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忘记,我国诗词是中华民族的汉字文学的高级形式,它们的一切特点特色,都必须溯源于汉语文的极大的特点特色。忘记了这一要点,诗词的很多的艺术欣赏问题都将无法理解,也无从谈起。
汉语文有很多特点,首先就是它具有四声(姑不论及如再加深求,汉字语音还有更细的分声法,如四声又各有阴阳清浊之分)。四声(平、上、去、入)归纳成为平声(阴平、阳平)和仄声(上、去、入)两大声类,而这就是构成诗文学的最基本的音调声律的重要因子。
汉语本身从来具有的这一“内在特质”四声平仄,经过了长期的文学大师们的运用实践,加上了六朝时代佛经翻译工作的盛行,由梵文的声韵之学的启示,使得汉文的声韵学有了长足的发展,于是诗人们开始自觉地、有意识地将诗的格律安排,逐步达到了一个高度的进展阶段——格律诗(五七言绝句、律句)的真正臻于完美,是齐梁以至隋唐之间的事情。这完全是一种学术和艺术的历史发展的结果,极为重要,把它看成了是人为的“形式主义”,是一种反科学的错觉。
至唐末期,诗的音律美的发展既达到最高点,再要发展,若仍在五、七言句法以内去寻索新境地,已不可能,于是借助于音乐曲调艺术的繁荣,便生发开扩而产生出词这一新的诗文学体裁。我们历史上的无数语言音律艺术大师们,从此得到了一个崭新的天地,于中可以驰骋他们的才华智慧。这就可以理解,词乃是汉语文诗文学发展的最高形式。(元曲与宋词,其实都是“曲子词”,不过宋以“词”为名,元以“曲”为名,本质原是一个;所不同者,元曲发展了衬字法,将原来宋词调中个别的平仄韵合押法普遍化,采用了联套法和代言体,因而趋向“散文化”,铺叙成分加重,将宋之雅词体变为俗曲体,俗语俚谚,大量运用;谐笑调谑,亦所包容;是其特色。但从汉语诗文学格律美的发展上讲,元曲并没有超越宋词的高度精度,或者说,曲对词并未有像词对诗那样的格律发展。)
明了了上述脉络,就会懂得要讲词的欣赏,首先要从格律美的角度去领略赏会。离开这一点而侈谈词的艺术,很容易流为肤辞泛语。
众多词调的格律,千变万化,一字不能随意增减,不能错用四声平仄,因为它是歌唱文学,按谱制词,所以叫做“填词”。填好了立付乐手歌喉,寻声按拍。假使一字错填,音律有乖,那么立见“荒腔倒字”, ——倒字就是唱出来那字音听来是另外的字了。比如“春红”唱出来却像是“蠢閧”, “兰音”唱出来却成了“滥饮”……这个问题今天唱京戏、鼓书、弹词……也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名艺人有学识的,就不让自己发生这种错误,因为那是闹笑话呢。
即此可见,格律的规定十分严格,词人作家第一就要精于审音辨字。这就决定了他每一句每一字的遣词选字的运筹,正是在这种精严的规定下见出了他的驾驭语文音律的真实工夫。
正因此故,“青山”“碧峰”“翠峦”“黛岫”这些变换的词语才被词人们创组和选用。不懂这一道理,见了“落日”“夕曛”“晚照”“斜阳”“余晖”,也会觉得奇怪,以为这不过是墨客骚人的“习气”,天生好“玩弄”文字。王国维曾批评词人喜用“代字”,对周美成写元宵节景,不直说月照房宇,却说“桂华流瓦”,颇有不取之辞,大约就是忘记了词人铸词选字之际,要考虑许多艺术要求,而所谓“代字”原本是由字音、乐律的精微配合关系所产生的汉字文学艺术中的一大特色。
然后,还要懂得,由音定字,变化组联,又生无穷奇致妙趣。“青霄”“碧落”,意味不同;“征雁”“飞鸿”,神情自异。“落英”缤纷,并非等同于“断红”狼藉;“霜娥”幽独,绝不相似乎“桂魄”高寒。如此类推,专编可勒。汉字的涵义渊繁,联想丰富,使得我们的诗词极其变化多姿之能事。我们要讲欣赏,应该细心玩味其间的极为精微的分合同异。“含英咀华”与“咬文嚼字”,虽然造语雅俗有分,却是道着了赏会汉字文学的最为关键的精神命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