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大家梳理在某安阶段,有四类人在办理取保候审时往往面临诸多痛点且难以成功办理。
首先是累犯,这类人因为有前科且再次犯罪,其行为表明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某安机关从维护社会治安、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角度出发,基本不会批准取保候审。其次是犯罪集团的主犯,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等核心作用,一旦取保候审可能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或者毁灭证据,对案件的顺利侦查造成严重阻碍,所以通常会被排除在取保候审范围之外。
再者,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当事人,这类人用极端的方式阻碍侦查进程,本身就显示出其对抗法律、不愿接受正常司法程序的态度,很难让某安机关相信其能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自然难以办理取保候审。
最后,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比如故意杀人、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重罪当事人,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某安机关为保障公众安全和案件侦破顺利进行,也不会轻易准许取保候审。对于当事人来说,在某安阶段如果是这四类人之一,就如同深陷泥沼,每走一步想要争取取保候审都布满荆棘,充满了无奈与绝望,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困在看守所,家属也心急如焚却常常感到无能为力。关注我持续分享法律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