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俗人,看山是山,看海是海,看花便是花。自从看见了你,心潮开始翻涌,山岳百川开始震荡,满天星空开始闪烁。无需你一声令下,我和天地间万物便通通奔你而来。
初次见你,并无太多深刻的印象。你与校园中所有普通高中生一般,没有小说中主角棱角分明的面孔,成绩平平。可是从那天开始,你身上的某种特质深深吸引了我,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你一个人的影子,挥之不去,在我柔软的心灵里定居。
你很优秀,虽成绩不咋,但篮球打得极好。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拼劲全力且义无反顾。无论伤得多重,无论经历了多少次失败,你都重新站起,从不言放弃。你那一次又一次摔倒了爬起的背影,在我心中如一座山高大,阳光洒在你身上,光芒万丈。这样的你,激励着濒临绝望的我重新找到光明。每次想要放弃时,转眼一看见你,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是啊,你如此优秀,我不努力怎么能跟上你前进的步伐。
遇见你的每一天,对于平凡的我而言,都是大事件。你是我三点一线的生活里,难得的欢喜。许多女孩把自己喜欢的人比做银河。因为那是无法触及的遥远。但我觉得你更像是我的光,笼罩着我,明明触手可及,却始终不属于我。你给我带来的阳光与欢笑已经够多了,我无法再有过多的奢求。只想一直作为朋友陪伴在你身边,分享着你的喜怒哀乐,这已经足够。
习惯于去篮球场场边为你加油助威,习惯于目光紧紧追随着你,每一次拿球、运球、过人、起跳、投篮的瞬间。习惯于与你一同感受成功的喜悦,失败时的悲伤……即使你并无过人的天赋,但因为努力,你超过了不少比你先天条件优异的人儿。也因如此,我开始相信奇迹,相信野百合也会有春天。
我是个普通的女孩,却意外的喜欢上了那个特别的你。你说我们不是一路人,那就不是吧。即便不是一路人,但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予对方心灵的慰籍。他们说,十六岁喜欢上的人最难忘,更何况你是我十六年来喜欢的第一个人。
也许于你而言,我仅是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罢。可惜你永远也不知道,站在你身边那怦然心动的感觉,犹如青草与春风的初次邂逅。喜欢你,是属于我一人的“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