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该赔吗?

《民法典》第1199-1201条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不满8周岁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必须自证无错,才可以不用赔偿。若是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那么法律默认学校存在过错,应该赔偿。

      第二种情况,年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则必须由家长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才需赔偿。

      第三种情况,不满18周岁的孩子被学校之外的人整伤了,只要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那么学校依然需要赔偿,学校赔偿之后可以找肇事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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