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小说最重要的十件事》拿到手后,才发现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厄休拉·勒古恩(Ursula K.Le Guin),她在作品 《地海传奇》六部曲早已声名鹊起与《指环王》、《纳尼亚传奇》齐名。
对于这位既陌生又有点印象的作者,我本想在网上搜索她的近况,才得知她在今年年初寿考逝世。
对于国内的读者而然,走得无声无息。
在网上我看到惊悚大师史蒂芬·金纪念勒古恩
"不仅仅是一名科幻作家,更是一名文学偶像”,史蒂芬·金对勒古恩的评价很高。
最后的悼词还祝勒古恩:“愿她在银河中旅途愉快”。
从史蒂芬·金的哀悼词中,不难看完惜英雄重英雄的佩服和惋惜。
勒古恩的 《地海传奇》是一代人的西方奇幻作品,披着西方奇幻风格,却表达出东方道家思想。这部作品被宫崎骏的儿子宫崎吾朗拍成动画,可惜的是宫崎吾朗没有揽金刚钻的劲儿把动画搞砸了,不少原著党看完动画表示气死。
这本书是勒古恩主持的“写作工作坊”课堂讲义,以勒古恩的段位,开一个写作坊的机会成本是很高的,实力出众的作家很少愿意劳心劳力,手把手教小白作者写作。
不过欧美作家进口中国的写作教程,都有一个问题,就是英语思维和中文思维的区别。
中文不是一个精准的语言,但是却是一个极具美感的语言。崇尚、含蓄、内敛的语言非常切合我们的审美。
引用个例子,形容书法: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竖如深林之乔木,曲折如钢钩,转折之势,如飞鸟空坠,棱侧之事,如流水激来。
里面是一种含蓄的,形象化的表述方式。
英语则更讲究逻辑,《写小说最重要的十件事》里面提到的从句、形容词与副词搭配,人称时态、被动语态都不在中文写作的考虑当中。
但是愚者察异,智者察同,往深处刨,其实英文写作与中文也有不少共同的地方。
1.语言的音乐性
第一章提到了文字的语感韵律,每当我们完成一篇作品的时候,都应该开口朗诵一遍,在朗诵下写得流畅与否显然而见,对于字词的押韵方面,我们可以多多参考唐朝的格律诗。
在内容上,一篇故事文有没有画面感,使作者有代入感,那就要使用拟声词Onomatopoeia。
我们看英语漫画的时候,会发现作者很喜欢用诸如
Ahem!咳嗽声;Boom!形容巨响;Crash!形容物体相撞;Smash!形容物体破碎...
在中文里也有不少拟声词,例如诗经就有很多:
关关雎鸠、雍雍鸣雁、习习谷风、鸾声哕哕...
在人类咿呀学语的时候就 已经会使用拟声词了。
在白话文中,拟声词就更多了,扑通、喀嚓、呼噜、噼啪...
更多拟声词参考:https://baike.sogou.com/v27718.htm?fromTitle=%E6%8B%9F%E5%A3%B0%E8%AF%8D
要使文字充满画面感、节奏感,拟声词必不可少。
2.语言和结构的重复
作者提到有老师想出专横的规矩刁难学生,那就是在同一页,禁止同一词语出现两次或以上。
其实不少作者在码字的时候,使用同一个词语2-3次都会很别扭,甚至有逼死强迫症的感觉。
所以我认为这些会玩的老师,旨在增加学生的词汇量,学会更多同义词。
在非学术类的写作里,一个词穷的作者会显得水平堪忧,甚至笨拙。
举书中一个很直观的例子:
“她吃了足够的奶油,足够的糖,足够的茶。”
跟
*“她吃了足够的奶油、丰富的糖和充裕的茶水。”
同一个内容,但是语感美感绝对不是一个层次的。
所谓语言和结构的重复就是中文的排比句,针对排比句可以在网上搜集,再多多仿写练习。
3.复调
每个人写作都有自己的语言风格和口吻,但是在编故事与文学创作,每个角色有不同的性格,不可能把自己的风格都往上套。
勒古恩认为除了把自己的口吻发挥到纯青炉火之外,更应该模仿他人的口吻写作。
我记得在学习写听书稿的时候,编辑对于文字的口语化要求很高。
老师就建议同门听一听罗胖的演讲,在写作的时候,大脑里自动切换成罗胖的声音。
换位思考罗胖是怎么说的,遵循地内心的这个声音写下去。
勒古恩说优秀的作者不仅要以自己的口吻写作,更要学会用自己抗拒的口吻写作。
不然那些文学作品里经典的大混蛋角色,又如何会栩栩如生呢?
有人说细节中有上帝,有人说细节中见魔鬼。
这本书没有说明一个好故事要具备什么什么要素,反倒是从语感、句式、人称、视觉那些基本功说起。
对于想写小说的小白,这是一本很棒的书。
对于勒古恩本人,这是她除了众多经典作品外,又一份宝贵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