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1960年1月23日从白城农业学校回到家乡,2月15日决定到双鸭山市岭东矿务局工作(当时五姨奶家在双鸭山岭东居住,有这个关系可以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3月9号到矿务局安装队进行岗前培训,27号到工厂技术组上班。前3个月的工资是每月18元,从7月份开始到9月份每月拿到了25元的工资。在这期间也就是8月的15号—9月的15日有一个月的时间到工厂附近的太平农业社参加农业劳动(当时提倡工农结合)。9月19号回到工厂从技术组到工厂的钳工车间学习制图和钳工技术。每月工资是18—25元不等。虽然工资不高,总算有了一个稳定的收入。但对这个收入来说,父亲显然感觉到不满足。
父亲在他的日记中写到:“今天是61年的3月9号,回顾起去年这时我到此安装队的第一天,可今天距离去年的今天已经一年的时间了,在这一年的生活中,取得到成绩及经济是不多。”
父亲的精神压力也很大,体重也发生了变化。父亲在日记中写到:“今天是61年的3月27号,去年的今天我已由安装队技工校到工厂技术组的第一天,去年的这时我的身体还非常的健壮,可今年的这时我的身体已经消瘦的非常厉害。”
父亲从学校到工厂,从没有收入,到有了一定的收入,但日子过得还是相当的艰苦。有时还是要靠借钱做生活的必要支出。父亲在61年6月27日写了题目为“应牢记此事”为题的日记:“现为徒时,应要勤俭为是,暂欠外债100余元,不知何时何日能还,做人勿要忘本,不要忘记自己的出身,自己的本质。切记,切记…… 61年6月27日 13时30分 于双市矿务局综合企业处 制修厂”
父亲自60年的2月到62年春一直工作在双鸭山岭东矿务局综合企业处制修厂,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任劳任怨,据父亲的日记中记载,也由于马虎大意出现过小小的失误。但能够及时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工作中经常主动加班加点,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受到领导的表扬。在工厂工作期间只回家一次,也就是61年的5月15日。父亲日记中有明确的记载:“于61年5月15日晚9时乘双——鹤列车至16日早7时在佳市乘佳——沈列车经过20几个小时途程一路平安的到达了可爱的故乡。”从父亲的日记用词来看,父亲是归心似箭呀。
父亲这次回来的目的除了省亲以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重要事情,日记中没有明确记载。后来听母亲说,父亲是回来订婚的。处理完家里的事情,父亲又回到了工厂,62年3月份辞去了工作。返回家乡在农社参加劳动。起初是和社员们一起干农活,后来做了生产队的保管员和会计。
1962年5月27日(农历四月二十四日)与母亲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结了婚。虽然是租借来的房屋,住在六舅爷家的西屋,至此,孤苦伶仃的父亲总算有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