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观音在观音的山上,
罂粟在罂粟的田里。
而你,风尘仆仆地走来,
那时我在想,
有缘相逢,不问名姓。
许千笛第一次见到唐潮,是在2016年的早春。
那是一个在国内小有名气的诗歌大赛,由许千笛所在的J大承办。偶尔写诗的她欣然报名成为颁奖典礼的志愿者,却因高挑的身材和轻缓的声音被组委会看中,临危受命,成了典礼的主持人。
毫无经验的主持人站在礼堂门口的角落,紧张地温习着主持词。四月的西安城有燕低飞,纸鸢乍起。春风吹过,校园花潮波荡,唐潮便从那条布满石榴花树的小路上直直走来,闯到许千笛焦虑不安的瞳孔中。
宽松的藏青色卫衣,不修边幅的军绿色球鞋,俨然是个尚未长大的少年,所以在得知他名字的时候,许千笛怎么也不能相信,这就是在帝都名校读书且才情四溢的校园诗人——唐潮。
在她的想象中,写诗的人应当戴黑框眼镜,穿一丝不苟的学院风休闲装,与人交谈时还带着几分内敛的气质。然而,眼前的男生却正勾着嘴角,自来熟地和负责登记的同学闲聊:“今年的诗歌节有什么活动啊?会去采风吗?变成美食节其实也不错……”
颁奖典礼即将开始,唐潮坐在第一排写着自己名字的位置上,饶有兴致地看着站在前面的许千笛。因为是第一次做主持人,她在颁奖典礼开始前就已经坐立不安,手里的主持词卡片都被汗水浸得潮湿。
唐潮忍不住调侃:“嘿,要不我替你主持,你帮我领奖呗?”说着,拿过许千笛手里的卡片,像模像样地端详了起来。没过几秒,嘉宾进场,掌声响起,许千笛匆匆拿回卡片,忙不迭地走上台。
“尊敬的……”几十盏灯和几百双眼睛聚集的地方,主持人却尴尬地卡壳了,她把卡片从头翻到尾,唯独不见了印着开场白的那张。
许千笛顾不得狼狈,条件反射地看向唐潮,却发现他正坏笑着看向自己,手指间夹着那张卡片,炫耀般地晃了晃。
她不动声色地回过神,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幸而提前温习了多次,最终得以把词顺了下来。
嘉宾发言,主持人下台。许千笛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与唐潮隔着一个过道。
那张被“偷走”的卡片已安放在许千笛的桌上,空白处,一行潦草的字迹张牙舞爪:“不看提示词说得更自然。助人乃快乐之本,不用谢我。”
许千笛恨恨地抓起桌上的笔,画了一把滴着血的菜刀,又把卡片扔回去。
唐潮靠在椅背上不顾形象地笑了起来,许千笛看着这个大名鼎鼎的校园诗人,深深地怀疑——那些被印在各种诗刊上的漂亮短句,真的是这个疯子写下的?
只是,为何在台上面对意外都坦然自若的许千笛,看着那个邪气而野性十足的笑,突然手足无措了起来?心里那莫名的触动又是什么?“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于是,她恨恨地瞪了唐潮一眼,恐怕自己中了这危险的诅咒。
2
白脊梁和黑披肩,
在淋雨的黄昏褪色。
一件僧袍飞在半寸长空,
九双蔽履掉到世间。
陌生的我们点头互敬,
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
那天的颁奖典礼在黄昏将近时结束。几个小时里,许千笛见到了许多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还听了那位德高望重的老诗人的讲座。他们深情地说到艺术审美,说到诗与远方,曾经因写了两句诗而被别人说成“矫情”的许千笛突然不可抑制地感动起来。
他们在西安城里谈诗,这座城有上下五千年无法言尽的故事,也有血雨腥风、悲欢离合的历史,这让它变得厚重,更变得坦然。没有谁比它更懂得如何去传承,如何去坚守,当时代的车轮高歌猛进,这座古城却依旧留存着自己的韵脚。
散场后,许千笛迫不及待地跑去和老诗人合影,放眼看去,只有唐潮闲着,言笑晏晏地站在不远处。
许千笛只好递上手机,说:“麻烦大诗人帮我拍个照。”然后瞪着眼睛,咬牙切齿地吐了一句唇语:将功赎罪。
唐潮笑着拿过手机,一边调整角度,一边佯装老成地说着:“你们这些年轻人呀,诗没读多少,就知道把诗人当偶像,买椟还珠。”全然不顾一旁站着的老诗人。
许千笛悻悻地看了一眼身旁的长者,幸而老人性情温和,拍了拍她的肩膀,解围道:“被你们当偶像,是荣幸。”
那天,唐潮和许千笛一起将老诗人送出礼堂,一路送到校道旁的车上。告别时,唐潮上前拉开车门,不忘对老人说:“路远,坐累了让司机停车,下去走走。”
车子驶远,许千笛毫不客气地朝唐潮翻了个白眼,说:“买椟还珠?你还不是比谁都殷勤。”
此前,许千笛不止一次读过唐潮的诗,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在无所不有的网络上,甚至誊写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她从没想过会站在他身旁,更没有想过他和自己幻想中的模样全然相反。
心中的文学偶像既已倒塌,许千笛也放松下来,一路上和唐潮斗嘴,等重新回到礼堂时,大家正在安排接下来几天的行程。
按计划,诗歌节系列活动为期一周,论坛和讲座结束后便是最受期待的城市体验活动,年轻的诗人们会在志愿者的带领下游览西安,算是采风。
许千笛是导游之一,正当她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同组的三位年轻诗人时,唐潮走了过来,开门见山地对其中的一个女生说:“嘿,我们组的导游是个帅哥,你们组的是个美女,咱俩换组呗。”
不容女生考虑,他就径自接下了写着许千笛手机号码的纸条。莫名其妙地,站在一旁的许千笛竟然没有阻拦。
3
夜里写诗,白天做梦。
我们都是躲在喧闹背处,
不被理解,又不够超脱的疯子。
城市体验的第一天,许千笛的小组被安排去参观兵马俑。
在西安读书两年,许千笛不过是第二次到兵马俑,那些导游词都是从网络上搬下来的。3500多年的春秋岁月,十三代的王朝兴衰,讲着讲着,便或多或少有些疏漏。其他成员大多不在意,只有唐潮格外喜欢和她针锋相对。
“秦俑博物馆是1975年修建的,但是它们的发现时间应当是1974年才对。”
“陶俑肯定是绘塑结合啊,你去翻史料,它的颜色肯定不下十几种的。”
…………
许千笛被弄得乱了阵脚,支支吾吾说不出话,红着脸问他:“你是学历史的?”
唐潮不屑地看了她一眼,说:“我学工科。”
“那你就是上天派来专门拆台的。”许千笛嘟囔。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仰慕过的诗人竟然这般桀骜又刻薄。
第二天是去华清池,依然在骊山。
许千笛是个感性多过理性的姑娘,她喜欢骊山,喜欢周幽王千金买笑、在一个女子面前如履薄冰的样子,喜欢李隆基的沉溺和放弃江山。旷世的君主要有旷世的佳人来配,若不看王朝兴衰,那该是多炽烈的爱。
然而,当年粉黛,何处笙箫。骊山上的红粉笙歌早就消散到了历史的烟云中,只剩下后人站在半山腰,看着李隆基与杨玉环的雕塑成为所谓“景点”,被喧嚣裹挟。
有人提议:“今天不作新诗,只背旧文。每人说说看着眼前的雕塑最先想到的古诗。”
大家轻易地颂起了最广为人知的《长恨歌》。轮到许千笛,她笑了笑,说:“一生一代一双人。”
唐潮看向她,表情少有地一本正经:“我也喜欢纳兰容若。”
那天,他们俩从古诗词说到了影视,从纳兰容若说到了玉娇龙,难得地没有争吵。最后,唐潮徐徐地说:“乱花丛里的荒芜不符合世俗逻辑,但是荒芜就是荒芜啊,春风吹不生。”
那是许千笛第一次看清真实的他。
一刹那,她想起了不久前分手的男朋友——在他眼中,哀婉的容若就是吃饱了撑的,跳崖的玉娇龙就是不可理喻。在她试图表达自己的看法时,前男友烦躁地丢过一句:“搞不懂你们这些文科生,成天就会胡思乱想。”
而当唐潮站在她身旁,第一次摒除戏谑的语气,说起诗意与人生,她像被蓦然击中,只想掉眼泪。
她顿时懂得了,为何年纪轻轻、看起来纨绔不驯的唐潮能写出那么多名噪一时的诗句。她也懂得了,在现实世界里漫不经心的他,在诗歌的世界里一丝不苟。
当天晚上回到宿舍,许千笛重新翻出唐潮那些零落在互联网上的诗句,重新看他写成长,写青春,写爱与别离……
手机里进来了短信,是陌生的号码,但她知道那是唐潮。
“你也写诗的吧。”他发问,却用了句号。
“不写。”许千笛回复。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急于否定,大概是已然习惯画地为牢,拒绝向外界透露内心的消息。
唐潮随即发来了许千笛微博的截图,原来,灵魂相似的人会在相遇后化身侦探,私下里探知对方的底细。
4
左邻穿着藏青裤子,右邻撑着红花伞。
花花世界的对望,和花花世界的悖行一样,
空喜,混沌,荒诞而不自知。
那之后的几天,他们陆续去了钟楼、回民街、德福巷的酒吧,穿过了西安大大小小的巷。
诗歌节结束的那天,与会的年轻诗人将要离开这座古城。一周的时间让许多萍水相逢的人渐渐熟络,别离时,许千笛却唯独对唐潮不舍。
她一如既往地藏起自己的情绪,唐潮则一如既往地和每个人谈笑风生,最终,两个人却默契地同时走出J大,乘上了去机场的地铁。
“送我啊?”唐潮嬉皮笑脸地说。
“怕你偷偷留下来,我只是捍卫西安的安生。”许千笛白了他一眼。
唐潮笑了笑,从书包里翻出了一本自己的诗集,丢给许千笛。
她想起了舍友不经意间说起的那句“他不会是喜欢上了你吧”,想起了偶像剧里把情书夹在书里的狗血戏码,于是假装若无其事地打开了那本诗集。可是从头翻到尾,她连一颗桃心也没发现,情诗倒是有两首,但赫然挺立在这本出版于两年前的诗集上,谁知道是写给谁的。
许千笛有些黯然,又有种“早知如此”的淡定。她深知,对于那些殚见洽闻的才子,爱自己才是本能,能令他们百分百投入热情的大概只有自己的天赋和才华,而对于其他,他们永远不会放在心上。只是,有些人无视的方式是冷漠甚至冷酷,比如毛姆;有些人则是玩世不恭,比如唐潮。
载着唐潮的那架飞机朝着北京的方向飞去,许千笛心中的不真实感油然而生——这是被诸多文青喜爱、仰慕的校园诗人啊,却曾有那么一周的时间,离自己这么近。
回学校的路上,许千笛路过西安城古老的城墙,夕阳洒下来,历史卷挟着未来呼啸远去。这座驻守在祖国的内陆的城市,没有江流芳甸牵绊,也没有风沙黄土缠身,永远一副干净利落的模样,历经世事的练达和将相的风骨,美好,却洒脱得有些难以靠近。
许千笛踩着余辉朝前走,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李白杜甫,韩愈王维,似乎都这般走过的吧。每一个街道,每一条小巷,每一块秦砖汉瓦上都蕴藏着一首诗,让整座城市流光溢彩,翰墨飘香。
她忽然意识到,与其说是人们根据各自的欲望与喜好选择自己热爱的城市,不如说城市以各自的温柔或凌厉筛选属于自己的人。而唐潮,应当是属于这里的啊。
这句话她曾对唐潮说起过,他淡淡地“嗯”了一声,没有多说。许千笛不敢奢望,他会不会有朝一日真的再次回到这座城。
她被深深的恐慌缠入茧中,某种不敢承认的情绪暗自横生。
5
岑寂的空气里有野兽狂奔,
游鱼生着铁蹄,浪花瘦成风。
当江湖布景,你,变成英雄入梦。
没有灯,你鲜衣怒马,
在黑暗中采一颗星辰,
两朵芙蓉。
那一年,一向偏爱宅在宿舍读书的许千笛,越来越多地走出校门,用脚丈量这座城市的青砖黛瓦。如果说,最初选择到西安读书是对古城的叶公好龙,那么之后的执迷,便可以说是爱了。她爱它与世无争的安然,爱它的厚积薄发的优雅,还爱它的文艺。在许千笛的心里,西安的文艺,摆脱了矫揉造作的小家子气,脚踏着千百年的历史,才华便多了几分底气,浩浩荡荡地随着渭河远去,怎么看,都尽是英气。
就像,一位旧人。
11月,西安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古老的城墙披着银装入梦。曾经,就是在这里,唐潮对许千笛说:“在古代,城池四周大多有护城河,一旦拉起吊桥,不管云梯还是破城锤都没有用武之地,城池便自此隔绝,成了孤悬的堡垒。”
许千笛假装没有听懂,其实她只是无法接受,自己用尽力气建筑的城堡被他一语道破。
她记得那晚他离开时的背影,沿着城墙根,一步一步走远。
身处热闹的人群中时,他是活泼的、桀骜的,甚至霸道而傲慢的,但在夜色四起的时候,当古城的灯光离他远去,许千笛却在一刹那看到了他周身的孤独与疏离。
许千笛踏着满地的雪花,一步一步地走着。她回忆起他们在这座城市里共同走过的地方,每一处都有诸多的历史故事像脚步般丝丝入扣,最终或欢喜或冷清,至少热烈过。而现实中的人,却重新回到各自的路上行走,仅有的交集也淡化成了一缕轻烟。
那一晚,大雪封闭了这座城市,许千笛在梦里挖了地道出逃。哽住的夜,压抑着不哭出声。
她没有想过再见唐潮,她听过一句话:是我自己愿意穿上芒鞋,拿起僧钵,将金缕衣换成百衲衫,拄起竹杖踏上不归路的。是我一心向佛,我怎敢命令佛向我靠近。
然而时序兜转,她和唐潮竟真的再次相遇了。依旧在长安城,满枝的榴花变成了暴雪,旧人重逢,竟是在当年那位笑着和许千笛合影的老诗人的葬礼上。
唐潮一言不发地站在灵堂里,眼睛红肿,左臂上系着黑纱,上面绕着红布条。许千笛直到这时才知道,他是老诗人的长孙。
她突然明白了许多——
颁奖典礼结束后,他对坐上车的老诗人说的话,分明是对熟悉之人才会有的亲近语气。
他在城市体验时不止一次纠正她对西安的介绍,并非因为擅长历史,只是因为这是他生活十几年的城。
爷爷诗名煊赫,他却从不曾透露家世,远离光环,只是想用自己的作品说话。
…………
那年冬天,唐潮在故乡停留了很久。他向许千笛讲起自己儿时的故事,讲起那位老人生前的博学与慈祥。
之后,他短暂地返校。正读大四的他尚未毕业就拿到了许多人可望难即的offer,最终,他却回到了故乡长安城。
面对亲友的不解,他说:“如果我当初不离开,就能多陪爷爷几年;如果我此时不回来,还会错过又一个爱人。你们认为我尚未到达终点,但是这里,就是我要下车的地方。”
暴雪压枝时节,唐潮站在青石板路上,看向许千笛,眉眼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