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年间,有个驿卒丢了饭碗。这饭碗丢得蹊跷——并非他怠工耍滑,而是朝廷要裁撤驿站省些银两。那驿卒姓李名自成,陕西米脂人,日后竟把个朱明王朝搅得天翻地覆。历史这般写法,总教人觉得戏谑:一个被体制踢出来的人,反手把体制砸了。
李自成年轻时,怕与寻常百姓无异。种地不成,当兵吃粮,再不成便去养马送信。他若生在太平年月,大约娶妻生子,老死牖下,坟头草高过膝盖也无人知晓。偏生天时不利,西北旱得土地裂口,蝗虫过境如黑云压城,官府催科又急。他欠了举人艾诏的债,还不上,被绑在烈日下示众。这羞辱比杀头还难受——杀头不过疼那一瞬,示众是慢火煎心。他夜里逃出来,杀了债主,这才走上不归路。
造反原是逼出来的。高迎祥活着的时候,李自成只是个"闯将",跟在舅父身后摇旗呐喊。高迎祥被俘,磔死于北京,他才接了"闯王"的旗号。这旗号有意思,"闯"字里头藏着草莽气,横冲直撞,不讲章法。官军起初不把他当回事,流寇么,东奔西突,饥则聚掠,饱则弃之。哪知这流寇越剿越多,滚雪球一般。官兵杀良冒功,百姓索性投了闯营,反正左右是个死。
李自成有桩好处:肯散财。得了金银,分与部下;抢了粮米,赈济饥民。他进北京前,民间传唱"迎闯王,不纳粮"。这口号甜得很,像哄孩子的糖块。百姓哪晓得,不纳粮的军队吃什么?喝西北风么?后来进了紫禁城,这糖块便化了,黏糊糊沾了一手。
说到进北京,那场面真是滑稽。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戴了毡笠,穿了缥衣,骑一匹乌驳马,从德胜门入城。他未必想过自己会坐龙庭。造反的人,多的是过一天算一天的快活,真到了金銮殿上,反倒手足无措。他见崇祯的龙椅,大约也坐了一坐,觉得硌屁股,不如马鞍子自在。这江山来得太快,像一场豪赌,押上了全部身家,开出来竟是通赢。赢大了的人,往往不知进退。
他在北京干了些蠢事。追赃助饷,把官员拷掠得鬼哭狼嚎,炮烙之刑都用上了。这哪里像新朝气象?分明是土匪分赃。吴三桂本欲来降,听说家眷被辱,冲冠一怒——这怒里头,红颜祸水倒是其次,主要是面子挂不住。李自成亲征山海关,一片石之战,被清兵与吴军夹击,大败亏输。他回北京,匆匆称帝,次日便走。这皇帝做得,比戏台上的龙套还短。
逃离北京后,他像只没头苍蝇,在河南、湖北一带乱撞。昔年的"闯王",如今被闯得无处容身。有人说他死于九宫山,被村民程九伯所杀;有人说他出家为僧,隐于石门夹山。后一种说法,大约是文人的慈悲,要给英雄一个体面收场。我却觉得,死于乡民之手,更合他的命数——他起于草莽,终于草莽,来去干干净净。
李自成这辈子,最懂的是破坏,最不懂的是建设。他能砸烂一个旧世界,却造不出一个新世界。进北京后,他手下的人忙着捞钱,他忙着登基,没人去管山海关外的满人。这短视,像是饿极了的人,只顾眼前一碗饭,不管身后洪水滔天。他若生在乱世为将,或可为韩信、彭越之流;为君,则差得太远。帝王之术,不是会骑马射箭、会分钱粮便学得会的。
后人评他,有惋惜的,说"假使李自成得天下,中国何至受满清三百年之治";有鄙薄的,说他"贼性难改,成不了气候"。我倒觉得,他不过是个时势造出的怪物,时势过了,他便什么也不是。他的悲剧,在于恰好走到了那个位置,又恰好没那个本事坐稳。历史有时候很草率,把千斤重担,压在一个扛不起的人肩上。
崇祯吊死煤山时,衣上留书:"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这皇帝刻薄寡恩,临死却演了出悲壮的戏。李自成找到他的尸首,以礼葬之。这礼数也蹊跷——昨日是死敌,今日倒做起姿态来。政治便是这般,杀人要杀得响亮,葬人也要葬得堂皇。
如今说起李自成,陕西老家还有他的传说,说他出生时,有火光绕室,有黄龙现于井中。这自然是后人附会。英雄豪杰,非要编些异象,才显得天命所归。我看他不过是个运气太好的普通人,运气用完了,命也就没了。九宫山的村民程九伯,哪知道杀的是闯王?只当是流寇中的一个,挥锄便打。历史的大人物,死时往往这般潦草,与蝼蚁无异。
戏说李自成,说到底,是说他像一出戏。开场锣鼓喧天,中场花团锦簇,收场却冷冷清清,连个唱挽歌的人都没有。这戏码,后世不断重演,只是换了几张面孔,几套行头。看客们坐在台下,嗑着瓜子,指指点点,以为自己聪明,不会入戏。殊不知幕布一掀,谁不是戏中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