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就在徐杰老师的公众号里看到讨论下水作文的问题,徐杰老师说以前旧文中有阐述。那几天因为忙着听教育行走的讲座,没来得及爬楼找出来看。今天发现徐老师将旧文贴出来了。关于教师写下水作文,我也是在认识上有许多困惑的,正要细细拜读,以求解惑。
徐杰老师的文字一向简洁明了,直击要害。一开始便指出许多一线语文教师对下水作文的三个误解:
一、下水作文,教师必须基于学生的生活实践。
二、下水作文,教师的习作语言要有“学生味”。
三、教师写下水作文,是为了拿来给学生示范。
老实说,这三条简直说的就是我啊!一直以来,我就是这么理解下水作文的。特别是第三条,就是我写下水作文的目的,所以,我的下水作文往往是在找不到合适的范文时才自己操刀的。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当然认为下水作文应该站在学生的角度,基于学生的生活实践,从学生的视角来选择写作材料。语言可以高于学生,但也不要太过成人味儿。否则,怎么能够给学生以示范呢?学生怎么学得来?
而徐杰老师认为,“用于学生写作指导的“示范”,最好是来源于学生的写作实践”,这才是“可以学到的方法”。而教师下水作文的基本功能在于:
其一,通过下水写作,保持对于母语的敏感。
其二,下水写作,更是写作教学中重要的备课环节。
第三,下水作文,有助于对学生的写作进行合理评价。
第四,下水作文,有时能与学生的写作产生“共生效应”,从而产生新的写作资源,推进学生的写作进程。
这四条都很有道理,事实上,我们在写下水作文的过程中,也是对这四条都深有体会的。特别是第二条和第四条,可以说对于我们的作文指导课作用甚大。常常是在写下水作文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学生在写作中的困难所在,指导才更有针对性。而若能将自己的下水作文作为教学资源,更是为作文教学注入了新鲜血液,是催化思维的活力因素。
可是,我依然不明白的是,这四条与前面所言“误解”的三条并不矛盾啊。在用自己的下水作文为学生作出示范的同时,依然可以实现后面四条的功能。为什么前面的三条就一定是错误的呢?学生习作,特别是考场作文,有不同于一般成人写作的特点和评价标准,教师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来写作,恐怕未必能体会到学生写作的问题所在。
今年陕西中考作文题目“这,是我的节奏”出炉后,在我有限的视野范围内,看到的几十篇教师同题下水作文,无一例外都是写教师自己的教育生活的,基本都是写一天或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与生活安排。教师的工作内容都差不多,于是这些作文读来也就大同小异。这让我很困惑,如果都按这种写法,学生的生活更是高度相似,写出来的作文岂不是“千人一面”?这个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站在学生的角度,把自己当做考场上的考生,替他们想一想,换个角度,能写出怎样让阅卷老师眼前一亮的好作文?这样的下水作文,对于学生,是不是更有意义呢?
看来和我一样困惑的老师还有不少。评论区里就有留言和徐杰老师展开了争论,似乎还不太愉快。这类问题大概也争不出个所以然来,无所谓孰是孰非吧。综合借用两位老师的话说,下水作文,试一试水的深浅是必须的,咬紧牙关坚持,慢慢的,你会发现那是一件极有意思也极有意义的事。如何运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交给时间与实践去检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