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第一次见到兰是在12岁的时候,那是一个冬天,天气干冷,我站在离家不远处的小巷里,与一群女人小孩排着队,等待爆米花。
那时候的爆米花,真的是用米做的,那时的爆米花机也与现在那种好似装满甜甜的马卡龙色彩的糖果机截然不同。那是个黑色的外形大炮一样的铁家伙,要靠人力手摇。卖爆米花的老师傅皮肤黝黑,驾轻就熟,一手将米倒进去,另一只手抓着摇杆慢悠悠摇着,大人们若无其事地在一旁一边等待一边闲聊,可我隐约察觉到气氛中有一丝微妙的兴奋。大家都期待随着着“嘭”的一声炸裂。大堆大堆的爆米花潺潺涌出。
孩子们既害怕又期待,一双双眼睛直直盯着前面,全部自觉用手捂着耳朵。
除了一个女孩。
她就是兰。
女孩看上去与我一般大,穿着一件被洗旧的暗红色夹袄,袖口与衣领微微发黑,有几处已被磨破,露出里面灰白色的棉絮。它过去也许曾是鲜红或正红色的,我猜。下身是一件厚厚的黑色棉裤,许是里面还套了好几层的缘故,与上身有着不相符的臃肿。
女孩是一个人,至少在我看来是的——她身旁没一个大人,离她最近的那个,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那样子实在不像是她的父母。她既没有捂耳朵,眼中也没有半点胆怯,她站在最靠前的位置,好奇地伸着头看老师傅拉动风箱,吱呀吱呀。
而我在队伍的后面,只担心她会不会被震聋。
我看了好一会儿,出了神,甚至忘了捂住自己的耳朵。
“嘭!”
上升的袅袅白烟伴随贯穿耳膜的爆炸吓得我眼前一黑,整个人头向后摔倒在地。天女散花般的爆米花纷纷落下,有几颗刚巧砸在我的脸上。
天地颠倒的几秒钟后,我隐约听到有人在喊我。
“没事吧?起来,来,我扶你!”
爆米花扑鼻的香甜充斥了整个世界。我睁开眼。周围熙熙攘攘,围绕着一层又一层的人群,女孩的脸占满了整个背景天空。
我这才看清楚她的长相。
小尖脸儿,大眼睛。
她向我伸出手,试图拉我起来,我感到尴尬羞愧,红着脸竟一时有些手足无措,笨拙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匆忙道了声谢。
女孩爽朗地笑了,说这有啥的。
后来,她告诉我,她叫兰。
这就是我与兰初遇时的全部情形了,以及那日我的窘态。那画面直到很多年后依然十分清晰深刻,以至于我到现在还在想,这究竟是因为兰,还是因为那日铺天盖地的爆米花。
二.
“哦,你说的是6号楼那家的丫头吧?你与她讲话了?”
我点点头。
母亲站在灶台前,一边切菜一边回忆着,若有所思。厨房只有一小扇窗户,透光通风都不好,墙壁常年潮湿,梅雨时节常常能看到角落里长满青苔。
“哎,孩子爸,那姓季的夫妻俩不是早离了吗?”
我妈暂时将菜刀安放在青黑色的石板上,手在围裙上抹了抹,朝正在房间内读报纸的父亲问道。
“是早离了,老季现在都有人了,上次回来还见过一次,结没结婚不知道,反正是住一起了。”
“老季现在还在邮局呢?”
“还能去哪,房子都是单位发的,他老家也不在这儿。”
“他家不在这?我一直以为他是本地的呢!哎,季家那丫头后来不是和她妈回乡下了?菁菁还说刚刚看见那丫头了,姓都不随老季的姓了,她妈后来又嫁了?”
“没有吧,老季媳妇姓兰的。我记得清楚,不是常见的姓。”
“那老季把丫头接回来了?不会的吧,你说他都有人过日子了,还添这麻烦干嘛?”
“应该不是,他那房子也住不下,不过人家多久没见到女儿了,接过来几天也正常。人家的事情,不好多问。”
当我想追问更多关于兰的事时,母亲便不再与我多讲,只说“小孩子家家,打听那么干嘛。”便把我赶回房间做功课。不过他们俩倒是你一言我一语,聊起这些街坊邻里的陈年八卦。然而,那些窃窃私语还是从日常的缝隙里细细索索地溜了进来。我从中也略微得知一二。
兰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了婚,在那之后兰一直由住在乡下的母亲独自抚养,离婚后兰的父亲每月汇去几十块的赡养费,数目不多,但也不能太怨她父亲,兰父在邮局做整理邮件的活儿,一个月不过一百来块,后来靠着工龄久,资历深,也没犯过什么错,分了套一居室的工人住房,但那已经是离婚后几年的事情了。有了房子后兰父的日子也变得好过些,一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一纺织厂女工,没多久后便住在一起了。
关于兰小时候的事,我也不得而知,但从后来我见到时她的装束来看,她与母亲的日子过的也是拮据。我后来又见过她一次,是在两天后,我放学回家,她坐在楼下,还穿着与上次相同的衣服,外面又套了一件袖口收紧的深灰色罩衫,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显得脏兮兮的。
初遇那日的缘故,我再见到兰觉得有些尴尬,不敢上去打招呼,匆匆回家了。
我无意说那时的孩子们穿的衣服都是这样子,事实上,那年正赶上改革开放之春,虽然等到这股风潮刮到上海时,还是花了一段时间的,但在那时,你就已经能在街头巷尾隐约感觉到开放之风蔓延。
三.
我母亲在机关内工作,出差是常有的,偶尔也会趁着工作之便托人帮我带些衣服回来。母亲爱美,自己也喜欢研究穿搭,在那个年代这不是什么很值得炫耀的事,因为我知道奶奶总是嘟囔她“爱臭美”。怎么听也不像是夸奖。
总之,很庆幸地,我在童年时期并没有如其他孩子一样,要么“又圆又土”,要么“又干又瘦”,较同龄人比更欣长的四肢,配以白色连衣裙,卡其色呢子衣服,更显出挑。上初中后,女同学们内心生来爱美的基因纷纷苏醒,才露尖尖角,逐渐学会辨认出谁穿的裙子好看,谁穿的衣服更时髦。
一直不声不响的我,就这样,成了众矢之的。
女生多的地方,总少不了拉帮结派。那时班上有几个性格强势的女同学,常常放学后把我团团围住,要求试穿我的衣服。当然不至于那样明目张胆,总会扯几个由头,比如换着穿穿再换回来,比如我借给她们衣服她们借给我些铅笔本子什么的小玩意,但结果往往是,借出去便再也不会还回来,我不敢主动去要,但也不敢告诉母亲。
这种事当然是瞒不住的,母亲知道了却也不好找小孩子理论,只骂我窝囊。
一个周五,我放学往家走,在离家不远处的小巷,又遇上了班上那几个女生。她们再一次要和我“换衣服穿”,我怕被人看到会告诉母亲,一心只想快点逃离这里,没多想就答应了她们。
“喂,你在做什么?”我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一样,听到声音下意识心虚,像是被人发现了什么秘密,心中一紧。转过头,兰就站在我身后。
她搂过我的肩膀,一副凌厉的样子。其实兰比我还要矮一些,但那一刻我却有种被保护的感觉,兰的嗓门又高又尖锐,传得巷子里都能听到,她冲那些女生嚷,“她们在欺负你吗?怕什么啊,信不信我把整条街的人都喊出来,让他们看看你们在做什么!”
女生们终究还是脸皮薄,怕把事情闹大,其中最高的女生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其他人便纷纷散开了。
我松了一口气。
“谢谢……”我像上次一样说道。
“那天我在楼下玩儿的时候就看到你了,”她好像没听到似的,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本来想叫你的,但你直接走进楼里,我也就没追。啊,我住在那边的那栋楼,就粥铺旁边那个。那家铺子我就去过两次,吃过她家的鸡丝粥和青菜粥,还是有鸡丝的好吃些!我刚才呀要去巷尾的小卖店买汽水,就看到你了,对了她们刚刚在做什么?”
这是我第二次与兰说话。谈话的内容大多我己经记不清了,只是静静盯着她的脸,看着她的嘴巴一张一合。
她的皮肤其实不算很白,但干干净净,没有那个年龄的女生常长的雀斑粉刺青春痘,一双大黑眼睛沉甸甸的,里面流转着碾碎的太阳光。鼻子不算秀气精巧,但生的端正,牙齿有些歪,张嘴说话时看起来微微龅牙。脸盘儿不是当时明星里正流行的鹅蛋脸,尖窄的脸型尖窄的下巴,轻巧伶俐。当然,我想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像我这样细细端详的,她说话风风火火,不会给你思考的时间,当你还在想回答上个问题时,她就已经漫无边际地说起别的事情了。
与兰分别的两周后,我偶然听说,她爸爸和纺织女工要结婚,妈妈把她接回乡下去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四.
十八岁那年,我高考失利,由第一志愿跌落到第二志愿, 母亲因为这事为我跑前跑后,最后花了点钱,又拖了点关系,硬是把我塞进她满意的象牙塔,只是不容得自己挑专业。
最后的录取通知下来后,我看到专业一栏后面写着化学。
母亲气得跳脚,一连拨了好通电话,直到最后被彻底告知,无能为力。
“女孩子家,学化学,能有什么出路啊,那化学品可危险!等你老了一身病,我和你爸还管得了?”
九十年代,那时大热的专业是英语,有关系没关系的统统加入移民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