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被人们定义为我爱你的节日。我对心爱的人表白了,但我失败了。这让我想起了远走他乡并已多年未见的欧阳。
曾经很多个这样的日子,我们是一起度过的。
两个大男人在夜风呼呼的晚上喝得酩酊大醉,走在城市灯火辉煌的夜色下,看一对一对陌生的情侣旁若无人的接吻,互相开着对方的玩笑,像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孩。
平时会和一些无关紧要的女孩子约会,会频繁的出入酒吧买醉。很多次,我们在酒吧吵闹的音乐声中,在烟草和酒精混合的空气中,评论一张张陌生女孩年轻漂亮的脸,想象她们卸掉装后不堪入目的素颜。彼此推诿着上前搭讪,留下女孩陌生的号码,但从不会真正去拨通它,我们乐此不彼于这样的游戏。只是突然某一天,我们遇见了玲,那个素面朝天像风一样柔软的女子。欧阳输了这场游戏。
冬日的大街上刺骨的寒冷,许嵩慵懒的唱腔又一次响起:直到某一天碰面 在某家餐厅或商店 你和他挽着手和我擦肩 还好我的手也有人牵 广播里响起的歌 是恍如隔世的注解。
那是他的新歌,那是曾经玲最爱的歌手。缠绵动人的情歌像是一个丰满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事到如今只能用悲剧来收尾。
欧阳寄给我很多国外的礼物,派克的钢笔、流行的服饰。但我最珍爱的是他曾经给我的戒指。他说我们两个是上辈子的夫妻,这辈子的兄弟,这戒指,我们要留到下辈子,我去找你结婚。
拒绝我的是啊丽,她说在我的身上找不到她想要的安全感,不是我不够好,只是她再也没有时间去等待一个男人真正的成熟。于是,拒绝我的几天后她决定结婚了,对方是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
我独自坐在空旷的公交车上,末班的公交车飞快驶过一站又一站的站牌,路边的风景恍惚让人看不清。手中的玫瑰花被窗边的风吹败,我干脆地把它扔进垃圾桶里,因为找不到要送的人,所以再也没有拿着它不放的理由。爱是放弃,或者,丢弃。
我给欧阳打电话,我说我决定去看玲。他沉默过后说好,要我替他买束花给玲。
欧阳走的前一个晚上,他跟我睡在一张床上,半夜突然呜呜的哭泣。他说他还是忘不了玲,他想念和玲在一起的日子。可天亮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离开。
和玲在一起的日子,是短暂而快乐的。认识以后,我们三个人时常一起到酒吧,到烧烤摊,到便利店买醉,深夜回家,走在静谧而悠远的梧桐树下,数路边的灯盏,一二三,一二三,遗憾的是到最后天各一方都没弄清有多少盏路灯。有时不回家,三个人干脆躺在公园的草地上睡一个晚上,在第二天醒来时暗自发誓再也不要睡草地,再也不要喂蚊子。然后第二个夜晚仍旧重复倒在同一片草地上。
啊丽的结婚定在下个月,我收到了给我的滚烫请柬,我把它一块一块的撕烂扔进了垃圾桶。并没有多少的痛苦,只是觉得难过。风度是留给绅士的,我是个庸人,我只有自己的孤傲。
玲走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小雪,雪花晶莹剔透,从天空缓缓飘落散落一地,雪白如同天使的翅膀。玲像个天使从高楼坠落,可她没有翅膀。她在雪地上留下殷红的血液,表情祥和,没有痛苦。似乎在跟人们申辩:你看同样鲜红的血液,为什么艾滋病者就要受到那么多的歧视。她说她无力选择自己的母亲,不知道天生带着这样的病痛会成为一生都挥之不去的包袱,所以离开才是唯一的出路,死亡才是结局。她留下字迹:欧阳我走了,我爱你,无比爱你,若有来世我一定跟你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离。
而后的欧阳选择跟父母移民国外,离开了这座城市,他说这座城市走到哪里都有玲的影子,他再也承受不起那样的梦魇。后来的他,认识过很多个女孩,拥抱过一个又一个女孩年轻的躯体,可是无论哪个也没有玲的味道。原来都不过如此而已,他说,等你那样用尽全力爱过一个人后,感情原来也是会用完用尽的。
我站在玲的墓前,放下了两束花,静静地为自己点燃一根香烟。爱情真的是这世界上最神奇的是,爱一个人时,恨不得她所有的事都与自己相关,不爱时,她所有的事也都可以跟自己毫无关系。烟烧尽了,我转身离开。没人知道我曾经也爱过这个叫玲的女孩,这是一个永远的秘密,也许有一天我将把它带到坟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