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是一门发展中的学科。因此,我们不可能在一切问题上得出一成不变的结论,而只能对目前我们所能了解和掌握的国内外美学研究的成果作一个初步的综合,但是其中一些事物发展的规律是我们应该有所了解的。
李咏吟所著《文艺美学》一书体现了作者独具个性的思维方式,让人对于生活之美、生命之美、民族文明之美有了全新的理解。在此,我仅以粗糙的文笔简述一下个人对于《文艺美学》一书中几个特别感兴趣的话题或观点的认识,还请各位赐教。
一、“美是生活”
“美是生活”的观念,是由车尼尔雪夫斯基在他的学位论文《艺术对现实的美学关系》(或《生活与美学》)中明确提出的。他说:“美就是生活;任何本质,凡是我们在其中能看到依照我们的概念应当如此生活的,那就是美的。”
往往有一种思维定势,认为美只是在艺术中才有的。艺术确实将美的事物放大,更容易地被人们感受到,但是如果对于美的认识只停留在美的艺术表现层面,那么我们的生活中就会缺少对美的另一半的追求。正如书中说:
我们既要重视艺术中的美,更应重视生活中的美;现实生活中的美给国名带来生活的幸福与满足;艺术中的美则显示了民族智慧的无穷自由力量。
生活之美,应该是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美。我们不是艺术家、美学家,对于艺术之美,我们不可能时时刻刻在感受,而生活之美,我们无时无刻不拥有。然而,我们未必总能发现生活之美,而且这一点对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我一直觉得感受美的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比如,对于一些人,他们认为的生活之美与物质无关,而对于另一些人则不是,甚至截然相反。这里也许有思想境界的区别,但是我并不认为有对错之分。
美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创造,要优先于美的精神生活的创造,或者说,美的物质生活与美的精神生活的创造,必须保持同步。
这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对于这一点我的感受却不是很深,要理解这个观点,我们必须把眼光放到纵观历史的高度。这与我们这一代人从小生活的环境是有关的。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我们过分强调美的精神生活创造,结果,由于美的物质文化生活的落后,导致美的精神生活创造也发生了畸变。
这点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毫无疑问是对的。然而对于个人来说,或者对于和我生活的时代和环境相近的人群来说,可能较少程度上存在物质文化生活落后的问题,而更明显的问题在于我们总是被周围的事物所迷惑,以至于我们在物质环境相对不错的情况下仍然没有用更多的时间去创造自己的精神生活,没有更好地用心感受生活之美。当然,我们不可能有像古代隐士那样的空闲来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但是,成天为这为那忙忙碌碌而不给自己留下享受生活的时间的人是悲哀的。有人抱怨没有时间,有人抱怨生活中就是没有美的事物,我只觉得这是没有用心去发现而已。我不是研究美学的,不能准确地说出美的定义,也不能准确地说出哪些事物是美的,何况不同的人对于这些又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且,美的刹那并不是我可以抓住,并不是总在我身边最近的地方,就像彼岸繁花,在河的对岸开得那样绚烂那样惊艳。我在这边的世界静静观赏,即使这河渡似乎不过去,即使我们似乎相隔甚远,但只要能在这庸庸碌碌的世界里偶尔有时间驻足瞭望彼岸那片姹紫嫣红,我心里的那块土地也不致荒凉。
我很欣赏那些将人生看作一场戏的人,我们看别人的人生的时候,别人也在以同样的态度“观赏”着我们的人生。读别人的生活,我们也许为之感动,也许对其羡慕不已;而读自己的生活,我们更应该去发现和感受生活中或多或少的美的瞬间。在戏剧中,一切都不是表面所看上去的那样简单,华美的背后有多少故事诉说!戏剧如此,生活亦是如此。当人们为剧中的情节而激动,为闪耀的灯光所醉心时,我只为剧中人物的心事、他们的爱恨、他们的或高尚或平凡的灵魂所感染;当人们为功名为所谓的热闹繁华所奔命时,我只愿在生活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故事,寻找那些似乎微不足道的琐碎的感动,或是一片花瓣上的露珠,或是木棉飘絮的纷飞,或是被夕阳余晖染成粉色的指尖,又或是一个陌生孩子脸上最纯的笑容,都让我常常感动得不知所措,所有美好的点滴,都在我生命中,留下它们动人的足迹。
二、“诗书画一体”
这种人文趣味所表现的文艺美学特性在于:强调审美的统一性和艺术的贯通性。
就其内在精神而言,中国审美艺术文化,则显示出独异的精神特征和审美追求。基于此,“诗书画一体论”所包含的审美趣味与审美追求,不仅体现了中国人对美的艺术的追求,而且,也体现了我们对艺术相关性的自由理解。
书法、诗文与绘画的结合,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同时也是中国古典民族文化发展孕育的必然结果。书中对“诗书画一体”的解释是说将不同艺术形式的内在联系综合起来,最终通过书法或绘画等载体表现出来。
据我的了解,中国历史上书法与绘画的结合要早于诗文与绘画或是诗文与书法的结合,因此,“书”与“画”的关系可能相对更密切一些。书中在谈到“诗书画一体”这一艺术观念或实践意向的具体表现形式时,其中在“关联形式”部分的论述中也说到,书法与绘画常融为一体,“书法”融入画法,“画法”渗入书法。我从小学一直练习书法,尤其是毛笔书法,中国书法那独有的风韵深深地将人打动,令人震撼。再平凡的笔法都不觉粗俗,再豪放的笔划都不令人反感,再夸张的结构都不觉的过分。同时我也学过中国画的一些皮毛。在充分了解笔墨的特性并基本能自由运用笔法之后,我感到无论是书法还是绘画,是临摹还是创作,在挥毫泼墨时,总能找到心中的乌托邦。它让我学会不再浮躁,让我学会静静地读懂自己的心情。所以,我觉得无论是书法还是绘画(当然是指中国的,至于西方诗书画统一的实践意向与中国古代文艺美学的内在追求的关系书中已有详细的论述,我在这里就不班门弄斧了),一笔一划都是在表达书者或画者的心境,既然是一种艺术形式,一定要做到由心而生。如果一切都要遵循这样那样的规矩,每一笔一画要受到那么多的限制,那么书画作品里的个性要怎样得到充分地体现?就我的个人喜好,在书法中,相比于端正的唐楷,我还是喜欢王羲之的字。《兰亭集序》将行云流水的柔美与一气呵成的气势同时体现得淋漓尽致,我想这一点其它的作品都很难达到这样的境界。我为什么会喜欢王羲之的字,而且几乎没有人不喜欢王羲之的字呢?我想,这和王羲之的作品将诗书画相当完美地结合起来是有很大关系的。还要回到历史的角度:书画虽然在演化过程中产生分岐,但所用的工具是相同的,而书法中的文字的点线结构和绘画中的自然物象都是以笔墨所产生的点、线、面去完成,以求达到借助于外在的形式表现内在主观情感的目的。国画的造型语言点、线、面,与书法中抽象的点线同样是视觉形象,都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与形体感和质感,其艺术效果都与用笔有关,所以,笔法成为书画的主要审美因素,在书与画中都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文艺美学》一书及相关历史知识,对于笔法的重视可以追溯到东晋时期,顾恺之在论画时就提出了“以形写神”,南北朝时谢赫在六法中提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这也充分说明了中国画在早期就非常重视笔法,并把笔法作为主要的审美标准。而我认为王羲之的字是最有诗情画意的,大概也是因为其刚柔兼具、形神俱佳的笔法给我的深深的感动——一种为其安宁的心境的感动。
诗与画的结合我了解的就没那么多了。根据我对书本论述的理解,诗与画的结合可能有两层含义:一是诗文与画结合,或者说画中题诗吧;二是诗意与画结合,即画中表达出诗意,始终表达出画意,“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应该讲得是这层意思。欣赏过《洛神赋图卷》的图片资料,在这幅伟大的艺术作品中,诗与画互相辉映,加强了诗与画的艺术感召力,丰富了画的审美趣味。它通过绘画笔墨形象营造出某一诗意,根据诗意进行创作的绘画,把诗意用绘画的形式和生动的色彩形象表现出来,使无形的诗句变成可视的直观形象,从而更容易地被人感知。
诗书画一体的产生不仅是中国传统艺术形式上的演变,也是绘画思想、创作技法与审美观的发展规律。所以,我对于中国古典文艺美学“诗书画一体”的概念的理解,是诗文、书法、绘画表现形式的独立而又相互渗透和精神追求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