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许嵩,入脑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是我遥不可及的梦。
可是,真不想拿这个做标题
因为你也是,我终其一生都想靠近的人。
我几乎从不追星,因为我很难对一个不同自己的现实生活有交集的人,产生长久的感情。
我不想追星,因为不愿意体会那种无论如何也只是无数个喜欢他的人中卑微的一员的失落。因为占有欲太强,还没试过只是平和的不求回报的去喜欢一个人。
可是许嵩呐
可是他到底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周日的晚自习结束后,读了点书是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听了首歌是陈奕迅的《陪你走过漫长岁月》,抱着羽绒棉的小狗狗睡觉,床单是刚洗干净的棉麻布料。
什么都与他无关,可是我却梦见了一整晚的许嵩。
我梦见自己惊喜的发现自己和他是朋友,我梦见自己和他见面。我在色调昏杂的梦里,只看见他在我的前方走,却总是碰不到他,只是偶会回头。梦是混乱的,没有逻辑,没有道理。只是早上醒来之后,满脑子都被许嵩两个字占据。
想他,于是就这样,想了一整天离自己很远的人。去年的歌友会后,爱奇艺上传了一段许嵩翻唱《新鸳鸯蝴蝶梦》的视频。这首歌出了奇的适合他,视频里的他举手投足,都有一种让人欢喜生爱的魅力。在2分33秒的时候,他对着舞台勾起一侧唇角,俏皮的笑了一下,那一处是我怎么也看不厌的部分。周一的那一整天,我都在疯狂的听他的歌。
这世间真难得,有一个你怎么也细味不过的灵魂。
是不得不承认喜欢他啊,是再怎么嘴硬,也得承认自己深深地被他吸引啊。始于才华,忠于人品,陷于他所给的一个又一个的惊喜。他是我微博关注的第一个人,也是唯一关注的音乐人。我看着他增肥成功,削瘦的脸颊变得饱满,颜值也随着飙升;我看着他热衷于烹饪摄影,一图一字都诗意横生;我也看着他身边的狗狗从第一代洛洛米变成第二代洛洛米,他总爱偷偷的删掉一些微博,唯一不变的是那颗始终柔软温情的心。
是不得不承认喜欢他啊,是那样一个又有才华又有趣,三观也正到不行的人啊。年少轻狂是你,淡泊名利也是你;豪情万丈是你,平和淡然也是你;倔强执着是你,快意潇洒也是你。我不喜欢喝茶,可是用茶来形容他再合适不过。遇见你我就变成爱茶的人了,遇见你我就懂得什么叫回味无穷唇齿留香了。还很年轻的一个人啊,可是歌词里早就藏着品不完的百味人生了。
如何不去喜欢,如何不被吸引,如何不穷极了一生也想要去追寻靠近,因为人生若是非要有一个追求,我想那就是你那般有趣的灵魂。
幸会啊,许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