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批判性思考吗?”这是我最近才意识到的一件事。批判性思考是什么?对此,国内外的很多学者都有论述,我就不再一一赘述。在我看来,批判性思考是你对自己和他人的言语和思维进行多方面的辨析和思考,以达到较清晰和明确的理解。比如说,最近发生的著名演员乔某某死亡事件,网上有很多的猜测,这时,如果你没有批判性地思考,只是随着网上的评论,人云亦云,那么你就会被误导和欺骗。也许你会说这只是一个八卦事件,并不需要这么严肃地思考,但是对事件的反应和想法恰恰暗示了你的思考能力,而这一思考能力正是你日后面对学习、工作、生活的态度来源。举个例子,如果你看到一个女子在和一个男子抢孩子,双方各执一词,这时,如果出现了一个老妇女说这孩子是她的孙子和男子的孩子,那么你会怎么想?如果这女子依旧不肯罢休,坚持要抢孩子,你会怎么做?你会阻止那名女子接近孩子,直到孩子被带走后发现孩子其实是女子的。还是你会觉得这女子这么可怜和坚持,孩子应该是她的,你觉得你应该把孩子抢过来,结果却发现这个女子是精神错乱,把别人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如果这时再出现一个小朋友说这孩子是他的弟弟和女子的孩子,你又会怎么做?或许这时你已经被搞晕了,你心想:“我不管这破事,我看热闹总可以了吧”,但如果你后来发现在你不作为的协助下,孩子被卖了,你会不会于心不安呢?
其实,这是生活中并不常见但是存在的现象,有很多的孩子就这样从父母的眼皮底下被带走。也有一些女子因为被自称是老公或家人的陌生人纠缠而带走,结果发生了难以挽回的悲剧。2016年4月,一女子在酒店被一陌生男子拖拉和掐脖,酒店工作人员在旁却不理会,直到一女子相助才得以脱身。网友们在纷纷指责工作人员和其他旁观者不作为的时候,是否思考过如果是自己在现场,应该怎么辨别事件当中的受害者,而不是变成了坏人的帮凶。
我觉得这与是否能批判性思考很有关系。批判性思考在心理学上有五项基本原则:“1、不需要通过逻辑分析和实验验证就可以被接受的‘真理’是不存在的;2、批判性思维者总是在思考应该如何揭穿那些‘伪真理’;3、权威和专家的意见不能自动证实或证伪某个观点;4、判断证据的质量至关重要;5、批判性思维者需要心态开放。”也就是说,人说的话是不能作为直接决定性的证据的,就算是老人和孩子也是一样的,特别是对立双方的话。因此,在孩子争夺战中的老人、男子、女子和小朋友的话,我们都不能轻易相信,比较好的解决方法是留下双方,叫来警察,由警察对双方的身份和孩子的归属进行科学验证,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等。这时,如果是有人贩子,我们更需要把他们送进警察局,以免其他孩子受害。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我们应该对一些广告中或讲座中的口若悬河的“专家们和教授们”持批判性的怀疑态度,特别是对于他们话中明显不符合逻辑的部分,更需要辩证性的看待。有些人会觉得这样不会太累了吗?所有的事情都不可相信,所有的事情都需要怀疑。首先,我想说比起毫不思考就相信他人的话的做法,批判性思考确实比较累,但是当你明白批判性思考会给你带来什么样的化学反应之后,你就会明白这样做的必要性。以著名演员乔某某的例子来讲,在他死亡之后传出了很多不一样的猜测,很多人并没有思考真实性,而是看自己期望什么样的答案就相信什么,并把一些“蛛丝马迹”牵强附会,发泄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不满。这种发泄看起来是一种发泄自己情绪的好方法,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可以夸夸其谈,个性鲜明,吸引其他人的注意。但是,这种发泄其实是最低级的一种发泄情绪的方式,就像小朋友被妈妈骂了之后,躺在地上撒泼赖皮一样。也许有人会说:“你怎么知道这不是事实?”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你说的是事实,那么请给出科学的,逻辑明确的证据,不然你所说的都是污蔑。虽然他已经感觉不到,但是你所说的话会对喜爱他的人和他的亲人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为什么是最低级的发泄情绪的方式,如果你的发泄和快乐是在别人的痛苦上来的,那么这已经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了。作为一名路人,只希望逝者安息,生者坚强,他人静默。
举了这么多例子,我只是想说明批判性思考并不仅仅给我们带来更严谨的思考方式,而且会让我们保持心态开放,这正是我们面对生活的种种最应该持有的态度。
那么,怎样锻炼批判性的思考方式呢?除了心态开放之后,最先要具备的是逻辑思考能力。这看起来好像很简单,但是其实是最容易被人忽悠的地方,看看赵本山的“卖拐”和一些著名的逻辑悖论如“白马非马”就可以知道了。如果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那就很容易被人忽悠,或钻牛角尖,那些传销和销售的陷阱就在这里。
其次,我觉得要多读书,多经历。世事多变,我们永远不可能用一种方法、一种知识看待和解决问题,在书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很多知识,以及学习通过另一种方式看待世界。你会发现从法律、经济、心理、数学、物理、化学等不同方面看世界是很不一样的。比如说,你知道在法庭上目击者所确信的事情的准确性最多只有75%吗?你觉得受害者所深信的准确性会比目击者高吗?事实上,Levi在1998年的研究表明受害者的证词的准确性与目击者的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目击者和受害者的证词并不总是准确的,这是排除刻意说谎的结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从心理学上讲,造成这一现象的因素有很多:警官的提问方式,目击者和受害者知觉期望和定势、他们的目击时间、承受的压力、注意力转移、酒精作用等等。其中,知觉期望和知觉定势意思是目击者和受害者对事件的知觉和记忆受到自己期望和习惯的影响。更清晰的说法是,你会受到经验和知识的影响做出一些错误的判断,比如说把凶手想得更高大凶恶或猥琐。
举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作者曾经经历过两次企图入室盗窃(当然都没有成功,不然也不会在这边写文了。)那是在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作者发现门口传来开锁似的杂嘈声,发现有人在企图开锁,猜测应该是遇上小偷了,手里拿了一个木棍,在小偷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打开门,小偷快速地晃过,站在走廊边,假装在看天,我认真地看了他几眼,个子矮小,有些驼背,大概40多岁,带着蓝色帽子等等,更多的已经记不清了。当时我在犹豫该如何处理,感觉他也很紧张,出于自身安全考虑,我关上了门,向家人救助。之后的事情可想而知,他早就跑了。接下来的事才是重点,过了一两个星期吧,早上6点多,那时我正好想起来运动,又不想动,俗称赖床,这时我听到门口传来了熟悉的杂嘈声,立刻醒了,发现又有一个人在企图开锁,我有点无奈和紧张,不知应该先打电话还是拿棒子“力战”小偷,突然发现,声音没了,抬头一看,有一个头在透过门上的窗户往里面看,我吓了一跳,大喊一声,吓走了小偷,再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往外看,已经没人了。事后,我很坚定地向家人表示这次的小偷是上次的那个人,虽然这次没有看到小偷的整个人和比较长时间、清晰地看到这次小偷的脸,但是,我看到小偷也戴了一个帽子,于是我的知觉告诉我就是上次的那个人,这是当时的我深深相信的。现在回想起来,发现其实并不一定是上次的小偷,很有可能是上次的经验以及小偷戴的帽子给我造成的知觉错误。当然,事实是什么,作者已不可知,但是在没有更多证据的情况下,作者基于以往的经验和紧张就作出了轻率的判断,由此可知,人的知觉是会有错误的。
总而言之,要想增强批判性思维,多读书,多学习不同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此外,如果有读者对知觉错误的话题感兴趣的话,我还会在下一次的文章中进行更详细的解释,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