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人类进化文明史,始终没变的是:父母是儿女第一任教师,更是终身的教师。家庭是人的第一课堂,也终身的学堂。国民教育的平台是靠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大支柱支撑的,现代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有法律的规范、科学的指导、现代技术的支持,而家庭教育几乎仍然是自然原始状态、缺乏科学指导、忽视甚至抵触现代技术的作用。如果家庭教育这一支柱继续弱小,与另两个支柱形成巨大差别,那么,国民教育的平台就会倾斜,更不可能平稳、和谐、持续健康的发展。为此,国家必须为家庭教育立法,我则想为有望需要指导的家长开设家庭教育指导。
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教育是人类的未来,家庭教育正是未来目标实现的保证。没有良好家庭教育的今天,教育对昨天的历练就会变成痛苦,教育对明天憧憬就会变的暗淡。教育的大鹏要腾飞,基础教育的躯干必须强壮,职业和高等教育的双翼必须强健,家庭教育的大脑必须健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一个细胞都健康,才会有全社会的健康。只有以家庭的和谐为根基,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家庭教育“为民族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为家庭教育立法是国家的责任,为教养子孙而修行是每个国民的使命,我愿尽我所能开设家长学校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家长朋友们。
家庭教育对人一生影响至关重要。家长正儿女易行善,家长邪儿女易行恶。家长民主儿女生平等之心,家长独断儿女生专行之念,家长仁慈儿女博爱,家长暴戾儿女残忍。孟母三迁,岳母刺字,“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等等,都说明家长的素养、家庭的环境,对人一生的教养息息相关、处处相连。
人类教育的共同体,三大基本内容:健康、情感、求知。对应的三个习惯:整洁、微笑、阅读。保证这三大内容落到生活实际中的三个习惯的养成,离开了家庭教育几乎是不可实现的。然而,家庭教育目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影响甚至是严重扭曲了婴幼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此,必须为家庭教育立法,成立家长学校,使每一位家长和孩子的监护人,为教养子孙而修行。
我国现在有规范家庭行为总则的婚姻法,有规范教育行为总则的教育法,可却没有规范家庭行为中教育行为的细则,以及规范教育行为在家庭中的细则。只有总则而没有细则就如同只有宪法没有部门法一样,几乎没有实际的操作性。为此,制定一部家庭教育法是完善法律体系的必要,也是提升国民素样的必需。
现实把家庭教育家省略为家教,又把家教等同于辅导孩子学业,这真是由误生谬。更本末倒置的是,没有把家长教育好就想把子女教育好,没有提升家长的素养,就想提升孩子的素养。现代教育教学理论都认识到:要教育好学生,首先要教育好教师。那么,要教育好孩子,也一样首先要教育好家长。
现在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监护人缺乏科学教育方法,特别是近几十年内,独生子女教育独生子女的社会自然现状、家庭教育指导者身份混杂、没有专门的家庭教育管理机构和体制等,若不从现在加以引导和规范,必将给未来的国民教育留下恶根。家庭教育不仅是基础性教育的基石,而且主导着其他的教育,是任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永远不可代替的。
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能塑造孩子的道德品行、文化品位和价值观念。对家庭教育进行科学引导、现代技术支持、法律化能起到提升和导向作用,保障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平稳、和谐、持续健康的发展。科学的家庭教育是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是使国民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较高科技素养的保证。 目前社会上,家庭教育缺乏科学的教育引领,守着陈旧、落后、错误的教育观念,用着原始自然的教育方式,重智育轻德育,重生理轻心理,重外显轻内省,重教而不会教的现象相当普遍,解决家庭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和矛盾,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设立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提升监护人自身的素养,必须改变原始自然的方式,象其他社会职业一样,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才能“上岗”。生理成熟而成婚,心理成熟而成家,良好素养而教子。家庭教育以更新观念为先导,用法律来规范,用科学来指导,用先进技术来支持。国家必须为家庭教育立法,使每位家长为教养子孙而修行。
综上述,不论从人类发展史或教育的意义和目的,还是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家庭教育的现状和未来的需要,国家都必须为家庭教育立法,建立家长学校,这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让每一位家长为教养子孙而修行,这是每一个国民必须承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