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祖弘忍把佛祖的心法和代表禅宗祖位的袈裟,传给了六祖惠能;这在中国禅宗史上,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惠能于此后,开创了南派禅宗;后世有人诗咏这件大事:
“五百僧中选一人,本来无物便相亲。
夜传衣钵曹溪去,铁树开花二月春。”
“黄梅席上数如麻,句里呈机事可嗟。
直是本来无一物,青天白日被云遮。”
第一首诗,说弘忍选了一位并未正式出家的文盲作继承人,就象铁树开花一样稀奇;第二首诗说,尽管弘忍座下禅僧众多,却只有惠能作的偈“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含有禅机,其余的人都是碌碌无为,令人嗟叹。
宗宝编辑的《六祖法宝坛经·行由品第一》上,有这样的记述:
“三更受法,人尽不知。便传顿教及衣钵云:‘汝为第六代祖,善自护念,广度有缘,流布将来,无令断绝。’”
“祖(指弘忍)复曰:‘昔达磨大师初来此土,人未知信,故传此衣以为信体,代代相承。法则以心传心,皆令自悟自解。自古佛佛惟传本体,师师密付本心。衣为争端,止汝勿传。若传此衣,命如悬丝。汝须速去,恐人害汝。’”
弘忍可以传法给惠能,却无力保障他的生命安全,不得不让他于得法之后,连夜逃走。
若不即刻逃走,就有被谋害的危险,则当时佛教内部,也包括了禅宗,那种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展开的斗争,程度上是何等激烈;面对不肖子孙的这种争斗局面,弘忍即便是作为祖师,竟也会无可奈何!
弘忍亲送惠能于夜色中逃走以后,自此不再上堂;众人很觉奇怪,又发现不见惠能,便相互询问、推测。
弘忍对大家说:
“我已传法衣,你们别打探了。”
众人问:
“究竟是谁得了法衣?”
五祖弘忍答:
“能者得。”
于是,一批人便相约追踪;经过两个多月的搜索,终于在大庾岭上,追近了惠能。
众僧中有个叫惠明的,做过将军;他身强足捷,最先追上来。
惠能躲藏到树林里;惠明大声喊话:
“行者,行者!我为法来,不为衣来。”
惠能便走了出来,对他说:
“你既然是为法而来,现在屏息诸缘,不生一念,我为你说。”
达摩祖师的禅法就是,“外息诸缘,内心无喘,心如墙壁”;本来惠能讲究顿悟,无须渐渐息心而再进入悟境,但因惠明是武人出身,杀夺心强,杂念难以平息,故而先要让他自净其意。
良久,惠能又说:
“不思善,不思恶;正在这个时候,那个就是你的本来面目。”
“本来面目”,就是“本来无一物”的本心,亦即是能够超越现象界的本心。
善与恶,代表相对的认知;它可以指任何东西,例如黑与白、是与非、真与伪、美与丑等,却都是现象界里的事儿。
惠能教他“不思善,不思恶”,即是要断除对于“为衣钵”、“为佛法”,以及一切相对的思考分别的心境,这样一来,“本来面目”就会呈现;禅宗的“见性”,就是以“不思善、不思恶”作为起点。
“本来面目”就是“自性”、“佛性”;认识或回到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与否,只有自己才能知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听罢惠能的话,惠明当下便大悟了;他下山来,说山上不见一个人影,而且崎岖难行,而使得众人散去。
惠明,在敦煌本坛经里,也写作惠顺,江西鄱阳人;日人柳田圣山著《初期禅宗史书之研究》,认为“惠明求法”这一段,是惠能的弟子神会所杜撰,但印顺法师在《中国禅宗史》中,又列举详细的文献,否定了柳氏的主张。
无论事实究竟如何,象惠明这样的禅僧,才算是个明白人;因为衣钵只是传法的信物,出家人的目的,应当在于求取佛法。
惠能最初见到五祖弘忍之时,他就这样说的:
“远来礼师,惟求作佛,不求余物。”
“余物”也包括了达摩传下来的这件袈裟;关于这件袈裟,还有种种的传闻。
武则天曾派遣宦官薜简前往曹溪,去迎请六祖惠能到京城,但他婉辞不去,说自己“久处山林,年迈风疾”;于是,武则天向六祖要达磨的衣钵,以便瞻仰和供养,六祖只好把它交了出来。
据北宋赞宁所撰《宋唐僧传》卷八的记述,武则天也赐还了袈裟一件、食钵一口、编珠织成经巾、绿质红晕花锦巾、绢500匹等,以充供养;神龙三年(公元707年),又敕令韶州整修惠能所居寺院的佛殿和方丈室。
武则天召惠能进京,据说是由于他的同门师兄神秀禅师的极力推荐;那么,六祖为什么不肯应诏呢?其实,这是大智慧的一个表现。
神秀大师当时在朝庭官员的眼目中,威望很高,是“两京法主、三帝国师”;无论学问、相貌、口辩,他都比六祖强得多,虽说神秀大师对这个师弟,评价也是很高。
他这样说惠能,得到了“无师之智,深悟上乘,吾不如也”;他还讲到:
“吾师五祖,亲传衣法,岂徒然哉?”
但神秀的许多徒弟,还是瞧不起不识字的惠能;他们总是自夸门户,抬高老师也就是抬高自己。
假如惠能到了洛阳,“徒侣竞起爱憎”,那可是不能避免的,他们早就剑拔弩张了;六祖尚在广东之时,北宗弟子就敢多次来找他麻烦,甚至于还派人行刺呢。
对于禅法高下的一些争端,惠能说得好:
“法本一宗,人有南北。”
惠能本人反对“南顿北渐”的说法;他认为,都是一个法,也都是五祖的传人。
但“法即一种,见有迟疾”,人的根性有利有钝,“故名顿渐”;钝根人宜于渐修之道,而利根人却能顿悟顿修、直入佛地。
至于那件标志得法的袈裟,据说后来落到了智诜的手里。
有一次,武则天向五祖的几大弟子问一件事,“你们还有没有欲念”。
神秀、老安等都说没有,只有智诜答道,“生则有欲,死则无欲”;武则天认为他很老实,便把袈裟赐给了他。
依据敦煌发现的《历代法宝记》上说,达摩的衣钵,在四川智诜一系中传了许多代,现今或许还在四川呢;智诜原是在四川资州德纯寺里、教授禅法的。
但也有史料记载,达摩的袈裟并没有被武则天送人,而是留在宫内;后来,唐德宗梦见六祖向他索回袈裟,就送回曹溪了。
宗宝本《坛经》,也没有谈到袈裟被武则天要去;却是说,六祖把它送给了塑像大师方辩。
真相到底如何?其实也不必认真的;因为达摩用以证明传法的袈裟,毕竟只是一件袈裟而已,并不内含禅宗心法。
况且,六祖惠能对于这件架裟、带给接法者的祸患,是深有感触的;他一直牢记弘忍的嘱咐,决定此后只传法,不传衣钵。
据《五灯会元·青原行思》记载,惠能告诉行思,前代祖师,衣法同时传付,以法来印心,以衣表信;但“吾受衣以来,遭此多难,况乎后代,争竞心多”。
故而,他又说:
“衣即留镇山门,汝当分化一方,无令断绝。”
——嘱咐行思,以后只可将心法传付弟子,令其弘化一方。
“吾今得人,何患不信?”
——只要能够得到真正的传人,用不着担心被人信服与否。
衣钵相传,作为禅宗传法的标志,在禅宗史上流传了很多年;而从六祖惠能以后、“五家七宗”的传法,一直只传心法而不传先师的衣钵,断绝了由衣钵所引发的争端。
惠能并将一代只传法一人的原先规则,改为可以传付多人。
到了明代,禅宗祖师在传法给嗣法弟子的同时,还普遍采用付于法卷的形式;一般是在黄绫上,先写上“正法眼藏、佛祖源法”八个大字。
正文,则写上释迦牟尼佛灵山拈花、迦叶尊者破颜微笑——始为西天初祖,以及从初祖至二十八祖菩提达摩,而至惠能六祖的“一花开五叶”等;按五宗各宗的祖师传承顺序而写,如传临济第几代等。
接着,再写上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护持、佛历岁次等;盖上寺院及传法师父的印章。
法卷的推行,意在作为得法的一个凭证,起到了推动禅宗发展的作用;然而,于民国时期,太虚大师却痛切地指出:
寺庙到了清末民初,原来的十方丛林制度,已经徒存形式;天下寺庙承袭其宗派,往往恪守其宗,固守其业。
禅宗的传承方式,也仍由其前任住持僧,以法卷写明历代传承,开堂受戒,授予弟子,称为“法徒”;这样一来,就逐渐形成了传法和寺院相依附、寺院财产师徒授受,使得禅寺弊端丛生。
太虚大师认为,中国僧寺的家族制传承、寺产私有,是佛教衰亡的一大病根;“若能医好此病症,中国之佛教乃可重振”。
随着时日的推移,佛教的分化为各宗各派,是不可以避免的;然而由传承制度伴随而来的、寺产师徒授受的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如何民主管理寺院的问题,却又是确实值得思考、讨论的;禅寺制度及其一些弊端的改革,应该还有许多事要做。
但写至文尾之时,我忽又想起了英国学者哈耶克说过的一句话:
“在过去两千年的宗教创始人中,有许多是反对财产和家庭的。但是,只有那些赞成财产和家庭的宗教延续了下来。”
幸好哈耶克是个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似乎不是一个研究宗教问题的专家;但他的所说,如果是一条带有普遍性的历史规律,那么,太虚大师要改革禅寺制度的设想,恐怕会在实践中遇到更多的麻烦。
可我又这样想:
禅宗是赞成俗人拥有个人财产和家庭的;而禅僧呢?
难道出家是为了得到“达摩的袈裟”,而不是禅宗的心法?对于他们来说,还有什么比得到佛法,更加重要的呢?
(注:
达摩所传的所谓“衣钵”,其实只是一件木棉袈裟;诗文中常会出现“衣钵”之字,应是出于行文的习惯。
2019.8.6,写于宁波、翠柏西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