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问我,和前任分手了还能做朋友吗?怎么说呢,这样的问题只能就事论事,因人而异吧。
在我看来,分手之后无非有三种状态:
第一种状态,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再无瓜葛,再无交集。
第二种状态,成为暂时的朋友。何谓‘暂时的朋友’?就是深爱的一方答应同前任做朋友,可是做着做着又按耐不住对对方的情感以及由此带来的痛苦煎熬,只好删除一切联系方式,老死不相往来。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第三种状态,可以当之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变成最正常的朋友关系。
这三种选择,都无所谓对错之别,因人而异。
有的人生性大大咧咧,对什么都看的很开,无所谓;有的人就很难做到洒脱,在意在乎的很多,自然放不下过往,放不下心结,让他/她跟前任做朋友实在太难为他/她了。而我,就属于后者,分手后,我会删除前任一切联系方式,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这是对感情最起码的尊重。
有句话我觉得说的特别在理——因为互相深爱过,所以不能是敌人,因为互相伤害过,所以不会是朋友,最后就只能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因为分手,必然会伤害其中一方,尤其是爱的多的一方。如果一个人的自尊心被伤得太深,哪怕为了面子,他/她也会选择不再和另一方见面,这是留给自己最后的尊严。
而且,分手后即使作了朋友,我想也没有几个能真正交心的,最多也是跟普通人差不多,甚至还达不到一个普通朋友的标准。你有困难了,你还会跟他/她倾诉吗?有了开心的事,你还会想着第一时间跟他/她分享吗?我想大概都不会吧,最多放在通讯录里,成为名义上的朋友,实则无任何交流交集。既然如此,做不做朋友又有什么紧要的呢?如果还爱着,只会徒增烦恼,让自己更痛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