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16:02分,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地标凯旋国际大厦B座起火。起火位置是19楼。火势猛烈不断上窜。
据报道,19层一住户家中着火,业主前往物业求援,物业到达后,房间已充满浓烟,火势由室内蔓延至外墙。随后报警。消防队到场后,外墙已出现很大明火燃烧。蔓延至31楼。
据报道: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该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起火原因:
危险品硝酸钾、硝酸钠、硝酸盐、碘化氢、氰化纳等堆放,储存危险货物7大类,111种,共计11383.79吨,其中,运抵区(也称海关监管区)内共储存危险货物72种,共计4840.42吨。
查明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两次爆炸相当于一颗微型核弹。
没有更好保管。引发2次大爆炸,又再次失火,事故现场不堪目睹。可以说是建国以来最大一次危险品引发最大火灾。教训深刻。
大连凯旋大厦着火,19楼住户是否会承担责任?
看到大厦是否火光冲天,火势猛烈,让人看得胆颤心惊。在消防员全力救灭之下,用了7个小时。所幸没有人员伤亡的报道。
出现此类现象,我在想。
当时起火的时候周围没有灭火器吗?没有消防设施吗?不是立即去扑灭火吗?当你跑去叫物业的时候,已经火势更大,为什么不立即扑火?怕承担责任?心存什么胆怯顾虑?依赖他人救火?……
以致酿成了更大的灾祸。
依我看:
住户刚开始发现火灾的情况下,要立即扑灭火。一边扑火灾,一边向物业汇报,但不能离开火灾现场,让火势有蓄势加速蔓延。住户第一时间也要考虑到火灾的危害性,火势对各楼层的住户会带来很大的威胁和祸害。所以要全力以赴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而不是跑去叫物业,应该发动邻居群众来救火,并一方面派人叫喊物业。
2.周围应该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平时物业也要向业主(住户)进行消防的演习和宣传急救知识,以起到自救减免事故的作用。
3.19楼住户责任人,应该承担追究法律责任。事故重大,他是赔不起的。即使是赔不起,也要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相信在政府、和相关领导的调查、调解下,事情应该会得出一个解决方案,并总结经验,采取下一步措施,杜绝此类事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