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大家一个自己最近遇到的问题:如果那种批量的案子同一时间有十余件甚至更多件需要你办理,作为一名实习律师,你会做怎样的选择:是精益求精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还是坚持效率的原则尽量简化流程即流水化作业?
具体还要从假期前一天说起。
假期前一天,律所创收丰富但年轻、唇红齿白的玉面主任把所内两个团队的七名实习律师叫到大办公室开会,说是将会有一批案子直接交到我们手中办理,案子的数量目前已经有四十余件且近期有增长至几百件的可能。这是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鉴于律所在之前已为多位业主取得了胜诉判决,于是其余观望的业户的心思纷纷活络。我方作为之前业主的代理律师团队自然被他们优先考虑,故尚未维权的业主们已有部分决定委托,其余继续观望。
理性而言,批量类的案子由于其委托费用低廉对于执业律师而言食之无味,但对于实习律师尽早、亲身接触任何类型的案件都有助于自身的快速成长,且能够切实关联整个诉讼包括执行的过程。问题在于由于此类案件彼此间有极大的雷同性,作为实习律师是否值得从已然繁忙的日常任务中拿出大量时间分别认真对待,这并不是一件拍脑袋就能简单得出的结论。于是团队的全部实习律师在开了四十多分钟的小会后,仅仅就一些程序化的流程上达成了一致,对于接收当事人委托通过面签或者电签、是否要与各个当事人一一见面会谈、谈话笔录分别制作或大部用模板小部分填空等等细节则未能取得一致意见。
有的实习律师倾向于简化其中的细节,优先提高效率;自己则更倾向于亲自认真会见每一位当事人。个人认为,对于实习律师首先需要在做每一件案件时防控职业风险,其次是亲自参与获得历练,最后是考虑效率。有的实习律师聪明伶俐且已经有大量的实习经验,但自己不具备那样的实力。当你不能确定一件事一定可以做的很好时,又慢又笨的方法就是捷径。全对无奖励,一错毁所有。
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状态还不错,没有想象中的需要适应。处理了美女师父交给自己的几个任务,对接了一件涉外诉讼的执行阶段业务,同时复盘了过往几个案子的细节。想对准备投身还有正在实习期的伙伴们说,把律师作为工作亦或事业的心态,决定你每天回到家时的感觉是心累身疲,或者身累心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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