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亮的刺眼,一天的工作完了还要加班到深夜,晚上最难熬,又累又困,还不能睡觉,两眼肿胀的有些难受,可还要紧盯着电脑屏幕,不能放松精神。杯子里的茶水已经又喝干了,再去接一杯吧。来到饮水机旁边,发现没水了,真是郁闷。整天焦头烂额地工作,人都快变成鬼了,还总是遇见这些状况,烦人!看来只能去楼上的饮水机接水了。来到楼梯口,看着黑乎乎一级一级的台阶头有些晕,抬起沉重的双腿一个个的把台阶踩在脚下,快到楼上的时候,我有点走不动了,用手扶着墙,想休息一下。
我闭上眼睛,轻轻喘着气,这时候,突然有音乐声飞进了我的耳朵,那歌声我在听了三秒钟后,就断定那是张学友唱的《吻别》。这歌我不知道在当时听了多少边,对那旋律再熟悉不过了,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是谁在放歌呢?这么晚了,也不闲着。断断续续,飘飘荡荡,就是在二楼发出来的,我顺着声音找过去,来到放歌的地方,原来是同样在加班的同事。
“这么晚了还这么有雅兴呀!”我对他说。
“这不是新买的蓝牙音箱吗,现在没什么事儿了,试试看。”
“听着效果还不错吗。”
“还行,还得再多试几天。”
“《吻别》这么老的歌。”
“是呀,够老的了,那会儿刚上初中。”他把手放在脑后,眼睛望着天花板,感慨着,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
“其实还是听老歌有感觉。”
“是呀,也许我们都老了。”
我们就这样,在空旷的办公楼里,面对着荧光灯和一个格子一个格子的办公区,彼此沉默了,悠扬的歌声还在飘荡着,那时候的流行歌曲,总能带给我很多回忆,似乎在一瞬间,又回到了那个年代,那个美好的金色年代。
那时候伴随我的是蓝天上金黄色的太阳和它放射出的暖暖的阳光,洒满悬铃木叶子的路面,七拐八拐的胡同小巷和一辆单车。书包在背上背着,挺沉的,脚下还要不停蹬脚踏板,还要注意胡同拐弯的地方会不会突然蹿出一辆车或一个人。运动裤和球鞋是长期装束,上衣到是什么都穿,有时是T恤,有时是背心。留着跟老师不断“作战”才保留下来的不长不短的头发,被风一吹总是在额头不停地晃动,那时候就是喜欢长头发,虽然现在想起来很傻,可那时就是喜欢,也说不上是为什么。必不可少的“装备”要算是挂在腰间的随身听了,随时随地听歌几乎已经成了习惯,索尼的自然买不起,我的是个白色爱华牌的,价格便宜质量也不错。耳朵里塞着耳机,脚下踩着单车脚蹬,沿着胡同迤逦前进。
胡同的尽头是一条街,街上全是摆摊卖东西的商铺。从日用百货,到米面油盐全都包罗。街挺长,两旁的摊位一个接着一个,在摊位的夹缝中偶尔会有一些小胡同通向远方,我就时常在这些胡同中蹿出来四处游荡。当然最长去的就是街角的一家小音像店,它就坐落在一个角落里,很不起眼的一个小店,进去后更是小,狭长的屋子明显不是一间正规的房子,进门后左边是柜台一直通到屋子的尽头又拐弯了,形成一个“L”形,两边的墙上全是音像制品的海报,每当有歌手出新的专辑墙上就会有新的海报贴上去,由于各种海报招贴杂乱无章,显得屋子更小更挤了。这样一个小小的音像店,却一反常态的起了一个“大”名字——广角音像店,黑色的招牌红红的,用隶书写的字,招牌比店门还大。店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女的,对于当娱乐圈里面发生的事她了如指掌,尤其是对流行歌坛,更是了解。通常哪个歌手又出新专辑了,不出一周准能在她的店里找到,而且不像街上的那些摊位和一些貌似高档的音像店,她的店里音像制品全是正版的,没有盗版。在当时的环境下,能保持这样很难得。也正是因此,才能顺利度过了工商局的多次突击检查,始终没有像其他的音像店那样被查封,所以她的店开的时间也比较长久。
每当我走进这间屋子,总是径直来到倒“L”形柜台的尽头,低头看柜台里摆放的卡带,因为这里常常放的是最近新到的货,也就是最新的专辑。店主人从来不主动招呼客人,也不冷落客人,你进来随便转,转够了就走,她不会主动和你搭讪或推销她店里新到的货。也不会在你走的时候跟你说欢迎下次光临的话。不过只要是在她这里买过东西的客人,都会再来她这里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大商店里面的音像制品更新太慢,好多都是好几年前出的,而她这里几乎总有新货;第二是因为她的东西都是正版,不像街上的地摊货和伪音像店的假正版,买回去后两三天就放不出声了,她的东西质量确实不错。我低头看着玻璃柜台里面的卡带,柜台里都是卡带,那时候CD还很少,而且价格不菲,这个小店里也有,数量不多,都摆放在柜台后面的墙上。像我这样的穷学生,只能省吃俭用地拿每周节省下来的饭费买上一张卡带,这对我来说就够奢侈了!回去后还要用透明的包装纸小心翼翼地把封皮包好,以免弄坏了,这是自己努力攒钱买来的,而且又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要倍加珍惜。那些卡带至今还在床底下放着,虽然不听了,可是当我拿出来一个一个翻看的时候,关于那个时代的记忆又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感慨万千,这些就是那个时代的符号,只要我愿意想,它就会永远在我的记忆里出现,就算是过去很长时间,但永远都会像昨天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就像那个时候的金色阳光一样,让我感觉暖暖的而且光亮照人,也让我永远回味。
“把伍佰的这张专辑拿来我看一下。”我看着柜台里的卡带对店主说。
其实那个年代的流行音乐不是很多,而且人们的娱乐生活也相对比较匮乏,不像现在这样丰富,但在当时已经算是空前的繁荣了。从八十年代的崔健,到九十年代的郑钧,魔岩三杰;从西北风到刘欢的电视电影主题歌曲;从郭兰英关牧村到四大天王小虎队等等,也算是百花齐放了。进入九十年代更是达到了高峰,不管是港台还是大陆,都有红极一时的流行歌曲。四大天王不用说,大陆歌星也是层出不穷,而且成名曲也都很红。什么毛宁杨钰莹,什么高林生林依轮,谢东黄格选孙浩等等,都是那个年代里红起来的。九十年代末期,新出到的人里要算朴树了。当时流行的新词里有一个字叫“酷”,这个字就是在那些年月流行起来的,很明显朴树很多方面都符合这个字,音乐更是这样。他的专辑名字叫《我去2000年》名字听上去就有时代感,里面的歌词和作曲更是别具一格。什么“windows98”,“酷”等词语都出现在他的歌词里,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总之很好听。
我当时几乎每天都沉浸在那些悠扬的流行音乐中不能自拔,似乎感觉人好像化成了一股空气,在空中荡漾,飘飘然羽化成仙。也许孔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也就是这样子吧。但是肚子是不会欺骗人的,把这周的饭费省下来买卡带,就会有饿肚子的风险,等饿了就不美了。有一次计算失误,差点就没有饭钱了,幸好不知道从哪里又找到了两块钱饭票,才度过了迫在眉睫的饥荒,真是感谢上苍啊!两块钱虽然不多,但在当时可以饱饱地吃上一顿饭,当时电视上,广播里,报纸上整天都在说什么“保持人民币不贬值”的话,也不明白什么意思,只是知道两块钱能买十个包子,能买一盘炒饼,能买四根油条,能在学校食堂里买一份炒菜和米饭,两块钱能解决我的温饱问题。
不过这次买伍佰的专辑确实钱还够用,当我拿着卡带回到了街上,天还是那样的蓝,阳光还是那样的金黄刺眼,风吹着我凌乱的头发,我骑着单车,又穿梭在了胡同中。我耳朵里塞着耳机,放着新买来的卡带,随着音乐声我的心飞了起来,穿过那狭窄的胡同,飞过那热闹的街头,飘向那蓝蓝的天空……
那是一张摇滚风格的专辑,歌曲都很有节奏和爆发力,黑白色的封面人物和蓝色的背景,显得很忧郁。名字叫《爱情的尽头》,听上去就挺伤悲,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尽头我是经常遇到,那是在骑车走错了胡同的时候,遇到了死胡同,就走到了路尽头,只能原路再返回去。而爱情是什么?我却无从知晓。隐约觉得应该像那天金色的阳光一样温暖光亮,像那天空一样晴朗。既然爱情到了尽头,就像走到了死胡同的尽头,退回来再接着走呗。应该不会像吃一顿晚饭那样难弄,每天还要算计着吃喝,多花一分钱都要考虑一下。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阵风吹过,“啪嗒”一声,一个东西掉在了我的前面,我本能的刹车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大钱包在地上“躺着”,二话不说,赶紧下车捡了起来。怎么回事?刚才发生了什么?我赶紧向前看,一个蓝色的背影渐渐远去,原来刚才不是一阵风,是个人骑着车从我身边过去了,只是把钱包留了下来。我赶紧喊,可是前面的人已经走远,听不见了。于是我拿好钱包,蹬上单车,蹿了出去。我上学基本上天天骑车,技术和速度自认是一流的,这是多少年来炼出来的,自然关键时刻能得心应手。但前面的人似乎也是这方面的老手,熟练之中又透着一些稳健,车子居然也蹬的飞快。于是我不得不拿出真本领来了,一塌腰,前胸趴在了车把上,脚下用力,整个人好像长在了车上一样,终于在胡同的拐弯处追上了前面的人。
“喂,你的钱包掉了!”
我大声一嚷。前面的人听到我说话似乎也察觉了,赶紧停车摸了摸身上,感觉到自己的钱包确实没了。这时我也来到了那人跟前。
“呐,给你!”我把钱包递了过去。
那人伸手接了过去,“谢谢!”
说话的声音清脆甜美,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原来是个女孩子。她穿着一身蓝色的运动服和白色运动鞋,一看就是学校的校服,更别说胸前戴的能证明身份的徽章了。她白静的脸上光滑水嫩,清而弯弯的两道眉毛下面是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笔直且高挺的鼻子下面长着那粉粉的嘴唇,牙齿整齐洁白,下巴尖尖的,齐肩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金光。过于瘦的身体让她的骨头有棱有角地支撑着不合身的校服,她长的可真漂亮啊!
我一看是个女孩,便不知说什么好了,似乎感觉到脸上还有些烧,扶着单车就傻傻地站在那里了。
“谢谢你啦,这是我最喜欢的钱包。”她笑着对我说,“你帮我捡到了说吧让我怎么感谢你?”
我有点紧张,说话有些结结巴巴,“不,不用。看,看好了,别再丢了。”
说着转身就要离去。她见我要走,推着单车三两步就走到了我的前面。
“我说谢就要谢,本人说话一向算数!走,跟我走。”
她的强势态度让我感到突然,更是晕头转向,强势的女孩子我见的多了,像我们这个年代的女的基本上没有几个温柔似水像女孩子的,大多都是男人头,蛮横粗暴,所以我都没把她们当女孩子看待。然而今天这个不认识的女孩却似乎和别的女孩不大一样,虽然她也是这样的强势蛮横,但她似乎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让我为之一振,她像刚刚骑车在我身边过去时带动的那阵风一样,让我感觉清爽的同时又有点纳不过闷来。我似乎像被催眠了一样傻傻呵呵就跟着她走了。
她带我来到街上的冷饮店前,把车子放好后走进了冷饮店,一会儿拿着两瓶汽水走了出来。
“请你的,别客气!”
说着伸手就递过来一瓶,我接过来看了看汽水,又看了看她,她示意我快喝。
“谢谢。”
我们喝着汽水彼此都没有说话,就这样沉默着,她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天,一会儿又看看我。我也看她一下,接着又低头看看汽水瓶的口。天气不算凉也不热,刚才那一阵子追车让我身上有点发热,喝一口冰镇的汽水到肚子里,确实感觉爽快。
“你在听什么?”她看着我耳朵上的耳机。
“歌。”我简要地做出回答。
“谁的?”她继续问。
“伍佰。”
“500?好听吗?”
“特好听,你听听。”说着我把耳机拿给了她。
她接过来低着头,把耳机塞到了耳朵里,默默地听着,接着又是一段沉默。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商贩的叫卖声,人们的说话声,远处汽车的响声,混成一片在这个世界上喧闹着。黄白相间的遮阳伞,立在蓝色简易房屋改造的冷饮店门口,默默迎接着每个到访的顾客,我们就站在店门口,扶着单车,静静地听着那个时候的歌,这个喧闹的世界仿佛与我们没有关系,那一刻时间好像静止了,那一刻金色的阳光洒满了我们的身上,微风轻拂,她的头发轻轻飘动,两只纤细的小手按着耳机,此时的画面定格成了永恒。
“真好听!”听了一会儿后,她把耳机还给了我,“我也要去买一张。你在哪里买的?”
“广角音像。”
“哦,那里啊。我这就去买。”
说着汽水也喝完了,把瓶子还了之后来到了广角音像店。她也买了一张,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的翻弄着。
“我要回去好好听听!拜!”
说着她又骑上车一阵风似的离开了。当我向她望去时,她的背影已经融化在那金色阳光里了。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快上晚自习了,我赶紧收拾东西奔向教室。来到教室坐在座位上时,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芒正从窗台上褪去,操场上还有玩耍的孩子们在嬉戏,断断续续的欢笑声还不时地传进教室来,随后又被教室那静静的空荡的空间吸收进了静默中。一切还是每天的老样子,擦的花里胡哨的黑板,不干不净的地板,被刻的乱七八糟的桌面,还有那上课时永远都是一个表情的老师和同学们……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所有的喧闹和繁华都将被夜的来临所休止,夜,静静的夜,是那样的神秘莫测。这样的夜也能带我进入梦乡,一个金色的梦乡,一个没有烦恼和忧愁的梦乡,一个遥远的快乐的梦乡。清风又在继续吹拂着,也吹进了我的梦里,吹进了那个年代,又吹到现在,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还在加班工作,同时又在听着那个年代的歌。
让风继续吹吧,吹到遥远的未来,随着风在流动,时间也在流动,梦在流动,整个世界都在流动,让这一切流动着、变化着都随风飘动吧。而只有记忆中的不动也不变,它就在那里,在那充满阳光的街上和胡同里,在那个音像店里,在那冷饮店里,在那个存在记忆中的金色年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