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署打来电话,请我下午四点到警察署一趟,看一下事故现场录像,再商谈一下处理方式。
在一个小会议室里,野中警察请我坐在他身边。他拿出一张图纸,开始讲解事故地点信号灯的运作方式。
从直行、左转、到右转,每个信号灯需要的时间都被列了出来,右转的信号灯下面写着七秒。
我告诉他,几秒钟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个信号灯最多可以过四辆车。他却告诉我,信号灯会随着车辆的多少而自动调整。
他说,白天过四辆车是正常的,夜晚车辆少的时候,信号灯会自动调节时间的长短。
按他的话说,我拐到半路,对面车的信号灯已经是黄灯;撞向我时,则已经是红灯。
接下来,他盯着我,说了一段让我想掀桌子的话:所以,这次事故中,你也有些责任。你出发可能晚了一点,或者你拐得太慢了。在十字路口,信号灯亮了就要迅速转弯。
等等!对方的信号是黄灯也好,红灯也好,只要不是绿灯,我何错之有?
今天气得不行,先写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