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是被“跑步”这个概念吸引住的。
书越往下翻,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颗魔法玻璃球,而球体里闪耀的不是光,是查理的人生。
查理生长于放养式的家庭环境。三岁时父母离异,十岁左右已经搬过五次家,期间还经历了母亲再婚。刚步入少年,就开始接触了酒精。而迷上酒精的原因一开始仅仅只是出于好奇,再后来,一杯接一杯,一瓶接一瓶,渐渐就失控了。
他第一次的成长就是发生在这样迷茫的年纪——他做了别人无法理解的计划,并且成功实施了这个计划:跳上疾驰的火车。
计划成功的那一刻,他内心的狂喜无以言表。没有人知道他的计划,他也无人可分享。但正是这次的经历,让他找到了奔跑的感觉:自由,平静又快乐。
从此便迷上了这种感觉。
可是再后来,他的人生连同他本人,都渐渐失控了。
11岁那年他随母亲搬家到纽约,再后来开始接触了大麻,终日沉迷于酒精。八年级之前,他搬去和父亲生活。那一年,他第一次获得他人的认可,不是来自父亲或母亲,也并非来自亲朋好友,而是来自他的对手。
从此,他找到了拼搏的方向,生活也好像因此找到了发泄口。到了高中,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自己成了让人骄傲的孩子,甚至还接受了家族母校的邀请。
看到这里,我像他那样,松了一口气。可人生,最爱给人希望又要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夺走希望。
和父亲一起生活的日子,他发现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无法得到父亲的理解和认可。负面情绪无法排解,他为自己找到了自认为有效的发泄:酒精和毒品。
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两样东西今后缠绕了他的后半生,让他痛苦不堪。
进入大学之后,他发现自己不再是人中龙凤,像是走到今天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原来不是凤头,而是鸡尾。于是他找到了另一个让他闪耀光芒的战场:酒吧的啤酒棋。
无论胜负都要喝酒的游戏规则,很快就麻痹了他。紧接着,可卡因也在他的世界里出现了。人生,似乎开始了万劫不复。
他并非完全懦弱,在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开始了觉醒。他恨自己在学校的失败,坚持跑步对此时的他来说,是忏悔。可每次觉醒后不久,每当觉得自己已经小有成绩已经完全清醒的时候,那个罪恶的小火苗就会在他心中熊熊燃烧:
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已经吃了这么多的苦了,现在放松一下不会有人说我什么。就喝一杯吧,就放肆一下吧......
刚爬出的深渊的灵魂,此刻又重重跌入地狱。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世界一直在给我机会,哪怕我失败了,一次又一次地沉沦在毒品之中。
终于有一次,他抓住了世界再次朝他伸出的援助之手:他决定远征,完成自己的净化。而正是由于这次远征的经历,让他最终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哪怕后来生活一次又一次给他泼冷水,他的生活一次又一次撕裂又重组,他也没再失去希望,没有一次放弃过跑步。
翻阅完整本书,目光所及,全是过往,有查理的,也有我自己的。我看到我的绝望,我的失落,我的每次尝试和每次收获,当然,还有每次撕裂的伤口渐渐被时间愈合。
这也是这本书令人惊奇的地方,查理经历过的事情我从未见证过,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可我竟然在书中看到了自己。
值得羡慕的是,他最终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而我们大多数人穷其一生都在碌碌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