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非著名大学的毕业生,从入学时的呆傻萌黑胖子,到毕业后衣冠楚楚西装领带六块腹肌的工程师,我用了五年。从工程师到远航狗,三年。 转眼间,回国继续工程师至今,恍若梦一场。生活就像德州扑克,起手一对三,别急着放弃,你永远不知道后面是个顺子还是四条秒得一个起手一对A的选手哭天抢地跪地求饶,当然也可能人家是皇家同花顺秒天秒地把发牌前意淫的你坑到一个子都不剩。
大学的时候,喜欢唱歌,辅导员发现小伙唱得不错,推荐我去参加了个比赛,谁曾想一首《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震惊了一众评委,一个业余爱好成了玩音乐的理由和资本,舞台上一发不可收拾,从此有了不上晚自习晚上出去鬼混的第一个理由,是的,我就是这么没出息。学校管的严,每天必上的晚自习成了我最讨厌的事情。好吧,玩音乐,一起喝酒谈天吹牛逼,顺便还近水楼台,跟音乐学院的妹子谈了个恋爱。宣布恋爱消息那天,宿舍几个哥们一脸蒙逼,说你个死宅啥时候会唱歌的,还有人能看上你?呵呵,我权当是羡慕嫉妒恨吧。曾经有段时间以为以后说不定能点亮技能树转职当个歌手什么的,于是拜师学艺,嗯,就是我女朋友。周末的时候,她弹琴我唱歌,以为这特么就是永远。以为就是永远的事情,百分之九十九都只是以为。因为毕业去向问题,分手。是的,我特么才大二。
解释一句,我们学校这个专业一定是要去沿海城市的,是的就是这么奇葩。妹子家在内陆,并不愿意背井离乡,有天偶然谈到将来的问题,谈不拢,抱着离婚不如分手的心态拜拜了。想想也真是蠢,特么才大二,要不要这么着急呢,这都是些什么事啊。后来呢,因为分手,歌也不想唱了,自此封口。转职歌手这个念头也就此打消,略觉可惜,然而从此KTV多一麦霸,《死了都要爱》和《今夜无人入睡》大俗小雅切换自如,别人唱着配点和声,烦透了他们,以至于我不唱歌的时候,要派一人专门跟我摇骰子分散我注意力别去抢麦克,呵呵,你们赢了,没事就灌我喝酒,告诉你们,我这不喝啤酒的毛病就是那时候落下的。
这样不去晚自习的理由顿时就没有了,安顿了几天实在按耐不住,得想折子啊,要不这点躁动的心得闹事了啊。小时候喜欢玩电脑,捣鼓捣鼓机箱,重做一下系统还是能玩得溜。于是加入号称大学宅男集中营的电脑维修小组,从此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别人晚自习的时候玩电脑。当然,也会干正事,帮学校的老教授们修个电脑啊,解救一下各路宅男电脑中毒困在硬盘里的小姐姐们呀,还有清理下妹子们塞满灰尘热得烫手的笔记本什么的。妙手回春的事情不少,小姐姐们不见了要来砸场子的也有。成就感满满,挫败感也不少,总之感觉很有意义,遂心想是不是可以转职干个程序猿之类的,跟我的专业轮机工程两结合,做个故障数据库,搞搞FMECA什么的,如此想了一个多月感觉要奔向人生赢家了,然而计算机三级数据库没过,呵呵,一把打回原形,笔记本里的GTA啊魔兽啊默默地回复原位,自此又过上了喝酒谈天吹牛逼,顺便唱歌玩游戏的逍遥日子,转眼大三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