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勃勃生机。
党建引领,“干”字为重抓效率。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神经末梢,是基层治理的“桥头堡”。坚定不移坚持党建引领是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必要保障。要创建“党建+基层治理”新模式,并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基层治理各方力量在党组织领导下扭成“一股绳”、合成“一张网”,像磁铁一样把广大群众牢牢吸引、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让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使其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让人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依靠群众,“好”字为纲惠民生。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我们要传承好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练好“群众工作”这个看家本领,贯彻好“主动创稳”的新要求,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具体的事情入手,防住风险、排除隐患、堵住漏洞、补齐短板,解决好当前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好人民群众、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化解矛盾,“新”字为要搞创新。化解矛盾纠纷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仅能让我们直接了解政策得失、群众感受,还能迅速拉近距离,增进干群关系。想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理应创新工作方法,为“枫桥经验”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要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答复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