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回末尾说,有一位家长,起初让我瞧不起,后来让我赶不上。
这回,咱就聊聊这位家长,聊聊这位妈妈。
我认识这位妈妈时,她还不是妈妈,而是一名大一新生。
没错儿,这回的主人公,正是我的大学同学——刘爱玲。
时光荏苒,昔日的大学同学,如今已经为人妻、为人母。
去年的一天,刘爱玲在微信上找我,让我帮她那上一年级的女儿修改作文,这是学校老师让孩子写的一篇自我介绍,准备通过网络发布。
我没答应,也没拒绝,而是发给老同学一篇自己此前写过的随笔,全文如下:
十年前我在学校工作,校报征稿,我绞尽脑汁“攒”了一篇短文,与其说是投稿,不如说是交差。
几天后接到校报编辑的电话,先是对我“表扬”一番,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我的稿件需要修改和润色,如果我没空,他可代劳。
这种求之不得之事我当然不会拒绝,人家是科班出身,水平肯定在我之上,况且当年的我,真头疼写文章。
当看到编辑修改后的定稿时,我切身体会到了什么叫妙笔生花。当时的感觉,好比一个深山村姑被专业化妆师精心打扮成了绝世美女一样,简直判若两人。
最终,这篇文章没出现在校报上,是我主动要求的。
我宁可不要这虚头巴脑的“荣誉”,也绝不弄虚作假。呵呵,这当然是后话,说的高大上了。
其实,我是不想让同事耻笑自己,毕竟接触久了,每个人有几斤几两,大家都心知肚明。
对于写完的文章,修改和润色相当有必要,但这件事情,理应由作者本人来做,任何人都无法取代。
这也就是我现在拒绝给别人(特指学生)修改文章的原因。
不过,既然老同学开口,我也不好意思拒绝,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
打开孩子的文章,嗬,从个人简介到喜爱的运动,从赞美老师到钟爱的书,洋洋洒洒一千多字,写得还真不错!
我给同学回复:“孩子的文章堪称完美,没有修改的必要。”
同学答:“真的假的?”
我回复:“话是真的……不过……文章一看就是假的。”
同学先是发了个偷笑的表情,然后答:“文章内容是真的,只不过不是我闺女写的,而是我替她写的。”
接着,同学又补充道:“女儿讲述,我来记录,然后根据这些内容,又编造了一些细节。”
我问:“那你女儿写了多少?”
同学答:“她没写,一个字都没写。这样做是不是不行啊?”
我回复:“行不行的,你不是都这样做了吗,这下可以给老师交差了。”
同学又发来一个偷笑的表情。
我也做了补充:“我认为,你没有错,是老师的失职,老师明知道一年级孩子的写作水平,还布置这样的任务。老师、家长和孩子一起造假,是不是有点儿荒唐?”
同学继续偷笑,还告诉我,女儿班里的孩子都这样,并发给了我几篇其它孩子“写”的作文。
当天晚上,我在日记中写下了三点自己对此事的思考。
1.写文章是一种过程,而非结果。要想取得好结果,必须在过程中多用心。
2.家长要配合老师,更要支持孩子。如果荣誉与能力不能兼得,就把荣誉让给别家孩子,把能力留给自家孩子。
3.教育若不大刀阔斧地改革,其它所有改革取得的成果,终将只是“昙花一现”。
这件事,让我多少有点儿瞧不起这位老同学。毕竟,上学那会儿,她既是学习委员,又是学生会成员,该持怎样的求学态度,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不曾想,三个月后,人家用实际行动,扭转了我对她的看法,甚至自愧不如。
咋回事儿?
下次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