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来说,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求申请机构在人、财、物方面要达到相关资质。
而人员的资质,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直接影响到申请登记的成败。
本篇介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在高级管理人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要求。
哪些人员定义为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我们不讨论公司法或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等所谓的高管。
我们所称的高管,指的是中基协认定的类别。
基协认为,高管指私募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
对于拟任职的高管,其需要向登记辅导律师提供更为详尽的尽调材料,其需要在基协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报送更为详尽的登记材料。
另外,私募管理人登记通过后,高管的工作履历信息将会对外公示展示。
申请机构的全职员工(含高管与非高管)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
全职员工的认定口径一般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其缴纳社保为判断标准。
若员工年龄较大已经退休,则对于该类退休返聘员工,可以不用为其缴纳社保,但需要提供其退休证。
关于全体员工的基金从业资格:
中基协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中基协规定: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中基协登记窗口补正意见规定:按照《基金法》第九条,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贵机构从事募集、投资(含交易)、风控、运营、研究等职务的员工均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请贵机构自查,请负责上述工作的员工尚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后再提交申请材料。
因此,实际上,我们建议申请机构只能有从事财务和行政人事方面工作的员工可以没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他的人员都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高管和一般从业人员均可以通过中基协的考试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而高管还可以通过资格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当前,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分为三科: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经常有客户疑惑而向我们咨询,是否从事证券类私募管理人的,只能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是否从事股权、创投类私募管理人的,只能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
不是的。
当前中基协并没有限定通过不同考试科目对应可从事私募管理人的种类。
无论是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注册条件,均可在所有类别的私募管理人工作。
因通过资格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具体情形较多,且并不常见,本篇不做展开介绍。
中基协对于专业胜任能力的规定比较笼统: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申请机构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
登记备案的实操中,中基协关于专业胜任能力的窗口反馈意见则更细致,更具有指导性。
对于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而言,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威威律私建议要有3-5年甚至5年以上私募、公募、券商、期货、信托以及其他金融投资机构的工作背景。
并能够提供两类证明材料:
第一,投资类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需提供相关投资类岗位的离职证明、或岗位证明、或任免决议、或劳动合同等。
第二,管理证券投资类产品的证明。
1)作为基金经理管理私募基金的:需提供由基金估值机构出具的包含资金规模、投资期限、投资业绩、组合投资及获益情况的证明文件(如净值数据),加盖证明出具机构公章;同时需提供由该基金管理人盖章确认的,Ambers 系统中该基金界面下其担任基金经理的系统记录截图等类似证明。
2)作为其他金融产品的基金经理(投资主办)的:需提供该产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关于包含资金规模、管理期限、 投资业绩、组合投资及获益情况的证明文件,加盖证明出具机构公章。
3)作为非基金经理参与基金管理的:需提供基金管理人出具的包含其职务、任职期限、以及具体参与工作的证明;若具体参与基金投资工作,需提供由基金估值机构出具的包含资金规模、投资期限、投资业绩、组合投资及获益情况的证明文件。
4)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需提供开户机构(券商或者期货公司)所出具的资金规模、投资期限、投资业绩、组合投资及获益情况的证明文件,加盖证明出具机构公章;同时该证明应该满足最近3年年均规模大于1000万的业绩要求。
对于股权、创投类私募管理人而言,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威威律私建议要有3-5年甚至5年以上私募股权、股权/创投企业、上市公司、券商、期货、信托以及其他金融投资机构的工作背景。
并能够提供两类证明材料:
第一,投资类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需提供相关投资类岗位的离职证明、或岗位证明、或任免决议、或劳动合同、或历史社保记录等,以上材料可以显示其职务、任职期限、 以及具体参与工作等内容。
第二,管理股权/创投类项目的证明。
1)以基金(机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需提供以该产品 (机构)名义所签署的投资协议、投资打款的银行回单、 退出证明、退出回款的银行回单等材料,材料需能体现投资规模、退出方式、收益情况等;需提供该基金管理人(机构)出具的包含其职务、任职期限、以及具体参与工作的证明,或者投委会决议。以上材料需加盖证明出具机构公章。
2)个人参与股权投资的:需提供以本人名义所签署的投资协议、投资打款的银行回单、退出证明、退出回款的银行回单等材料,材料需能体现投资规模、退出方式、收益情况等。
对于私募管理人而言,其合规风控负责人,威威律私建议要有3-5年私募、公募、券商、期货、信托、律所、股权/创投企业以及其他金融投资机构的“风控或合规岗位”工作背景。
并能够提供两类证明材料:
第一,风控或合规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如离职证明、或岗位证明、或任免决议、或劳动合同、或历史社保记录等。
第二,若有,可进一步提供参与产品/项目具体风控或合规工作的底稿材料。
关于竞业禁止,中基协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竞业禁止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应当同时从事与私募业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而通常,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是中基协认定的冲突业务。
申请机构各高管及一般从业人员要自查是否存在冲突情况;如有,要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对于申请机构一般员工的兼职要求: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对于申请机构高管的兼职要求:
1)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2)不得在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3)除法定代表人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高管人员原则上不应兼职;若有兼职情形,应当提供兼职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等材料),同时兼职高管人员数量应不高于申请机构全部高管人员数量的1/2;
4)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兼职高管人员应当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机构兼职的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事实上,实操层面,通常除了法定代表人可以兼职外,其他高管不能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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