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药品有什么名字?
有三个名称,一个商品名,一个通用名(药典里的名称),一个化学名(化学式)。(现在处方规定统一写通用名)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需要统一写通用名,如有商品名,不得大于通用名,并且通用名的字体与背景需要清晰可见,且不得夸大功效等。通用名若横着排版,需在包装上部分,若竖着写,需靠右。
那接着说说,药品有外包装和内包装。最小分装包装需有说明书,如果篇幅有限,也必须写通用名,批号,规格,日期。
我们来说说完整的说明书依次包括啥
药品名称,成份,性状,(中药为功能主治)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
解释如下:
药品名称必须有通用名和汉语拼音,若有商品名和英文名需写上。
成份包括主要成份和辅料,需全部写出来。
性状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这药是否变色,结晶等变质
适应症,看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合
规格,帮助判断每次剂量多少,一般标明含主药含量,复方制剂会分别写明各含多少。
用法用量,可以知道安全用药的范围值,剂量太小,不能达到治疗效果,太大又会达到中毒剂量。
不良反应,可以帮助我们提前了解会有什么情况出现
禁忌就是我们需要知道这些药不能和什么东西一起吃,什么人群不能用等。一定要注意这个,可以避免药物过敏等情况发生。
注意事项也需要了解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用药,避免不当和错误用药方式,及时预知什么情况是什么问题,该怎么采取措施解决。
而下面的儿童,老年等各类人群用药,很多是不明确等,这都是有风险的,因为不明确才更不知道风险是怎样,会怎样,出现问题也不知道是问题来的。所以不要以为不明确就可以放心地用了,用药期间仍需注意观察。
药物相互作用,过量和毒理这些大众就可以不必了解,主要是药师等工作人员的事
贮藏也需要看看,在什么条件存放,一般特殊情况的,我们药师发药都会特别交代的,比如有些药是需放冰箱保鲜的,有些避光的等。贮藏里面也会说明多少℃等条件的。
再看有效期,有效期至多少就是该日期,比如有效期至2018年10月就是2018年10月31日前都可以用;比如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就是到2018年10月31日可以用。有效期为多少就是该日期的前一天,比如有效期为2018年10月,就是2018年9月30日都可以用;比如有效期为2018年10月31日,就是2018年10月30日都可以用。有些是写有效期多少月的,那我们就看生产批号,批号一般是药品投料生产那天的年月的,按着批号的时间算就知道到哪年月过期了。
批准文号是重点,需要看是否是药品还是保健品或者化妆品,市面上还真有化妆品夸大宣传说有啥功效和适应症的(药品是有国药准字这四个字加一个字母和八位数字的)
生产企业看看就可以
最后说一下,药品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之分。处方药需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处方,药师才可以调配的。非处方药分为甲类和乙类,相对甲类,乙类更为安全,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选择购买,在药店是可以在开放自选药架摆放的。
而且处方药外包装上需写: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若有严重不良反应等应该有警示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