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九点参加仲裁庭审,我准时到的,公司的人事也刚到。
我申请增加、变更了请求,提交了新的证据材料2份,对方1份,书记员1份,在书记员的要求下,简短潦草地在白纸上书写了证据目录,在书记员用电脑记录的笔录上签了字,笔录中有我增加、变更的请求,证据目录等内容。
公司人事没有准备证据材料,书记员很不满,不断地唠叨,临时到打印店去打印了一份给书记员,我用手机拍照留存。对方手写的证据目录是在书记员的催促下写成的。书记员记的笔录,对方也签字了。笔录中也有对方的证据目录。
因为我变更了请求,对方有权延长答辩期,所以今天没有庭审,延后到3月12日下午了。
我的请求事项中,有竞业限制补偿金,估计书记员也担心,案子会推到法院,今天也在竭力调解。我报了我的调解方案,对方觉得高,对方的调解方案,我也肯定不同意,在书记员的劝导下,对方同意回公司后与负责人商量下,争取调解了。
单位表示不启用竞业限制,但已经启用了,为了不被竞业限制,我今天发出了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通知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