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葡尔茶
端坐在镜子和叶清中间,丝毫不敢移动一下位置,生怕,叶清手一抖,画眼线的笔戳到我眼球里,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窗户自然不能被抹黑。这不,描的正兴头上,快画到眼尾了。手机铃声响起了远走高飞的铃声调,金志文写的。有时真把叶小姐的化妆技术想的神圣化了,虽没戳眼球里,却精准的在半边脸上画了一个行星轨道,半弧形的。
这里的叶小姐,是我的大学室友,她的桌面上的化妆品加起来能买好几个新出的i phone产品,平时倒拾自己尽尽的,不把自己画的像个‘妖艳贱货’是绝对不会出门的。她说我作为她的大学室友都给她丢面,每天早上起床,梳两下,擦个防晒就出门,实在受不了了。
言之意尽,我也没改过,像我这样的,必须要落入实际才能跟上发展方向,然后她就动手了,蛮横的,我妥协了。也就有了以上做法。
叶小姐趴在窗户上,惊叫一声,大喊,下雪了,下初雪了,然后就跑到楼道里散播消息去了。
赶忙擦了擦脸,越擦越黑,着急的时候,化妆水都和你作对,没办法,带着口罩出的门,顺便把叶小姐放在门口的伞拿走了。一路小跑,跑到约定地点。他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冲我笑着。
他本名叫苏桀,算是青梅竹马,毕竟他们家搬到我家对面是在我八岁的时候,他和我同岁,小时候,他矮矮的,瘦瘦小小的,风一吹都能给刮跑的纸片人。谁能想到,初三一年,他窜到了180,每年还都长个几厘米的,现在,187。而我,虽说小时候挺高,和他一比就是,167的矮人了。
但是初二以前都是我罩着他,他也是大哥大哥的叫习惯了,现在就算差了20厘米,大哥的称呼也没变。
那!给你,滚烫的地瓜,我刚在学校买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袋子,递给我。还行啊,不错,你还记得,每年下初雪的时候,咱俩一起吃地瓜的事,我以为你上大学找妹子就忘了哥们呢。我虽调侃他,但是心里却是高兴的。
突然他一个伸手摘了我的口罩,嘴里半口地瓜差一点没吐我脸上。你这是怎么了,发烧了?你这眼睛叫人打了?作势还摸了摸我的脑门。明明知道我是化妆了,看他笑的前仰后合的欠揍样,然后一把摁住我,说留纪念照,咔嚓一下,照下了我的丑态和他幸灾乐祸的模样。
以前总说大学的爱情都是假爱情,能走到一起的人少之又少。苏桀喜欢上了一个人,名字叫叶清。他说叶清哪哪都好,还和我比较,最好的就是有女人味。反正叶清吐口痰,他都觉得是香的。
其实他眼光不错,叶清怎么也是校花级别的,情人节,别人送的巧克力都能堆成一座小山。就是没有一个她瞧得上的。苏桀想追叶清,苏桀和我关系好,叶清和我关系好,所以他只要先讨好我,就能得到一切关于叶清的‘情报’。比如,叶清下课,他上去搭讪都是我安排的,叶清取快递,他都是代取那个,好多叶清。因此在他追到叶清之前,负责我的吃饭问题,学校的食堂,贵的便宜的我都吃了个遍。
你说我怎么才能追到叶清?你能不能有点吃相。我这个月的钱都给你吃了。他坐在我对面一脸,抱怨着。我就当没看见,一口咬下最贵的酱汁鸡腿,这个可买不到,他排了半个小时。
叶小姐也不知怎么的,就接受了苏桀的追求。终于,他跳过茫茫大军,冲了出来,成为了叶清男朋友。
以前,我们三个有机会总会一起出去玩,现在,一起出去说不出来的尴尬。时时要爆掉的电灯泡,我当不起。
本以为他俩在一起我应该是满满送祝福的心,可是不知怎么的,每天缺了一个人和我吃饭,每天缺了问这问那的骚扰电话,有点不习惯。
俩人交往时间快一年了,这天依旧是初雪,我以为这天我吃不到地瓜了,就独自下楼,买饭。苏桀站在楼下,见我下来,拉着我就走。哎!你看错了吧,我给你上楼叫叶清,他也不回头,就往前走。走到以前吃地瓜的地方,递给袋子。先拿了一个就吃起来,他说叶清要出国了,不要他了。要我给他出主意,这人生大事,我还能决定的了?
距离叶清出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奇怪的是,她的留学申请老是办不下来。学校的印章老是在用的时候就不见了。第一次是苏桀,悄悄潜入老师办公室,给拿了出来。之后可真不是他,他说看见叶清决绝要出国的样子,放弃了。
第二次,是我,因为毕竟,他那么喜欢叶清。
第三次,我真不知道
第四次,我们俩就觉得不对劲了,晚上轮班守着,可是没熬住,睡了过去,到最后叶清走之前也不知道是谁偷走的。
在叶清出国那天,她给我打了个电话。出国只是一个借口,她是真的喜欢苏桀。只是配他的那个良人不是她。我在电话这头都能感觉到心碎的声音。因为她说那个良人是我。
书桌上,一本小说,扉页上写着苏桀的名字,这本书,是叶清从他那借的。苏桀从来不看书,他买这本书的时候,叶清还奇怪来着,她以为这本书有多好看。
你知不知道,苏桀喝醉了,念着的都是你的名字。你知不知道,我和他出去玩,他都会提起你的名字。你知不知道,他其实真正喜欢上的人是你。……叶清似诉苦一般,说着的话,一点点在我脑海里浮现。
第三四次是叶清偷的章,她说其实是自欺欺人,以为这样,拖久一点,会觉得能感受到苏桀是真的喜欢她。
楼下有人找。
苏桀站在楼下,很大声的问我,大哥,我请你吃遍整个世界,你教我怎么追你。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的那个人,一直是你。
嗯,好。
那本书的最后一页夹着一张照片,一个丑态的我和幸灾乐祸的他,后面的下脚,写着,
我喜欢大哥
喜欢被擦的模模糊糊,书的名字叫习惯。
庆幸的是最后的最后,有的人明白了习惯是习惯,喜欢是喜欢。习惯可以变成喜欢,但是喜欢却不能勉强。如果时间还赶趟,请抓紧。
叶清很好,苏桀很好,我也很好。
叶清知道了喜欢不能强求。
苏桀知道了喜欢到底什么感觉。
我知道了拖着终究不是喜欢。
因为习惯是你,改不了,才更好。
喜欢的关注我吧,我不想写一个虐文,写一个适中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