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还是怀念当年发送文字需要收费的日子。
当然,我更想怀念把文字封在信封里,贴上邮票寄出去,然后每天期待着回信的日子。但那样的经历在我整个人生里很短暂,很遗憾。
也很庆幸,我至少有过那样的日子。
一
记忆里,70个字就是一角钱。
我已经很吝啬了,每次都把想说的话,一口气、一次性发送。每次全方面地想了又想,有时候多了,有时候少了,多了就精简,少了就再含混一句。尽管如此,我每个月的短信费还是近百。
那是一个普通上班族月薪一千出头的年代。而我刚上初中。
对文字的吝啬,恐怕是从那时候养成的。刚写作那会,我很难写长文,写多少字最后都被我精简到70字以内。当然,有些夸张了,但我很难一口气把话说下去,我总说不到两句就回头看,现在也如此。
我通常一篇文章并不能顺利写完,我总在新出现的两句前后反复修改,好在大多数时候,我都是用手机在码字,很难想象如果我还在手写的那个年代……
手写的年代好像不限制字数,无非再撕下一页信纸。
总之,不知什么时候,我很难写超过70字的内容,最多最多两个70字,也就是140字。所以,微博在某一段时期,成为我最常发布内容的场合。
当然,那时候的内容已经全部被删除,被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我删除了,不是不给你们看,我自己也想看,但看不到了。一起删除的还有一些空间日志。
那个时候,我写得最多的就是诗歌,我总是用一两个小时去凝练那70或140字。即便那个时候已经有互联网,但是会上网的还不多,能上网的手机也不多,流量也很贵。
记得有一次周五放学,为了等她上线,我用手机登录QQ半个小时,迟迟没有消息,流量费却已经来到了12.8元。还是短信通知我,我才知道。于是我选择了下线。
那个时候,流量1kb等于1分钱,12.8元就是1280kb,也就是1.25MB。放到现在的互联网上,这种大小的流量,可能只够接收一张不是原图的照片。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12.8元,足足可以发送128条70字的短信了,为什么非要上网。因为那个时候,她妈妈发现她早恋,把她手机没收了,所以我们私下约定周末在QQ上联系。那时候的大人还不懂这些。
二
其实只有我这样。
就是,每一条短信似乎都无限接近于70字。这件事只有我这么干。
所以,我常常不回短信。这就是那个时候的“已读不回”。
要是对方发过来的短信,我只需不到十个字就能跟他说明白,我大概率希望他能自己想明白,而不是我用短信告诉他。
她就不一样,她连“嗯”都会给我单独回一条。我是不回的,不知道她是否时常觉得我很冷漠。也无从知道了。
但我想应该不会,你不会觉得一个要么不说话,要么长篇大论(70字)的人很冷漠吧。不会的。
现在回想起来,发出去的短信没有回音,确实是一件很寒心的事。你无从得知短信那头的人在干嘛,看没看,以及会怎么想。一切都是未知的,也因此一切变得谨慎。
我们都会很认真去对待这70个字。那个时候,印象中,好像是没有错别字的,也没有网络用语。我们不会把错别字发给对方,因为发出去以前,我们已经检查过好多遍了,确保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在准确表达我的意思。
说直白点,就是像对待作文那样,对待每一条短信。
不像现在,发错了还可以撤回。我从不反对科技,也不排斥科技,但有些便利,确实会让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变形。
当说出去的话可以收回时,我们对表达的敬畏之心也就淡化了。
三
前段时间,我有一篇文章突然被推送了。推送时,这篇文章已经发布一个多月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推送。
可是评论区都很奇怪,我说奇怪,是因为他们好像不属于我这个年代,他们的文字要比我知道的恐怕更久远一些。
那篇文章是一封信,是《一封来信》系列里的,《给不愿透露姓名女士的第十封信》。评论区有很多感情浓烈的留言,但是他们好像都要长我几辈。
我后来把这事也发出去了,收到了一条留言,我原本以为,她只是一条简单的评论,直到我看到最后一句话。
她是这么说的:
“我也去看了,是像极了以前那种情深款款的情书,以前真的有这么深的爱,所以她们喜欢,也可能勾起了当年的回忆,所以她们有礼貌地柔情地回复你,别笑,因为以前有见过真的,所以她们相信。”
“因为以前有见过真的,所以她们相信。”
我一瞬间,被这句话治愈到了。此时耳边还在响着微信的提示音,每秒十几条的消息提醒,每天有看不完的文字,听不完的语音,处理不完的信息,我几乎变得沉默寡言。
我无法在这样的信息流里与众人狂欢,因为以前我有见过真的,所以我相信。
文 字 © / 浇玫的诗人
插 图 © / 浇玫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