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语文的表现来自于课堂教学的四个维度:第一,来自文本的诗意;第二,来自教师的诗意;第三,来自教程的诗意;第四,来自学生的诗意。只有四个维度的协同和融合,方能将诗意语文推向一种理想的境地。
教师的诗意,集中表现在执教者真挚、丰富、颇具感染力的教学上。对教师而言,没有情感,就没有诗意。但是,情感与诗意之间还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只有那种合于审美特质的情感,才是诗意的。合于审美特质的情感,首先是真挚的,它一定是打动了教师自身心灵之后的自然流露,绝非虚情假意、无病呻吟。合于审美特质的情感,“发乎情而止乎礼”,它经由教师独立思考之后的情,是融入了教师理性思考、生命智慧之后的情,它不掩饰,不做作,不夸张,不癫狂。这种审美意义上的情感—教师诗意,更多地体现在教师的教学语言和肢体语言上,尤其是教师的教学语上。可以说,诗意的教学语言正是教师诗意的一种表现与确证。
课堂教学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是科学,就要求课堂教学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情感规律要依据课程逻辑和教学原理。是艺术,就要以审美的标准和尺度设计,并实施课堂教学,使课堂充满诗意,充满魅力。教程的诗意,是核心的问题,是课堂节奏的问题。因为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当然也是课堂教学艺术的灵魂。
诗意语文最终的归宿一定落在学生的诗意上,离开了学生诗意的内涵和陶冶,其他维度的诗意也就多半失去了课程论和教学论的价值。学生诗意是一种整体的,生命化的语文素养。课堂上,它集中表现为学生的某种状态。这种状态首先是“投入”的,没有思想、情感乃至生命的深深卷入,就根本谈不上“诗意”。这种状态,还是“动情动心”的。诗意往往表现为某种审美化的情感,因此,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绝对不是诗意的状态。这种状态,更是“情动于中,辞发于外”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