感觉自己可以预知未来发生不好的事情,自己应该是噩运之神边偷偷跑出来俘虏,之后的她每天都心神不安,惶惶恐恐,妈妈带她看过许多各种各样的医生,依旧没有什么变化,慢慢的,妈妈看她疯疯癫癫也无可奈何,最终抛弃了她。她在一天夜里散心时遇到一个傻傻的瘦瘦的男孩,他告诉她,他每天只会生活在黑暗里,每天吃着不是人吃的东西,脏乱不堪,她感到他不可思议,但突然想到自己,便也作罢,她感觉他的身上有一种力量,可以治愈自己的伤口,安抚自己不安的内心。仅仅一面,她便爱上这个非同人类的男孩子。
若是下一秒会爱上你,我想我会努力克制自己。
就这样,无家可归的她与被人抛弃的我开始在一起生活,她接受我的怪异,我相信她的言语。没有提前的预谋,没有后来的打算,我们白天一起进入梦乡,晚上一起寻找食物,我舔掉超市的玻璃门,她进去挑选自己喜欢的食物和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我啃掉家里无人的铝合金门框,她进去寻找自己热爱的衣服与鞋子,偶尔我们也会一起喝点小酒,为她摘朵路边的玫瑰或野菊,她的笑就像春天绽放的花朵,点缀着我百般无聊的生活,和她在一起我再没有感觉到原来的与众不同的不安,她也不在再感到不安和谴责。孤单的日子因为有她便不在孤单。我们还有一个可爱的伙伴,叫哈皮,是一条黑的发亮的流浪狗,我们一起逗它。
“我要和你一直在一起,直到我死,我都不会放过你,哈哈哈”。
“哼,臭不要脸你真讨厌”。
“嘻嘻,我就一直缠着你,看你怎么办”。
“小心我打你,你过来,嘿嘿”。
嬉笑声让寂静的夜不再孤独,含羞菊花轻柔绽开,也不知道为谁而开。
意外和惊喜,你永远也不知道哪个会先来!今年的我已经二十八岁,长期吸食血肉的我已经开始面部腐烂,我每天都尽可能i避免与她眼神相对,可她倒是不建议,给我擦掉脸上的积血,割下多余的残肉。我好想和她平平淡淡,普普通通做一个常人,不必苟延残喘,偷偷摸摸的活着,再多的感慨就只是感慨。今天晚上的我独自去觅食,因为女人嘛总有那么几天比较特殊,这句话纯属模仿,哈哈哈,虽然不明白,但我知道那几天她身上有很浓重的血腥味。今天的我在街道看到一只被车轮碾死的流浪狗,我舔掉它的血,看到肉,可是并没有什么胃口,只好作罢,我为她带了火腿与面包,走在回家的路上,今天没有她在的夜晚越发冷清与孤单,看到园子里娇小但不乏艳丽的玫瑰不经为她采了一朵,想到送给她,她优美的神态和娇嗔的语气,我不禁加快步伐,想要快点见到她。我踩着楼梯下去,昏沉的灯光压抑自己的情绪,我脑子里有着猛食的欲望,一转身,就觉得自己快要窒息,她倒在血泊之中,脑袋被利器戳了许多小口,不时往出喷血,鲜血染红了红色的裙子,红色的玫瑰顺势倒地,激醒沉睡多年的雄狮。我的心里如刀绞般刺痛,泪水已没有轨迹到处乱流,我抱着她,为了保存她的血液不会流失,我只能含着疼痛疯狂吮吸着流淌着的如母乳般鲜甜血液,那一刻,你不会知道我有多么绝望,多么无助。她是我最最爱的人,我曾经幻想着带她去彩虹之巅旅行,与她去撒哈拉的沙漠尽情狂野,有很多曾经已然成为曾经,多少次我想与她一起,不论是天堂还是地狱,我都想与她一起,可是我完完全全吃了掉了她,我们像是一个人,我明白自己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为她报仇,不,是为自己。
对我来说,没有她在身边的生不如死。
因为太阳腐蚀,我只能晚上行动。历经千辛万苦我终于找到我们原来住的地窖的主人,我看到他家里那把斧头,舔着上面的红色残留物,里面有她的味道,那一刻,狂风瀑布卷席着心胃,一阵阵呕吐,一股力量牵引着我的心,仿佛要离开身体。我迫不及待,冲进屋里,咬死所有的人,那么几个瞬间,我得到许久未有的快感,蹦出来的血跳满我的全身,我是开心的,也是不开心的。是无罪的,也是有罪的。我以为美好可以永存,可不想那只是瞬间,我相信永恒,可人心的残忍让永恒变成了适可而止,若是你们不杀她,她一个弱女子啊,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我只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她是我第一个爱的人。是我第一个吃掉的人,从那以后,我爱上了人的器官,人的皮肉,喜欢那种无极的感觉,喜欢人们不断地呻吟。
几年来,白森森的尸骨已经遍满地窖,伴我入梦的一直都是她,现在的我肉皮腐烂,只能在这里等死,一切都已经回不到过去,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可能洗清的罪过,我只希望下辈子还可以遇见她,带她去实现未实现的梦想。我们的名字只差一点,但你却在我的人生轨道脱了轨!
地面上散落着一片又一片的雪花,一片消失接着一片,这个世界好美好,好安静,这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对这个世界充满着绝望,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