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鲁迅,忽然想起幼时读过的张小娴的《蝴蝶过期居留》,他回到他妻子身边继续生活,她却执意要生下他的孩子,飞机上她和他不期而遇,她将孩子一把扔到他怀里,恶恶的说:“把你的孩子带走!” 哇,小时候感觉张小娴敢爱敢恨,现在看来应了鲁迅这句:吃人!
阳光不燥,微风正好,阳光投过车窗玻璃流进来,罩在书上,洒在身上,可是鲁迅的故事让我欢愉不得,忍不住跟吴先生抱怨:“看鲁迅看的好悲凉啊,净是些想阿Q类的大傻子..." 吴先生认真平静的说:”鲁迅是斗士,是战士,他手中的笔就是他的武器,阿Q不傻,我们每个人都是阿Q,比如说你现在就是...
又一个披头散发的扎在鲁迅里的上午,最近一直强迫自己有深度的读完鲁迅,至此,我死在鲁迅的《兄弟》里,看完难过到头晕,双手举起投降,放弃!他是大家!是斗士!是不争的事实!他笔为刀,真的好吗?他点亮了人心里的灯,却唯独吝啬的不肯点亮朱安房里的灯,真的合适吗?想到胡适那近一寸有近一寸的自由,李白那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恣意,宝玉初见黛玉时双眸玲珑的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难道不好吗?不合适吗?
迅哥儿,我刻意躲避你那把刀时,忍不住在想是不是我就是你刀下那类要砍的人呢?自恃是个无害的人吧,最后心安理得的给自己一个看似温柔的解释:“心地过于柔软罢” 这样我可以携带着这样的由头对你的刀抱头鼠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