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活着》与《第七天》后,我又读完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是一部与《活着》一样,通过小人物的艰难生存来展示中国历史发展的小说。两位主人公在困难面前,都是用尽全力地抗争。不同的是,《活着》太过沉重,福贵失去了所有的亲人,陪伴他的只有那头老牛,他只为活着而活着;而《许》却是用诙谐幽默的喜剧笔法,来向我们讲述许家曲曲折折的故事。比起福贵,许三观是幸福的,他所有的亲人都安然无恙地活着,包括他自己。
确切地说,《许》是一部悲喜剧,是让你在忍俊不禁的同时,感到心稍稍地抽动了一下。你不会感受压抑和愤懑,即便是面对那非人的文化大革命和难以维继的大灾荒。我以为,小说的主题,除了表现小人物在生活陷入绝境之时,所表现出的求生的欲望和坚强的意志以及为人的尊严,还有人与人之间无处不在的爱。
首先,是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夫妻之爱。他们的爱很平淡,平淡得你几乎感受不到。他们之间没有过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爱情,许三观横刀夺爱,用卖血挣来的钱请许玉兰吃了一顿八角三分钱的晚饭,买了一瓶黄洒和一条大前门香烟,笼络了许玉兰的爹,硬生生地拆开了许王兰和何小勇,成功地将“油条西施”娶回了家。许玉兰为他生了三个儿子,却因为大儿子一乐长得越来越不像他,便一个劲地挤兑她:打她、骂她,还让她在一乐闯祸后去找何小勇要钱。甚至于在方铁匠带人来家搬东西的时候,他一个劲地帮忙,比别人都卖力。可当许玉兰被当作“妓女”陪斗的时候,他白天去给她送饭,在白米饭下面悄悄藏了肉和菜,晚上回到家给她烫脚,怕饭菜凉了,还焐在被窝里。在家里召开批斗会的时候,他对孩子们说“我也犯过生活错误”“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这样的爱才是真爱,这样的男人才值得托付终身。在危难时刻的不离不弃,一句关心的话语、一顿可口的饭菜,足以胜过平常日子里的甜言蜜语、玲珑绸缎。
其次,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之爱。许三观与许一乐究竟是不是父子,没有DNA鉴定,大家只是推测,而这种推测在当时是极具说服力的。因为许玉兰与何小勇有过那么一次,又因为许一乐长得很像何小勇,自然许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本来许三观是最喜欢大儿子许一乐的,但因为许一乐不是他许三观的种,他便一个劲地排斥他。当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倒在医院的病床上时,他死活不出医药费,还逼着一乐去找何小勇要钱。他总觉得自己不该给一乐花额外的钱,他卖血挣得的钱更不能。所以,在大饥荒的年代,他用卖血的钱领着许玉兰与二乐、三乐到胜利饭店饱饱地吃了一碗面,却让一乐到王二胡子的小吃店去买个红薯吃。直到一乐因此而出走。但当我读到他找到一乐后,背着一乐也去吃了一碗面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内心深处是放不下这个儿子的。为了给一乐补补身子,他卖了一次血。当一乐得了肝炎,到上海治病时,他豁出了自己的命,一路卖血,为一乐筹钱。这样的父子之情,是连着心、牵着命的。此时的许三观虽说身体弱了,但他的精神异常强大,他的形象也因此而伟岸。他是典型的中国式的父亲,在艰难困苦面前,咬咬牙,死命地往过挺。
当然,除了夫妻之爱与父子之爱,还有陌生人之间的爱,还有彼此有怨恨的人之间的爱(这表现在许三观一家与何小勇一家之间)。这整个就是一部在特殊年代里用鲜血铸就的爱的史诗。余华用他幽默的语言,轻松地向我们传达了这份爱,但同时也客观地展露了那个艰难的时代,让我们在开心一笑的同时感到内心的怅然。
《许》还有一个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它的人物语言。简短的对话,人物就呼之欲出。这是我最喜欢的。我总觉得,只有写作高手才可以从人物对白上,来勾勒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余华有这个能力,因此我钟爱余华。你若如我,也必爱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