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原辖市区
东傅家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今道外区境内,北濒松花江,东邻太平区,南与南岗区毗连,西与西傅家区接壤。清末民初,隶属吉林省滨江县,1929年5月划归滨江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伪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置东傅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将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1946年9月,将道外区划分为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1948年7月5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决定,将东、西傅家区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西从靖宇三道街起,东至靖宇十三道街,南自南勋街,北至松花江岸),增设北傅家区。1949年10月,撤销北傅家区,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并入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东、西傅家区以靖宇九道街分界,其东归东傅家区管辖,其西归西傅家区管辖。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傅家区与西傅家区合并,改为道外区。
西傅家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今道外区境内,北濒松花江,东邻东傅家区,南与南岗区接壤,西以滨洲线铁路与道里区分界。清末民初,隶属滨江县,1929年5月划归滨江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伪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置西傅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将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1946年9月,将道外区划分为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1948年7月5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决定,将东、西傅家区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西从靖宇三道街起,东至靖宇十三道街,南自南勋街,北至松花江岸),增设北傅家区。1949年10月,撤销北傅家区,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并入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东、西傅家区以靖宇九道街分界,其东归东傅家区管辖,其西归西傅家区管辖。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傅家区与西傅家区合并,改为道外区。
新阳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今道里区境内,北濒松花江,东与道里区接壤,南与南岗区为邻,西南、西与顾乡区毗连。清末民初,铁路工厂一带为中东铁路附属地,归俄人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管辖,1926年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新组建的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新阳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12月,将新阳区与道里区合并为道里区,翌年6月又重新划分为道里、新阳两个区。1953年1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新阳区,将其所辖区域划归道里区和顾乡区管辖。
马家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南岗区的马家沟河以东,东、南与太平区和香坊区毗连,西、北与南岗区接壤。中华民国成立后,1926归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局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入伪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马家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马家区的管辖范围,西和西北以马家沟河与南岗区分界,东北至洛道屯、王家店、拉拉屯与太平区接壤,东至新乡里、东南至安东村与香坊区毗连,东西宽约3.5千米,南北长约8千米。1948年9月,全区划街、编组,将原8个街村划为11个街村。1949年10月,将马家区与南岗区合并为南岗区 。
顾乡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区。位于市境西部,北濒松花江,东与朝阳区毗邻。东北沦陷后,1933年,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于正阳河一带设立顾乡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9月,仍设顾乡区。1950年2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顾乡区改为市郊区,全区共辖翻身、尤家、兴农、永义、兴隆、富强、靠山、新乡、新兴、新农、民主、中安、榆树、万家、东井、新立、生产、杜家、程家、胜利、新发、建设、薛家、长岭等24个行政村。1953年11月,撤销新阳区,将其一部分街道划归顾乡区管辖,改为城市区。1956年8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顾乡区与道里区合并为道里区。
松浦区 哈尔滨市原辖市郊区。位于松花江北岸,北邻呼兰县,南与城区隔江相望。松浦,原名“马家船口”。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有马姓人氏在此摆渡,得名“马家船口”。清代,先后隶属呼兰城守尉、呼兰副都统、呼兰府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呼兰县管辖。1919年12月,黑龙江省于马家船口地方设置马家船口市政局,翌年1月31日市政局成立,改为松北市政局。1925年9月1日,将松北市政局改为松北市政管理处,旋改松浦市政局。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将松浦市政局辖区并入哈尔滨特别市。1938年7月1日,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松浦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哈尔滨市建立人民政权,仍设松浦区。1948年9月,松浦区将大村划为小村,将原7个行政村划为大王家、韩家店、大耿家、汲家店、上坞村、平原街、造船所村、马船口街、糖厂村、新立村、松浦村、马家村、庙台子村等13个行政村。1950年2月,哈尔滨市政府决定,将松浦区改为郊区。全区共辖松浦、马船口等13个村(街)。1956年3月,并村划乡,将原行政村合并为乡的建制。据1958年6月统计,全区共辖松浦、新兴两个乡和糖厂、船口两个街,总人口2.4万余人。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哈尔滨市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郊区)。
王岗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位于市境西南部。1953年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市区和郊区分设,新设立王岗等4个郊区。王岗区北濒松花江,南、西与双城县毗连。据1958年6月统计,全区共辖民主、新发、新农、榆树、胜利、平等、富强等7个乡,全区总人口8.39万人。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郊区)。
朝阳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位于哈尔滨市境东南部。1953年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市区与郊区分设,新设朝阳等4个郊区。1956年3月,哈尔滨市对郊区行政村进行了并村划乡。同年8月,将朝阳区所属的部分农村(韩家店、张家店、三家子、正红头屯、老五屯、刘家窝堡、平房)划归平房区;10月,撤销天恒区,并入朝阳区。新的朝阳区,北濒松花江,东邻阿城县。据1958年6月统计,朝阳区共辖朝阳、新香坊、黎明、平房、联胜等5个乡,全区总人口7.2万人。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郊区)。
天恒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位于哈尔滨市境东部。1953年1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市区与郊区分设,新设朝阳、王岗等郊区。同年6月29日,松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阿城县所属第六区的双恒、新立、联胜等9个村和第五区的勤劳、和平共11个村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同时新设天恒区,管辖从阿城县新划入的11个村。1956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天恒区,并入朝阳区。
滨江区 哈尔滨市原辖郊区,所辖区域为环哈尔滨市城区周围农村。195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朝阳、王岗、松浦3个郊区合并,设立滨江区,管辖哈尔滨市郊区14个农村人民公社。同年11月,撤销滨江区建制,原滨江区所辖农村公社分别划归7个城市区管辖。1963年3月8日,恢复滨江区,将各城市区管辖的17个农村公社划归滨江区管辖。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其所辖的农村公社分别划回原属城市区管辖。
松花江地区 1958年8月16日,撤销绥化专区,设立松花江专区,管辖原由省直辖的伊春市,五常、双城、肇州、肇源4县和原绥化专区所属的绥化、望奎、兰西、绥棱、海伦、庆安、巴彦、木兰、通河9县,共1市、13县。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1960年5月,将哈尔滨市所属的肇东县和原嫩江专区所属的明水、青冈2县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将松花江专区所属的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安达市由松花江专区代管。同年12月底,全专区共辖2市、11县。1962年10月,恢复铁力县,由松花江专区管辖。1964年1月,将伊春市改由省直辖。1965年3月,恢复安达县,由松花江专区管辖。同年5月15日,松花江专员公署迁驻绥化县;6月14日,更名为绥化专区,同时设立新的松花江专区,管辖原由哈尔滨市领导的呼兰、阿城、宾县、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8县,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同年12月,安达市改由省直辖。1967年3月,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松花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松花江专员公署正式撤销,松花江专区遂改为松花江地区。地区革委会驻哈尔滨市,管辖8县。1969年1月,地区革委会移驻阿城县。1970年4月,将牡丹江地区所属的尚志、延寿、方正3县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1972年9月,松花江地区革委会迁回哈尔滨市内。1979年5月,根据新《宪法》的规定,将松花江地区革委会改为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由实变虚”,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驻哈尔滨市,管辖11县。1983年9月,将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88年9月,尚志、双城2县撤县设市。1991年2月,将宾县、方正2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同年4月1日正式变更隶属关系)。是时,松花江地区共辖双城、尚志2市和五常、延寿、巴彦、木兰、通河5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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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世事变迁,终不改绿水青山,看风云变幻,永不忘万里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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