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之间的情谊,很独特。
我第一次认识她是在高一,那时她是我同桌。一头乌黑亮丽的直发披在肩上,齐刘海遮住额头,带着一副红黑边框的眼镜,圆圆的脸蛋,略黑的面庞。她总是安静的坐在角落里,不爱同别人讲话,看上去是个内向的女孩。
而我高一的时候,则是比较活泼甚至于有些脸皮厚的顽皮。你知道,即便你是再内向的人,你仍无法抵挡一个厚脸皮人的幽默。所以时间久了,便自然而然的熟络起来。
可以说她是我从小学开始遇到过最“邋遢”的女生,即便她总是将自己打扮的干干净净。
我实在想不通,一个女孩子的书桌怎么可以乱成这样?她从不去收拾上一节课听过的书,然后,可以把书从第一节课叠加到晚自习结束。一天下来,她的桌上可以累积6本摊开着的不同学科的书,一层叠一层,一层叠一层,书自然也就免不了折寿。记忆中最深的是她的那本语文书,书角都能卷成烙馍了。
如果你认为她是为了学习而没时间收拾课桌,那你就错了。她可不是那种爱学习的女生。她是那种在课堂上一个人安安静静发呆的女生。她时常穿着那身肥大的白色校服,坐着凳子懒散的靠在窗边,眼神则是标志性发呆的眼神——瞳孔不聚焦,游离在课桌与脚下的某个区域。除非老师叫到她的名字,她才脸色涨红神情紧张的站起来,否则她会那样子呆一节课。
由于她平时的过于安静,又冷着脸,就给人造成了孤独的感觉。有时候,看她被我逗笑以后的样子,虽然脸黑了点,但还是很漂亮啊。我曾问她,为什么总是那么阴郁,而她的回答让我替她悲伤。
我无意中看她书中夹着科比的照片,我十分诧异,我无法想象像这样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篮球?我和她聊了起来,她说她的父母是因为打篮球才相识相伴相守的。我就说,像叔叔阿姨这样的人,你应该更阳光才是啊。她却告诉我她的父亲在一次意外车祸中离世了,那一年她才初一。
听闻这些,我有些感动,但更多的是心疼她。感动是因为像这样一个秘密她可以告诉我,是对我信任。我突然能理解,造成她这种的性格的最大原因了。我大概心疼了她一个下午吧,就被她的顽皮给打败了——她竟开始主动的“欺负”我了。我在课间趴着休息的时候,她把课本悄悄地放在我头上,还偷偷咧着嘴,漏出一排大白牙,尤其那颗歪了20度的门牙格外招眼。
可能是因为她觉得和我说了这么多心里话以后,就成好朋友吧。事实上也是如此。
从那以后,她就常拉着我给我讲篮球,讲科比,讲艾弗森,也不管我爱不爱听。于是硬生生的把我从一个文字爱好者,讲成了一个篮球迷。后来,她还主动把她爸爸生前送她的篮球教学光碟借给我一周。那个碟片可以说是我从小到大最最爱惜的碟片,放在手上如奉至宝,拿之前都得先洗手,看完后还得用碟片液清洗,就差没给dvd机消毒了。
我唯一给她起的外号,叫水桶,她则叫我药桶。其实我那时最不满的一点是她喝水。按说喝水是好事啊,我有什么不满呢?因为她喝的是我的水!
那段时间由于感冒引起了咽炎,需要吃药和大量饮水,我特意买了一个茶水瓶打水。自打我有了这个茶水瓶,她就极其自然从家里拿来了一个杯子。刚开始我还主动给她倒水,她也还会征求我的同意。后来她干脆都是自己倒。一瓶水,她一个人喝下去三分之二,而且另外三分之一还是我和后面同学共享的。那段时间,她仿佛除了发呆和同我将篮球以外,唯一的爱好就是喝水,仿佛是为了印证“女人是水做的”那句话。
不是我心疼水,只是从教室到热水间的路程需要一个课间休息时间,还得是快走慢跑的情况下。我课间还要同同学打嘴炮,我本来计划一天的用水量,在她身边撑不到一个上午。我就说她真是个水桶,她却说我每天吃药像个药桶。
一次吃完午饭回来,她不在,水瓶也不在,她和水瓶都消失了!没过多久,她气喘吁吁,脸庞微红的拎着水瓶回来——她竟然打了一瓶水。像这样一个屁股长在凳子上的人,竟还会主动打水?从此,定下规矩,一三五我打水,二四她打水,如果周末不放假,还是我打水。
高一结束的时候,她竟然给我写了一份信。算是感谢信吧。大概的意思是遇到我是她人生的幸运,嗯,是这样。哈哈,开玩笑的。
确实是感谢信,主要说是我平时对她尊重,从我身上学会了笑啊什么的,说要当我的好朋友,读上去酸不拉几的(其实是满满的感动),反正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那封信,我依然留着,我还用透明胶带把那封她平时作文都没有那么感人的信封了起来。
后来由于不在一个班级,又是楼上楼下,很少见面,联系的也就少了。直到那次,她哭的梨花带雨像一个失去了芭比娃娃的小女孩。
她竟然恋爱了啦!还失恋了!我能想到任何人谈恋爱,唯独想不到她谈恋爱。
有一次晚饭回来,看她一个人站在操场边。时,秋风已凉,操场边树上的黄叶三三两两的飘落,再看她满目悲伤,泪迹未干,大有黛玉葬花而“若清悲秋”之感。我问她,何事悲伤至此。她从缄默慢慢的向我讲述了她的恋爱史。反正就是青春期的情情爱爱,沟沟坎坎。
我自持度过几本情情爱爱的书,就充当起了她心灵的导师,帮她度过那段撕心裂肺的岁月。为了还她一信之情,还给她写了一封曾自认为颇具“哲理”的信,直到前两天她把那封信的原稿拍给我看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字真的丑到不忍直视,而且信里面的内容,简直幼稚矫情。她年长我11个月,我就在那封信中称呼她为梦姐,这个姐的称呼,一直叫到现在。
现在的她,已经是一个当代新独立性新知识性的女生了。她在无锡那座诗情画意的江南小城,每天坐着地铁上下班,从事着文职工作,不知道她现在的桌子上还乱不乱。现在每当我们闲聊时,我一提及她当年的那些糗事,她就不愿承认,或者极力的阻止这些话题的继续。写到这里,我突然不自知的哼起了《同桌的你》这首歌: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
李若清,你早晚会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