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人民的争斗
文:Recyc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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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新朋友,给老朋友请安。
最近的重要新闻:武汉断头案。场面甚是血腥暴力,即使看惯欧美恐怖片,对于这种现实版的肢解也是会感到毛骨悚然。
网上主要有两大论点。
一是说破坏了“规则”。明码标价四元,坐地起价要价五元。正是因为破坏了规则,所以引发了不满,从而导致血案。
二是说精神病人不能外出打工,应该严格看管,如果是一个正常人,也许就不会残忍的断头。
这两个观点没什么错误,这都是表面现象。就这件事我谈谈我的观点,也是我对人与人相处的看法。
任何不幸的发生,都是长期怨念积累的结果。只要消除我们每一步的错误,如此血腥的案件是可以避免的。
就近的说,如果被害人花上几块钱打印几张新版的菜单价格,就没有任何事发生;如果被害人态度和气,及时解释,就不会有下文;如果第一次打架之后,怨气消了,也不会出现命案。如果行凶者敢认倒霉多花一元,破财就可以消灾;如果畏惧被害者的人高马大,气势凌人,那么就可以避免接下来的事;如果顺手拿起的是扫帚,也就是一顿痛打,不至于人首分家。就案件发生前的半天时间,有太多的假设。选错一步就导致个人离正途越来越远。
被害人之前经历过什么不知道,但是种种经历致使他个人走到今天这一步。今天的结果也是其选择的结果,也许没好好念书,无法获得好工作;也许喜欢美食,做饭还不错;也许视财如命,不舍得花钱打印菜单。这些都是自己可控的选择。
还有一些选择是自己不可控的,有多少人来吃饭,自己不可控,直接影响收益;各种水电费税费保护费,是自己不能选择的。面对不可控的选择,人们只能被迫接受。
经历了人生可控和不可控的选择,才有了案发前的被害者。小本生意、不注重细节、脾气暴躁、恃强凌弱。行凶者何尝不是经历了22年的人生选择才塑造了今天的自己。从小瘦弱,伴有精神疾病,可能常被人欺负。不发病的时候,与常人无异。知道打工赚钱,知道价格不对,知道还嘴骂回去,知道反抗。
天南海北的人走在一起算是缘分,两个积怨已久的人走到一起,更是巧合。被害者承受着生活的苦难,行凶者承受被人歧视的痛苦。两个饱受生活苦难的人因为缘分走到了一起。
无论人的地位如何、财富如何,人的基因都有战胜其他基因的程序。体现在人性上,就是对他人的驾驭和不被他人驾驭。被害者不论生活多么的艰辛,在遇到食客,体现出个人支配他人的品性。“我的地盘我说了算”。这并不是群体动物应该具有的协作和同情。行凶者一个外出打工的精神病患者,即使受过千百次的不公平待遇,在遇到同自己一样属于社会底层的饭店老板时,所表现的不是畏惧,而是反抗。一个想支配、另一个不想支配,矛盾由此产生。
在同情和支配面前,受害者选择了支配。在容忍和反抗面前,行凶者选择了反抗。我们换个角度,如果吃饭的是穿制服的城管,受害者会怎么办?如果行凶者去的饭店老板是个肥头大耳,赤裸上身,纹龙秀虎,一瞪眼就谁也不敢吱声,行凶者会忍下这口气吗?我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人们畏惧权贵,畏惧暴力,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也许这两个人认可这种暴力文化,只能从阶级相近的人身上寻找平衡。
这样,一个人对不同阶级的对手采用不同的相处策略。有一个博弈实验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
在与人相处的时候,简单的可以划分为两种态度,即合作和背叛。在单次的实验中,在不知道对方如何决策的时候,通过实验数据得知。要想让个人得到利益最大,就采用“背叛”策略。要想让集体得到利益最大,就采用“合作”策略。
这种实验正好符合这起命案。首先两个人不可能认可是一个集体,虽然他们都有同一个国籍,但是这个集体的概念离他们太远,他们认可的集体概念是同乡。显然他们不是同乡。如果都认可是中国人,也就没有后续。其次,两人的阶层相似。一个人开着消费较低的饭店,自然会吸引低消费群体。一个人收入不高,自然会选择低消费的饭店。因为阶层相近,所以不知道对方的策略,唯有“背叛”策略才能使个人利益最大。体现在这里,就是蛮横。如果换成城管来就餐,自己处于弱势,唯有采用“合作”策略,寄希望对方也能采用“合作”策略,才能使得个人利益最大。如果城管采用“背叛”策略,自己损失是最大的。
这是通过一次博弈实验找到的老板与客人的相处的策略。这个实验只是一次性的,适合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的商铺,也就是那些一次性的买卖,以后再也不做这些客人的生意。因此我们在这些地方也常看见欺诈的行为。有单次实验推演出的是重复博弈实验,这就符合我们小区附近的商铺,因为我们常常光顾,相当于重复性的博弈实验。
重复性博弈实验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对策。不管来的是什么人,采用何种策略。店家应该采用一种“针锋相对”策略。即以合作开始,然后每次重复上一轮对手的策略。说的简单点,打开门做生意,欢迎四方来客,诚信经营。如果客人能始终保持合作状态,那么店家也保持合作状态,不会欺诈顾客。如果某个顾客在某次购物中,采用了欺诈手段。那么店家在下次与此人交易时,也采用欺诈手段。这样往往会恶性循环下去。但是这样却是使得自己的利益损失最少。实际生活中,遇到这种顾客,往往拒之门外,不会给予第二次机会。
比“针锋相对”策略略微好一些的策略是“两怨还一报”策略,即出现两次诈骗才报复一次,原谅对方一次错误。从此次案件中,可以看到行凶者采用的就是这种策略。也许是无意识的行为,也许是巧合。在经历了两次掐脖子后,采用了一次报复性反击。只不过反击超过了人的承受极限。
将“针锋相对”和“两怨还一报”策略用在“商店和顾客”例子中并不是很合适,顾客可以随时换商家的权利。这两种策略,只是适合长期接触的人所采用的策略。例如同事、同学等等。
人与人相处真的能如此模式化,那倒是简单了。尤其是那些不聪明的人,在与人相处的时候,采用一种策略,可以使得自己获得更多利益。
实验只是一个实验,已经事先设定了“合作”“背叛”的数字价值,因此可以统计出较完善的策略。而我们的生活很难以数字衡量,谩骂多少分?打架多少分?杀人又是多少分?我们没法定义,也就难以做出抉择。不过,实验给出我们结论值得我们去思考。
话题扯远了,再回到凶杀案。
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从生活验证,那些散客较多的店铺被欺诈的概率较大一些。被害者也是走了一条大多数人走的道路。行凶者不论有没有精神疾病,所作出的反应也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反应。在打不过对手的情况下,先是质疑,然后是指责,最后是反抗。情商高的人再衡量一元钱和愤怒的价值时,会选择破财消灾。有些人却是得理力争。反抗的结果轻则鼻青脸肿,重则命丧黄泉。就现在来看,反抗最经济利益的结果就是要人命。要不然不会有开车碾伤人后反复碾压,要不然不会有撞伤人后连捅数刀。生命虽然无价,一旦死亡,就成了有价的。一条命百十万,如果重伤将会是无底洞。这是人们普遍的认知。事后,行凶者被鉴定为精神疾病患者。却做出一条符合当下价值观的举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精神病患者,杀红了眼,怎么还会顾及后果,抄起擀面棍就是重伤,抄起菜刀就是人命。
现在的人们诚惶诚恐。开店的怕遇到刁钻的、怕遇到假钞、怕遇到各种制服。进店的怕地沟油、怕店大欺客。人们有太多的恐惧,面对恐惧有人选择了漠视承受,有人选择了质疑反抗。我们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环境,发生各种恶劣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我们把案件的其中的一个原因“没有明码标价”往前推。可以是忙的忘记了,也可以是不在乎,也可以是省钱。忙的晕头转向,是因为在乎事业在乎收入。不在乎菜单,是因为目中无顾客。省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个忙于工作忙于收入不关心他人的人,这里所总结的特性,是不是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影子,是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面对竞争不在乎别人的利益。一个人属于特例,一群人就属于文化。我们现在就处于这样的文化当中。而这样的结果真符合上面所说的单次博弈理论。人与人几乎都是一面之缘,只有欺诈背叛,才能使得自己获得利益最大,即使失败也没有什么损失。
大部分人十分在意案件的血腥,应该有专人看管精神病患者。在乎的是过于血腥,过于残忍。死人的事天天发生,只是这次虐尸就让人受不了。看淡了生死,其实都一回事。不要因为过于血腥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为精神病人,正常人也能做出这事。精神疾病患者并不全部都是冲动暴力的,还有一些人只是没有生活能力而已。我们应该区别对待。
依我看来,被害者欺人太甚,要是能揍一顿也算是为民除害,引以为戒。可惜的是,行凶者顺手拿错了东西,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被害者可怜,行凶者也可怜。
事已至此,破坏规则也好,精神病人也好,都是表面现象。有空的时候想想事情的根源是什么?根源不整治,类似事件会再次发生。根源我总结为文化,你也可以总结为制度,你也可以总结为人性。总结出来根源,觉得好就继续发扬,觉得不好就尽自己微薄之力修整。这样个人的人生目标就找到了。有了目标就不会执着于眼前的表象了,会把结果看的更长远。
结束前说一句,有人指责旁观者不劝架不拉架。非亲非故,豁出性命去劝架的能有几人?报个警,也算是力所能及功德一件。我们总站在自己立场给别人预设行为规范,每个人都是独特的,英雄也只有一个。能力有限,指责也没用。
~~~~~~~~太长不看~~~~~~~~~
简版:与权贵斗不起,只有与同类斗。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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