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很多人问我“你长大了想做什么”,长大了很多人聊到“你小时候怎么怎么样“,我觉得人是个很奇怪的群体,总是不满足于当下,不喜欢谈论当下,我自己也是这样,我也是这样一个怀旧的人,大学怀念高中,高中怀念初中,初中怀念小学,所以梦想这东西,就变得越来越遥远了。
但我现在找到了珍惜眼前的理由,每当我想到以后会怀念现在,我就觉得假装快乐也要快乐一阵子,否则以后就没有什么可供怀念的了。
除此以外,我觉得我的思想一直在倒退。这种想法来源于我看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之后,我必须要说,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我个人认为一部作品优秀与否有两个标准,第一,说人话;第二,足以以假乱真。
引起共鸣这一点并不是很重要,我觉得一个作家首先得有独立的思考,我前阵子写东西也总是局限于这件事上,我发觉自己看文章代入感太强了,太过感性、喜欢寻求同类并不是件好事。
我的朋友发觉我长时间写东西,整个人并不开心,告诉我少写太文艺太装逼的东西,我也发现自己原来写东西很少说人话,所以我也不算个好的写字的人。不过现在写东西搭腔调的人太多了,这也不能完全怪我。
总而言之我看完之后,还特意去百度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这个人,发现他的原型是高更,我才觉得毛姆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要是编故事、说谎话给你听,你肯定会以为是真的,他很擅长这方面。
起初我觉得“月亮与六便士”这个名字取得很文艺,但是怎么也想不到它们之间的联系。书的封面上说“多少人只是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但是我觉得,毛姆个人在里面并没有刻意谈论两者的关系,否则这个故事就要毁于一旦了。
月亮与六便士,就是梦想与现实,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完之后首先想到的是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选了红玫瑰,白玫瑰就是床前明月光,红玫瑰就是一抹蚊子血;选了白玫瑰,红玫瑰就是手掌的朱砂痣,白玫瑰就是嘴角的饭粒。
张爱玲深谙男女关系的道理,这句话用在月亮与六便士的关系上也说得通,就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当然这个道理只适用于个性纠结的大多数,对于极少部分义无反顾的人就不适用,譬如书里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
四十多岁的男人,冷漠地抛妻弃子,遵从内心想完成画家的梦想,辗转巴黎、原始的小岛,最终在找到了一生寻求的目标后,得麻风病安然死去。
关于他这么做的道理,毛姆说他想不通,所以他创造了一个近乎神秘的指引,我觉得就类似于灵光一闪,好像天眼突然打开了一样,俗称“开窍”。
我以前听学校的一个讲座,说是大部分人都是在用右脑思考问题,而左脑的潜能没有被完全开发,还拿了爱迪生还是爱因斯坦做例子。
我觉得这件事很科学,总是试着关闭右脑,用左眼去看,左脑去想,不过很可惜,坚持没多久,我就放弃了,如果没有放弃,我现在可能也是一个追逐月亮的天才,或者我像柏拉图一样,每天甩胳膊300下,也许过了一年,我也有望成为哲学家。
总得来说,我还是很羡慕斯特里克兰,他的左脑比我锻炼得好,可能平时也抡抡胳膊,但他究竟有没有变成天才,这就很难说了,至少在他最初开始画画的时候,确实没有人认为他画得好。
一个四十多岁的油腻大叔,突然开始想以画为生了,这听起来确实有点荒唐,但你骂他,他只是笑着怼你“你以为我会在意你怎么看我吗”,这就把天聊死了。
除了不会聊天,不在意别人的评价,我还很佩服他的自控能力。
很多人一直在寻求梦想与现实的平衡,当然这个现实,指的是物质。他偏不,住小破屋、饿自己就算了,他还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情感和欲望,我觉得这是一种境界,他在和自己的身体本能做斗争。
我一直想成为王小波笔下的“伟大一族”,但我发现,我实现不了这个梦想了。首先,我不够冷漠,我还有很多事情放不下,其次,我左脑用得少,胳膊没怎么抡,再次,我慢慢地喜欢靠别人来印记自己的价值观了,喜欢在文字里找同类,也喜欢去说服别人,最后,我容易饿,也很感性。
看吧,我可以找出很多个借口不做一件事,而且全部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