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素心
这两天没怎么看书,因为在忙着怼人。
可能与年龄和阅历有关吧,现在的我已经很少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而引发情绪的起伏波动了。怎么说也在社会这个大熔炉里淬炼了多年,很多喜怒哀乐等情绪的棱角已被渐渐磨平。即使听说哪家孩子被保姆虐待了,哪家老人又被不孝子女殴打了,也只会应和一句,是吗?孩子真可怜,老人真倒霉。然后该干吗还干吗,不会影响自己任何心情,仿佛那些事情司空见惯、与我无关。
可是这两天看着霸屏的于欢事件,不知道是因为决定改变自己练习写作的原因又找回了曾经的激情,还是因为此次事件勾起了我亲身经历的一些不太美好的回忆,我竟然为之几日几夜心绪难平,并用自己笨拙的笔触写了一篇自己非常不喜欢也不擅长的评论文《若判于欢重罪,世间将再无“孝子”》。看到有人写了类似的文章也会不自觉的打开看看评论一二。
浅意识里,自己也是希望能够略尽绵薄之力,更加强大民众舆论的力量,从而给那些官官相护的司法机关一些压力,最后影响并改变判决结果。
在浏览欣赏别人的评论文章时,我发现社会再黑暗,但总归还是良众公知居多,心里便因此而渐渐多了许多温暖,感到些许欣慰,对国家的未来也渐渐充满了期望。
然而也有极少数人对此事持有和大多数人相反的态度,昨天看了一篇文章如此,今天看了一篇文章亦如此,于是手比脑快的毛病又犯了,没怎么客气的就在大庭广众之下怼了回去。
第一篇文章的作者是站在债主的角度上来思考这个问题的,他认为,大家都在一味的同情于欢,却忘记了于欢母亲的过错,忘记了契约精神,所以他得出结论:如果于欢被轻判,那么以后将会是老赖横行的天下。
看得出这个作者很年轻,我不想伤害年青人脆弱的心灵,所以我尽量客气的给作者留言,“你有弄清楚什么是“老赖”吗?有钱不还才是老赖。还有,你所谓的契约精神,应该是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的。”“你也认为苏不是老赖对不对?既然你也不认为她是老赖,为什么又会觉得此案会让老赖们有例可循呢?也许你很想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但是我觉得你的文章会给本就千疮百孔的现实社会带来一些非道德、非正义的不良影响。”
第二篇文章的作者据我目测应该是一位比较优秀的写作者,他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针对教育家李振西《我该如何给学生讲于欢》的评论文章,言辞犀利,指责李振西对于欢事件“通篇煽情,无一理性探讨,为公众输出这等低劣玩意儿,请扪心自问:你良心可安?”
我没有看过李写的文章,但是从这位作者引用的原文来看,我觉得李是一个值得大家敬佩的有良知的教育家,他在教我们的孩子如何“行孝”,如何“做人”,这有错吗?反倒是这位作者过于理性的思考,让人更加体会到世间的冷漠和无情。
所以我在群里毫不客气的怼他:“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您的观点比李振西的更可怕。”“我觉得中国目前的社会现实不缺少您这样“理智”的人,恰恰需要多一些像李那样少些“理性”,多些“感性”的人。以法治国和以理服人不应该是相违背的。”“正因为李是搞教育的,才更应该有这样的言论,当年的闻一多等人,您觉得他们是否缺少理性呢?”“我觉得中国需要更多像李这样充满感性激情的人来推动目前过于理性自私的社会发展。”
尽管我可能不是太客气,但两位文章的作者还算客气,所以互怼的事情其实也没发展起来,但事后我仍是思考了良久。
我觉得这两位作者可能都是想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从而写出一篇更加博人眼球的文章(当然他们都不承认),但是作为写作者,首先要有写作者的良知,要考虑到自己的文章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我们写作,如果仅仅考虑自己的名和利,扪心自问,良心可安?鲁迅弃医从文,就是为了唤醒麻木无知的国人,所以他才能够成为一代文学大师。我们也许无法超越鲁迅,但我们可以向他学习,起码,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