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的冲突

戏剧的常见模式:两种冲突,一种存在于主人公的内心,一种存在于他与其他人的对抗。这就能造就出最好的、最复杂的情节结构。比如说,《阿特拉斯耸耸肩》中的里尔登举棋不定,到底是辞掉工作,还是继续抗争呢?这是对抗外界力量的冲突。与此同时,他对达格妮的爱和他对妻子的职责相冲突。这是内心的冲突,但让他与外界的抗争变得更为复杂,最终几乎导致了他抗争失败。

此处,重点在于整体性。假设里尔登的爱情冲突与他的经济冲突毫无关系,前者是私人的,后者是公开的,两者就绝不会在故事的事件中碰头。这样一来,两种冲突完全是偶然地存在于同一个故事中,这样的情节建构就很糟糕。

总而言之,建构情节,必须先有冲突,但并不是所有的冲突都足以建构小说。许多冲突是“单个事件”的冲突,太简单,很容易就能解决,无法支撑复杂的结构。也许可以用这些冲突来写短篇故事,仅此而已。

短篇故事篇幅有限,可以很好地处理单个事件——提出一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要太复杂。短篇故事中事件太多,就不行;篇幅短,事件多,就写成了梗概,可以扩得更长些。

情节主题就是行动上的冲突,其复杂程度要足以支撑有目的的事件进程。情节的定义是事件有目的的进程,情节主题就是一粒能够长成树木的种子。问一问自己:我是否已经让主人公置身于最糟糕的情景中?我是不是已经让主人公的价值观最大限度地产生冲突了?

如果你已经选择了最大的冲突,如果这些价值举足轻重,你就有了一粒好种子,可以写出好的情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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