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走路的时候发现我写文时喜欢用“李”这个姓的。我喜欢用李曵和李昂这两个名字。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开始了。
李曵是我的情人,李昂是我的爱人。至于我有没有情人有没有爱人,我也不知道。
我是个生活乏味的人。
李曵要来找我了。问我来的时候他穿什么衣服。
我说,当一个人千里迢迢从另一个地方为我而来的时候,即使衣衫褴褛我也相当感动了。你平时穿什么衣服,穿什么来就好,不用刻意。
我说,那你希望我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见你。他也说随我。
于是我打算穿我的暗红色绣花的裙子见他,并不是我穿我的红色裙子最好看,我的红色裙子多么贵,我只是觉得穿红色衣服适合见情人,而且红色比较容易吸引人的目光:我穿着这么红的裙子,即使路上有再漂亮的妞,首先入眼的也应当是我红绿信号灯一般的红裙子,提醒他不辞劳苦的跑来是来看这个信号灯的,绝不是看路过的花姑娘的。
我喜欢李曵和我聊天时对我说的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我喜欢他说,我要把我刚学会弹的歌弹给你听;我明天要把银杏林的照片拍给你;我晚上要给你打电话,告诉你我最近的经历以及我要明天晚上六点整到你楼下去见你……
每次他跟我说这种肯定句的时候,我都感觉他对我的感情是斩钉截铁的,坚定的,像是在对我说“你是我的”那般霸道强势的语气。我喜欢他这样说。
很久没联系,一上来对我说:我要去见你。这话瞬间让我想到余华写的《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然后我笑了,我说怎么想起来要来看我了?
我和李曵是在吃饭时候认识的。
过去的那个夏天发生了很多事,认识了很多人,告别了很多人。
毕业典礼之后的一个月学校放假了,我没回家,在学校。
那是个傍晚,我上完课去吃完饭,天下着雨,学校里空荡荡的鲜少有人。那是我第一次感到孤独。
骑电车拿着书还要打伞让我心情开始很坏。那天突然固执的不想一个人吃饭,于是打了饭,在地下广场找一个看起来相对安全而且长相还不坏的人一起吃饭。
像我这样一个人出来吃饭的女的广场里我没遇到,我端着我的鱼围广场走了两圈,确认了没有我这种独自吃饭的女的。那好吧,就只能找男生了。好吧,那么多小情侣呢。那好吧,大不了我一个人吃啦。
就在我决定一个人吃的时候发现了低头玩游戏的李曵:特别瘦,特别白,低着头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好吧,就他吧。
我端着饭过去。我说,你好,请问我能在你对面吃饭么。因为我今天不想一个人吃饭。
是啊,这个“我今天不想一个人吃饭”听起来确实蛮矫情的。但是我只是那天不想一个人吃饭,其实一个人吃饭已经十好几年了甚至更久。
李曵没有抬头,点了点头继续玩他的游戏。我在对面吃我的鱼。我的鱼一点都不好吃,我吃的特别痛苦。一会听到不远处有人喊了一句“排骨米饭好了”,李曵才把眼睛从手机上移开站起来去端饭。
回来的时候他端着饭说,好多排骨啊。我看了下周围并没有其他人,确信他是在和我说话。我讪讪的笑。
他问我,大学么。我说是。回问他,他说不是。我又用了尴尬不失礼貌的微笑面对他,慢吞吞的吃我那条难吃的鱼。
我皱眉说好难吃的鱼。他问我哪一家买的。我说右手边最尽头。
他说知道这里所有的好吃的,一一列举给我。
哦,我忘了说,他抬起头来我发现他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哥哥,丹凤眼,头发乌黑,脸本来就偏长,又因瘦显得更长了。长得挺乖的。
后来一直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我说自己学美术,他说知道一个朋友那好像要找老师,薪水挺高,问我是否有意。
我说可以留联系方式,毕竟我认识的学美术的太多太多了。
于是留了。他又说自己是做传媒的,在找直播,问我是否认识漂亮女生。
我说有啊,我隔壁宿舍就有直播的女生啊,一个月上万。他说让我帮忙问下是否愿意去他们公司。我说ok。
互留了V信。发动态和朋友圈给他宣传,他说很感谢我支持。我说,没关系,谁让我今天不想一个人吃饭。
他吃到最后说排骨吃不下了。说很好吃,扔掉浪费,问我要不要吃。那天的鱼还有菜都特别难吃,嗯,我似乎是为自己吃他的排骨找理由。
于是我就吃了他的排骨。
我和朋友说,我下雨的这天,不想一个人吃饭,就随便找了个小哥哥坐他对面吃饭,而且还吃了他的排骨,互留了V信。
我朋友惊呼,这是你新发明的王氏套路么?小王同学,你可真不要脸,你八成是想吃小哥哥的排骨才一直在说鱼难吃。那个小哥哥也是脾气好,看出你觊觎他的排骨还不拆穿。
我无奈的笑:你都不陪我吃饭还怪我?!
后来李曵说起自己没有女朋友,并且对我有意。我笑了。这个年龄的恋爱,让我分不清是欲是性还是喜欢。
他也有意让我帮他做直播。我推辞说自己不健谈,而且时间不自由。
后来一起在操场吹过风,散过步。
对他的感觉就像是对童年的朋友一样自然。在操场散步那天他穿了一身白色球衣和黑色打底裤子来见我,贴心的带了果味饮料给我。
夏天的风显得很珍贵,我们一圈一圈在操场上走。很青春,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该做的事情。
相对于他来说我就有点心机了,我穿了豆沙绿的紧身低胸吊带和米色开衫,戴了大红色的耳坠涂了口红。我们正儿八经的聊天,聊一些现在,和过去。我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他像童年的朋友却还穿了修身的衣服去见他。一般我喜欢穿宽松的衣服,那些修身的衣服总让我感觉难为情。
他把他录的快手的视频给我看,告诉我拍这些的流程。说这些搞笑的小视频也是需要演的,需要拍好多遍。
后来我也没给李曵找到主播,我也没做主播,我也没成为他女朋友,我也再也没有“今天我不想一个人吃饭”,我们只是偶尔聊天,在稀薄的想起对方的时候。
他也很少对我说:我要去见你,所以当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很吃惊,吃惊完了又秒秒钟淡定。我说,好。就像他说我要给你拍照片看的时候,一样一样的语气,仿佛他就是要给我看照片而已,而不是大老远来见我。
李曵算我的情人吧,我想。或者友达以上,爱情未满。
我们两个更像是朋友,当彼此需要拥抱的时候给对方拥抱。这样也蛮好的吧,没啥可耻的。我是个笨人,没法在同一个位置放两个人。
李曵要来见我了。
李曳开着他的破车来见我了。
我洗了头,在没干的时候让宋给我编了头发,那样的话第二天头发就很复古、文艺。或许李曳不喜欢文艺、复古的我,但是我喜欢,而且文艺复古的话,我不用假装,就平素的样子就是了。宋说,穿着裙子,一脸文艺青年的忧愁,微蹙眉头,眼睛里看不见快乐,低头走,慢吞吞的,偶尔抬头自己浅浅笑。
我说,宋,你怕是说的什么傻子吧?
我蹙眉的时候确实在想痛苦的事情,抬头笑的时候想一些美好的小事。
李曳开的破车我不知道什么牌子,我耳朵里只听过“宝马、奥迪、奔驰”而且我也分不清。为什么要知道那么多牌子呢?我又买不起。为什么不认识那么多牌子呢?我没兴趣。
要是被定义“土”我也无所谓,被定义“无知”也无所谓,一个人来见我,撵着牛车来,我会哈哈哈笑的很开心,因为鲜少有人会撵牛,一般人都会租辆车去见什么重要的人——见我的话,李曳倒是不用租车的,他有车,而且我不是什么他非得讨好的人、对他特别特别重要的人、让他感觉自卑到不开豪车来抬不起头的人。
大家都随便活一活,没必要那么虚伪那么累。
说到牛车,我小时候坐的最多的车是我爷爷的牛车,我爷爷在车前“吁—吁!嘚—嘚!喔—喔!”每次我要撵都会把牛撵到懵逼,我爷爷就一瞪眼:不会撵,你就给我滚到一边子去!
我好像还坐过骡子车、驴车、马车,我看过它们边走边拉出便便,恶心的我啊,但是又神奇。拉完便便,它们就甩甩尾巴。我被骡子尾巴甩过脸,疼的我哦——就像站我前面的女同学猛然回头,头发抽在脸上一样,比那个还要疼。
后来坐的最多的是我爹的农用三轮车。我讨厌,颠的我头晕脑胀,一身肉也颤颤颤,声音又大,在我敏感好面子的年龄让我痛苦而又丢脸。后来我不觉得痛苦和丢脸了,倒不是我长大了,我是觉得什么都无所谓,反正都是随便活一活。
后来我坐过闺蜜男友的奥迪a6,大学里老师的宝马奔驰,无论坐过什么车,有什么用呢,又不是我的,是我的又怎样呢,反正都是随便活一活。
李曳的车也不破,挺新的。(傍晚)一见我,还没来的及高兴或者寒暄,我就说,抓紧把你的破车靠边一停,需要上洗手间我带你去,需要喝水我给你已经买好了。
李曳呵呵的笑,怎么这么久不见感觉你说话的方式都变了,这么无情了?我大老远的来(一见面也不与我亲近)。
我说,可不是么,毕竟过去两个多月了,我在这都学会表演“单口相声”了,可不得变么。用什么说话方式、见面方式你满意,一见面就喊“亲爱的”?我做不到的。
来,抱。
我走过去,面无表情、毫无性欲的抱了他。他也是。白天毕竟是尴尬的,步也没散,音乐也没有听,我感觉自己这时候是冷淡的,无论对谁,除了椿和叶蓁,嗯,这是两个女人。
慢吞吞的走。我喜欢散步,因为是廉价而舒适的消遣时光的方式。我现在一点都不否认我是个穷鬼,反正大家都是随便活一活,无所谓的。
在和一个异性一起走的时候,如果他走的很快,他对你没有那么喜欢。大家又不是着急去买菜,走那么快干嘛。这叫“快走不爱”。
不管别人,反正我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的话,每个字我都讲的特别特别慢,而且走的特别特别慢。动不动还要抱抱。好吧,我承认是我的小表妹,其他人…还没和心上人一起散过步。
真惨。
和你在一起感觉就像是和邻居家的小女孩在一起一样。李曳这样边走边歪着头看着我说。
我感觉他是在说对我没有性欲。有时候我是喜欢没有性欲的感情的。因为让我感觉我还懵懂,而且那样的感情单纯而美好。
我十四岁那年的初恋、在大家都是小男生小女生的时候就对我图谋不轨过,嗯…所以有时候面对在一起几天,就提出去睡的异性我就分分钟pass掉。
我呵呵的笑。蛮好的。
后来问他主播找了没,公司生意怎么样,快手视频又发了几个,最近是否开心,有没有中意的小姐姐……一一作答后,给他讲了我最近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步行去一条小吃街去吃饭了。
我喜欢徒步。因为我时常坐错公交车,我是路痴+白痴。所以我有时候提出散步的建议(和我熟悉的话)大家大都是怕的,害怕到最后走到两腿发直。
吃过饭之后我们又要走路。我不喜欢描写食物,我对食物没什么欲望,除了抹茶味的一切,还有鱼片和寿司。我喜欢抹茶的带有清新的苦还有鱼片的腥。还有寿司的精致。
天慢慢暗下来了。(说了一堆,天终于暗下来了!!!)
我说,李曳,我想吃烤地瓜。
我感觉在冬天的时候,和喜欢的人一起慢吞吞的边走边吃烤地瓜是一件特别美好的事。
他说我容易满足,一块烤地瓜就能逗开心。
我说,那也得看谁买。
他兴冲冲的跑开了,到处找卖烤地瓜的摊。我说,你这个大笨蛋,烤地瓜应该是闻着味去找的。他说我傻,是应该是看着冒热气的地方去买。
我寂寞的看着他的背影笑笑,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蛮失落的。
等他回来时,我已经听了一首歌了,他脸上带着笑,孩子一样,小跑过来朝我挥动手里的烤地瓜,迎着光对着我,依旧瘦瘦的,白白的。从那会失落开始我就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我搂着他的脖子,我说,别动。
入他怀抱之前,我在把他想象成什么人。可是我发现我不能把他想象成任何一个人——我好像在这世间没有一个爱的异性,无处安放有时我扑腾而起的纷纷情欲。
我放开了他,心却是被拧巴着再也无法膨胀起来了。
我把耳机塞给他一个,两个人并排着走,挽着他的胳膊,一起吃,一起听歌。
我说,为什么来见我呢?
他说,说实话么?
嗯,实话。
其实只是感觉单身啊,想找一个不讨厌的小姐姐一起待着呀,不然无聊到不知道要做什么。但是想不到能找谁。一般鲜少有人能像你一样,给我那种亲切感。
听到“不讨厌”、“想不到找谁”、“亲切感”我这次郑重的抱了抱他。
这次我心里充满了使命感:我在被一个人需要,这就是我此刻存在的意义。我喜欢我被一个人需要,在他想不到任何人的时候。这个需要,绝不相关性欲。
我说,李曳,要是我们彼此相爱就好了。那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李曳说,相爱是难得的,所以啊,有时候能有一个喜欢的、不讨厌的人已经是不错了。至少,在那样子无聊的时刻,还能跑来和她一起散散步,听听歌,吃个烤地瓜。也深知,自己并没有那么重要,但是,心里还是要有个寄托啊。
是吧。所谓爱,不过是能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随时给一个人发消息,告诉他,我想你了。或者在辗转难眠的夜里找一个寄托。或者把所有内心的软弱、柔软全都袒露给他。
李曳,我们都会幸福的是吧?
是啊。一定会的。
可是那个人再不来的话,我都要下雪了呢。
那个人不来,总有人会来呀。我这不是大老远来看你这张臭脸了吗。
是啊……总有人来。
这么说着,突然就感觉手里烤地瓜的热气都变得有人情味了。
送我回去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后来李曵开着他的车打开窗户开着音乐缓缓的载着我围这个城市转了一小圈。我从反光镜中看过李曵的脸,有什么说不出道不明的情绪在他脸上。
道路上的风是冷的,灯也是冷的,车灯照到的远处白亮亮的像是雪一样。
我扑哧一声笑出声,我突然想到一句话,我说李曵,你现在认真开车的样子像是路边给手机贴膜的。
李曵看了我一眼,别说那么惨好吧大姐?谁说我非得在路边贴膜啊,我非要在天桥上贴......
好好好,在哪贴都成。
以后啊,毕了业没工作别担心,我给手机贴膜或者偷电瓶养你啊。
哦,大学里丢的电瓶合着是被你这种人偷去养小姐姐了啊!
......
他回到住处时已经要凌晨十二点半了。和他道了晚安,让他早早休息。躺在床上的我不一会就睡着了,毕竟今天没有一个人散步,而且吃过烤地瓜。
睡着的前一秒,我在想:如果啊,有一天,你在路边看到了一个拥抱行道树、或者路灯的人啊,请不要讶异,不要嘲笑,也许,他/她只是在抱一个不可能的人啊,也许他/她是找不到一个可以拥抱的人啊......
我做过那样的事情,流着眼泪去抱一棵树......像个傻子一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