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经济得到了惊人的高速发展与突破,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而同时一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且见证人们生命轮回的医院在这40年的发展中也不断的取得了新的突破,有医术医德和服务上的突破,但也有道德和法律底线上的突破。
2019,新医改十周年,曾经的“看病难、看病贵”现在还存在吗?如今经济社会的建设以及不断提升的社会医疗条件已经缓解了一部分的看病难,而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也很大一部分减轻了人们的看病贵。但办法总是和问题一同出现的。不断进行中的医改也在不断的产生着新的问题。
最近医改的大动作,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启动,这像是政府对药物供应链的一场博弈,一张张表格列出的采购药名称和药价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或许是无字天书,只要这一款药是医保用药,自付比例为零,那么这药价格是一块钱还是一百块钱就不是百姓关注的问题了。问题在于医生给你开的是什么药,要做什么检查,要怎么治。这可能是现在很多人看病所面临的最大疑虑:过度医疗。
什么叫过度医疗?简单说,就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过度医疗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介入治疗等)、过度护理。
最显而易见的也最习以为常的便是输液。一感冒发烧就输液,这在国外是看不到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输液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成为一旦生病就会想起的治疗方式。不管大病小病总会想到打上一瓶点滴,更有甚者,换季了、高考了也去挂上一瓶。一个吊瓶,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说,老百姓形象地概括为叫 " 三素一汤 ", 他们最喜欢用的,就是抗菌素、维生素、激素,那一汤就是打吊瓶。2012 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的过敏性休克导致患者死亡病例中,85% 以上为静脉给药。专家指出,我国每年约有 8 万人死于抗生素滥用,约 20 万人死于药物滥用。
这仅仅只是其一,医疗项目千千万万,问诊没几句就让做 CT,一个病人背着仨心脏支架,案例多不胜数,这些检查、治疗、预防真的有意义吗?其背后的原因无外乎利益、责任及医德。
利益显而易见, 公益性质的公立医院被过于市场化,对于一些公立医院来说,在"救死扶伤"的同时,赚钱也是其目的,只要有这一目的存在,就难避免"过度检查"。医院为减少仪器的闲置率,实现医疗仪器创造利润最大化。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院经济效益挂钩、开单提成。而如今切断的以药养医,但药品回扣依然存在。在医院看病,医生却开了外面医药公司的药,业务员直接拿药进来医院到病床前给患者家属收取现金,护士再跟患者拿药进行治疗使用。这个现象在今天的福建漳州市医院是习以为常的。白蛋白营养粉,医生在同家属简单说明病人需要添加白蛋白,不久外面的医药公司业务员就拿进来了这盒白蛋白营养粉收取现金418元。
白蛋白营养粉
赛捷康-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注射液
而责任,由于当前医患关系紧张,一些医生为避免医患纠纷,纷纷让仪器给病人“看病”,一切按照仪器的检查结果“对症下药”。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有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院内院外会诊,多为病人开具药物等自卫性或者称之为“防御性”的项目。而医生自卫性医疗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避免吃官司”。
至于医德,医生之所以能看病救人,就是建立在知识不对等的情况下。而正是由于知识不对等,病人往往很难和医生讨论,某项医疗措施的必要性和经济性。这是医疗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其他买卖行为不同的地方。 曾在市内某医院检验科工作过的周女士陪母亲到市内某医院做检查,医生要求老人检查若干项目,但有医学知识的她,果断地拒绝了她认为是“过度检查”的项目,从而少花了钱。但实际上,更多的市民是不具备太专业的医学知识的。
如何解决?医学院校应设医德课,在医学院校加强医德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应制订限制性规定,最大限度地限制医院通过“过度医疗”牟取暴利;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于医院是否对病人“过度检查”,目前仍由卫生主管部门来认定。而疑似有过此类遭遇的人只有12%的人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过。且卫生主管部门这个“婆婆”,是否会袒护“儿媳”呢?第三方判定机构类似于人民法院,应当由若干德高望重的医疗专家(退休的更好)组成裁判委员会,对前来判定是否“过度检查”的当事人,收取不高的判定费。若医院和医生被判定为“过度检查”,则判定费由医院和医生负担。被判定“过度检查”的医院和医生,应由卫生主管部门给予严厉惩处。医疗事故也可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判定调解。
医改一直在路上,希望别越走越远而是尽快到来。
分享:50 家美国医师学会公布的 100 种过度医疗信息,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00 种过度医疗大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