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还没分手时,有次很莫名其妙的就感冒了,盛夏时节在办公室冷的牙齿不停的“叩叩叩”。经理怕我一个人带坏一屋子人,急急忙忙批了假放我回家。到家才悲剧的发现家里特别巧的除了感冒药啥药都有。
那时我和当时的男朋友租住在一个很老的楼,那个楼在一个山坡上。每次回家要先翻过一条漫长的上坡,然后再通过那个长了草的楼梯达到六楼。有时候冬天下雪,太阳出来雪化了,温度下降雪水又冻成冰时,出租车就不肯开到我家楼下了,理由是那么陡的坡子上面又全是冰,就算运气好开了上来,下去时就很可能会”刺溜“一下滑下去的。
量了一下体温,超过39.5度,客观的评估了一下自己,确实没有力气翻过那个山坡去买药。
抖着手拔通了男友的电话,说明病情,麻烦他下班时带点退烧药给我,当然如果不是特别忙,我还是挺希望他能请假带我去个医院什么的。然后就在时冷时热的半梦半醒里裹着两床被子熬过了一下午。其中无数出现幻觉男朋友回来时,还了救命的仙丹拯救了我。当他真的兴高采烈的出现在门口,兴奋的跟我汇报说买了条鱼和一些羊肉,打算炖一个汤给我喝,喝完出了汗很快就会好起来时,我觉得可能过去了一个世纪,因为外面的天都已经黑了。
估算了一下当时的情况,比起鱼汤我更想先得到水和退烧药。当我委婉的提出这个看法时,前男友愣了一下,挺惋惜的告诉我因为一心想买鱼和羊肉而忘记买药了,但是不要紧的,他现在马上去煮个汤,煮好之后我热热的喝上一碗出了汗就会好起来的,所以药什么的并不重要。
当时如果他没瞎,应该能看得出来我身上的两床被子和因为发烧而通红的脸。如果没有药物加持,我可能活不到鱼汤煮好的那一刻了,强撑着精神要求他先买点药救救我,然后再煮那个汤,其实我也不怎么想喝汤,如果可以的话,给我一碗白米粥就行了。
前男友点点头出门去了,在我以为自己得救的那一瞬间,他又回来了,我诧异于他的迅速,因为感觉从出门到回来的这段时间只够他下楼再上楼。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对的,他就是下楼又上楼了:“鱼和羊肉扔了,你说你不想喝汤,留着也没什么用,扔了。”
力量来源于求生欲,裹着深秋的大衣扶着墙出门。到楼下时他追了上来,也算不上是追,因为我走的好比蠕动。路过垃圾箱时,他用夹着烟的手指给我看:“喏,那个,我刚才扔的鱼和羊肉,本来是要煮给你的。”这个画面直到今天,还会时不时的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老觉得我分手时的决然和这事儿有些关系。
认识现在的男友的时候,还受困于前男友的伤害,深刻的反醒后,得出自己一个人要比有个男朋友强的结论。反正都是要靠自己的,没有男朋友还能少生点气。
工作上有对接,那时还不是男友的男友到办公室找我时听说同事说我生病了。生理期痛经,也刚好借机会偷懒休息一天。他提出过来探望我的建议,我拒绝了,他还是坚持,思考再三说那就晚上下班过来吧,刚好顺路帮我带个止疼药。
那时候我已经从原来的房子搬了出来,从一个山顶搬到了另一个山顶,买药来回要走半个钟头,想想都感觉痛经更严重了。盛夏的中午,我抱着暖宝斜眼瞟向窗外时,看见他像一只雪人一样,拎着两只塑料袋艰难的走在热气腾腾的柏油马路上,那一瞬间我真的很担心他下一秒会融化在正午的阳光下。
一只袋子装吃的,一只袋子装药。满脸通红的跟我解释:“我没买过这种药,药店的人说这几句是常用的,就买来了。药店的人说得先吃饭再吃药,你先吃点东西,然后再把药吃了。”一边从袋子里掏打包盒,絮絮叨叨的说:“饭店的人说了,这个时候吃点甜的就会不那么疼了。”
捂着肚子抱着暖宝歪在沙发上看他兴冲冲的在茶几上摆出了锅包肉、菠萝咕老肉、松仁玉米还有可乐鸡翅。在他再三示意不要客气的目光中,我只好说出实话:“我吃不来甜口的菜。”那一瞬间我很希望他能像前男友那样愤然离去,因为我的肚子好疼,他走了我就可以吃完药歪在沙发上继续哼哼叽叽的专心怜惜自己,而不是故作坚强的分神和他说话。
他果真收拾起了饭盒,在我充满希望的目光中问我:”那你吃什么呀,大夫说得吃了饭才能吃药。我再出去给你买吧。“很绝望的摆摆手:“我什么也不想吃,你赶紧回公司吧,呆会我舒服点了自己煮点粥就行了。”
之后的一个小时里,他在我的厨房里忙的不像样,找锅找了半天,又找半天的大米,我觉得他其实挺想跟我打听一下比如锅在哪里米在哪里这一类的事,但是看到我一副”我要死了你别来烦我“的样子,又默默的回到厨房自食其力去了。稀里哗啦的我觉得他把那个大米洗了能有一百遍,可怜我那六块钱一斤的免洗大米。我怀疑他是不是一直拿着手机看时间,站在灶台前特别精准的每隔五分钟拿着大饭勺搅一次,搅了差不多十次之后,端上来一碗绵软稀烂的白粥,蹲在一旁严肃而认真的看我吃完才急急忙忙的跑回去上班。
婚礼上,他说,那是第一次煮粥,一边百度查一边照着做,当真是现学现卖,端上来等我喝的时候感觉紧张的都快晕过去了。
全场大笑,主持人笑着问我,粥是什么味道的,是不是幸福的味道?”
我说:”幸福幸福,要是当时能给点咸菜,就更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