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首先是一种文化形态,其次オ是一种艺术形式。
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书法不仅是中国文化的书写艺术,还是中国文化的载体和象征符号,更多地承载了中华文化的内涵。
中国书法对文化的象征是通过汉字这一媒介进行的,汉字不仅是书写表现的对象,而且是书法通往文化世界的桥梁。
中国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多向度、多层次的文化品格,它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都有密切的联系。中国书法内涵可分为以下四个层面来阐述:
各种字体、书体的汉字总是契刻、书写在一定的物质材料上,不仅那些显示各种汉字的甲骨片、青铜器、竹简、木牍、缣帛、石头、纸张等都属于“器物”,是以物态化形式呈现出来的,而且这些物质材料,这些“器物”上的字迹,包括字迹的点画、结构、布局,也都在特定材料上显示出其各自不同的色彩、形状、质感等视觉内容。
甲骨文字、青铜文字以及简牍、帛书、石刻文字、纸书文字等之所以给人各不相同的视觉效果,不仅在于字体、书体的不同,而且在于不同材料本身的质地、色调不同,使用了不同的工具,运用了不同的书刻方式。
第一,在物化层面上,汉字得以显示的“器物”本身和甲骨ト辞的刻、钟鼎盘簋等青铜器的形制、大小及汉字的显示方式,宫廷诏册、官书简族、纸书函札、宗教写经等幅式、格式,碑铭、墓志石材的品种、大小、厚海及刻写字体的选择等,都不是随意的,无不体现出一定的政治、经济、宗教家族、制度等方面的规范、准则。第二,各种字迹的文字更是明确具体地显示出社会制度方面的内容。
中国书法也是一种行为文化,它显示出制作者动态的行为过程:不论是工匠的修甲整骨、铸铜凿石、削竹副木、造纸制笔,还是各种书家文人的刻ト写辞、拟写诏册、撰写碑铭、抄经修书、著书立说、赋诗填词等,都是在定动机目的支配下体现出一定的礼俗、民俗、风俗的“行为”体现。书法载体的制作到文字显示的过程都是动态的。
这是文化结构中的深层结构部分,是整体文化中的核心部分,涵盖各种社会心理、社会观念和社会意识形态,是与“精神文化”含义大致相同的念。中国书法从本质上就是汉字的显示。汉字及其他民族的文字一样,是种符号,是一种被赋予了一定意义的符号。被称为中国书法的ト卜辞刻录、宫廷典册、盟书律令、军檄契约、官方文牍、民间信札、抄经写卷、陣文墓古籍文本、著作手稿、跋语题记、名家辞赋、村社公约、族谱家训、塔记、交易册簿、方术随录等等,无不真实地、具体地显示着一定时代社会经济的、政治的、宗族的、道德的风俗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