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第三次拿起《月亮与六便士》了。这次终于读完了,而且是一口气读完。老实说,前两次读的时候还认为这部作品名不副实,被夸大了。因为作者提到了很多历史上著名的文学家、艺术家,引用了很多他们的作品、观点和相关的典故。感觉就像在读先秦的文言文,非常晦涩。如果不是对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前的西方美术史和文学史特别熟悉的话,没法顺利的读下去。我甚至一度认为作者在掉书袋、拽文、故作高深。
这次再读的时候,一开始也是硬着头皮作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没想到从第三章开始,故事性变得强了起来。虽然后面各章节仍然穿插着许多关于文学和艺术的思考和评价,但故事性已经变成了主流。哪些评论已经变成了对故事的说明和补充,虽然这些评论和思考相当有哲理,堪称全书的亮点。而且,看文整本之后再回头看前引经据典的两章,才发现它们不可或缺。正是这两个章节为全书定下了基调。
合上这本书,作者对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放弃优渥的家庭生活去追求艺术理想的举动是非常佩服的。虽然全书80%的章节里,作者对主人公的为人处世方式都表示出了不认同。然而,作者在字里行间仍然不断透露出“这是天才的想法,我一介凡人理解不了”的意思。或者说,归根到底,作者对主人公是认同和推崇的。
我佩服主人公对艺术的追求,但对这个人我一点儿也不认同,一丝一毫也不。天才都是疯子。斯特里克兰抛家弃子、勾引朋友的老婆、和南太平洋的土著女子结婚受其供养,行事无所顾忌,对人刻薄冷淡,我姑且承认他是为了艺术追求吧。但是,我们知道,就算是作者本身在书中也认为,艺术的目的是展现美,或者是引起人们对美的向往。追求某一种的美的极致而对周围的人造成了伤害,这是“魔”,是执念。俗话说:“不疯魔,不成佛”,他是成“佛”了。别人呢,就应该为了成就这尊“佛”而沉沦苦海?诚然,美很重要,但是艺术的“美”和生命孰轻孰重。为了艺术追求不顾自己的生命确实值得敬佩,毕竟自己的生命由自己做主。但为了艺术追求不顾别人的生命呢?这不是美,这是自私!是恶!是丑!
我不懂艺术。我怕我的理解太狭隘。合上这本书之后,我专门查了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原型,特意上网搜了他的作品。诚然,这些作品有些是很不错。但是,我没有体会到作者所说:画家想要通过作品表现他灵魂的呐喊,表现宇宙的真谛。我能从中感受到美,但还达不到震撼灵魂的程度。或许因为我就是一俗人,没办法跳出红尘苦海俯瞰众生万相吧!
作为一个俗人,这些作品能那么备受推崇,我是不是可以这样恶意的揣测?作为和画家共同生活的女人来说,我为了支持他创作牺牲了那么多,现在有人说他的作品是伟大的,那必须是伟大的,因为这里面有我的心血啊!作为他的朋友来说,我在他备受冷眼与嘲笑的时候一直支持他,鼓励他,现在有人说他的作品直击灵魂,这太好了,终于找到知音了(虽然当时可能仅仅是同情)!作为他的子女来说,有人说我爸爸是个天才,那是当然的,不然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我!
这些恶意揣测源于我对主人公本人和作品获得过高的评价的不认同。但这些也不是毫无根据。开篇,作者就写到斯特里克兰去世且作品出名之后,作为牧师的儿子写了一部他的传记,展现的是一位好丈夫好父亲;作者本身在追寻主人公生前足迹时,访问过很多他生前的朋友,其中不乏认为主人公是天才的人,但是,他们都后悔没有在他生前多买几幅他的作品。包括最后和他生活在一起并供养他的土著女人,在主人公去世不久就以十几法郎的价格把他的画作都卖掉了。就这样对待他们口中的天才艺术家的伟大作品?反正我不懂!
总之,我不是艺术家,更不是天才!所以我理解不了天才艺术家的极端。我不敢苟同作者对主人公的推崇,但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月亮与六便士”,心中的理想与现实的生活。孰轻孰重,我不好评判。甚至连这个世界是不是可以这么简单的用“非此即彼”的方式对待,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俗人、庸人、凡人,我一直相信两句话:“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