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处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链条之中,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利益共同体。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揭示了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的依存关系。“我为人人”,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基点,是“人人为我”的基础和前提。一个“我为人人”的人,身上充满“大我”的爱心和满满的正能量,他们心地善良,乐于助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热心奉献自我,这种忘我的大爱一定能收到“人人为我”的爱心回馈。 与之相反,如果一个人以“小我”为念,一心想着“人人为我”,而缺失“我为人人”的理念和自觉,所有好处都想自我独享,拔一毛利他人而不为,其结果只能是人人唾之弃之,为大众讨厌和齿冷。舍得,舍得,有舍方有得。天下的事就是这样,奉献与获取、投入与回报总是互为因果的。因此,作为一个社会人,当你和别人打交道时,不要总是想着占别人的便宜,也不必在蝇头小利面前锱铢必较。实践证明,一个心中装着自已、眼中只有利益的人,人生的路不可能走长走远;那些把个人利益看淡、把人间真情看重、心里装着他人的人,也许眼前的路会有些起伏曲折,但只有走下去,一定会得到众人扶持和帮助。 善助人者,天亦助之。中国人向来信奉因果报应,希望他人好,自已才会好;只有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让我们都奉献一份人间大爱,让“我为人人”与“人人为我”的良性互动成为构建社会利益共同体的坚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