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三个坚持”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助力营造各项事业高质发展。
坚持“学”字为先,自觉学纪明责。学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环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敲响“警示钟”、筑牢“防火墙”,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严”字为本,自觉知纪晓法。知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环节。广大党员干部面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态度不能含糊,任何局面、任何挑战都不能动摇自身信仰和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好人主义、自由主义等不良倾向,时刻握紧“纪律尺”“清廉棒”。定力不能动摇,应不迷不惑、分清缓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思想倾向,一定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管得住行为、讲得清事件、守得住清白,对发现的漠视党纪、违反党纪、践踏党纪行为要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坚持“实”字为要,自觉守纪遵规。守纪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环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与从严管理监督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作为党员干部,无论处于何种岗位,都要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豁达胸怀,要将党规党纪视作一种对自我的正向鞭策激励,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淬炼担当精神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