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你看,好大一只狗诶!”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可爱女孩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狗说道。她拉起母亲的手就往那里奔去,她笑着应她的话,由着她拽去。
大狗是人扮的,外形可爱,通身毛绒绒的很软,很受孩童和年轻女人们的喜爱。女孩跑到“它”面前时松开了母亲的手,径自贴到他软绵绵的身上,母亲忙唤她慢点,别撞倒了人家。大狗晃了晃粗笨的双手,将头别下看着女孩。“大狗狗,你热不热呀?”女孩抬头看着“它”黑黑的眼睛说。此时下午已近傍晚,阳光撒在身上比起灼热更多的是温温的暖意,但毕竟温度尚有二十七八,想来人若是套在偌大的毛绒玩偶壳里应该还是相当闷热的。可不就是!尽管里头装有三个小风扇转啊转啊隆隆地吹,王锋还是被闷热得浑身是汗了。他没说话,只是又晃了晃双手。“是不热的意思吗?”女孩问。他点点头。“妈妈,帮我们拍一张照吧。”“好啊。”女人拿起手机,女孩转过身来,轻轻靠在大狗的身上。大狗将左掌举起,露出黑白相间的毛肉垫。“咔!”手机里响起拍下照片的声音。女孩兴奋地跑过去看过,满意极了,又笑着向大狗道了别。大狗也摆了摆手。
又来了一对年轻的情侣。他们挽着手,通身的衣服彼此颜色互补,脚下的鞋子是同款,只是大小不同。年轻女人远远地就望到了大狗,觉得很是可爱,赶忙着就要过来拍照。“你好,请问我们可以和你拍一张照片吗?”男孩走上前来礼貌地询问。大狗点头。女人走上前来,双手环抱起“它”圆而粗的右手,男孩退开几步远拍下了照片。她又变换过几副姿态,又拍过几张,最后一张是将脸迈入“它”毛绒的肚腹侧对着镜头。女人青春洋溢,稚嫩的脸颊白皙而柔和,王锋害羞得红了脸,好在是还隔着这身不寻常的衣裳。女孩简单地看过照片,也很满意,二人道过谢,走了。
王锋看着二人在夕阳光下牵手远去的背影,有些落寞。他顶不喜欢傍晚,这意味着就要入夜,意味着他就要脱下这身衣裳。尽管这身厚实笨重的衣裳闷热,令他不断流汗,尽管眼前的世界总被笼罩在那层透明的黑色眼罩上,不那么明亮。他依然爱穿这身不寻常的衣裳。
入夜了。公园里的人明显得少了。王锋已经脱去了那身玩偶壳,重新以“人”的身份走在绿道上了。他生得挺拔高大,但有些过胖,一米八五的个头有近二百斤的体重,结果是通身圆润没有线条,肚子还往前突出明显的一块,李俊常常戏谑地说他这肚子保底有八个月了。他的脸庞并不比他过胖的身躯多上几分魅力。他塌鼻子,小眼睛,一双招风耳将他衬托得活像一只猴子,他记得上学时同学们便都不客气地唤他作猴子,恰好他也是属猴子的,或许这也是天意吧。他所工作的这里是一座以猫狗为主题的公园,不大,但很鲜明,一条南北垂向笔直的泊油路将公园竖劈成整齐的左右两边,一边是“猫园”,一边是“狗园”,里头各自散布着形态各异品种不同的猫狗石像,还分别有一个人扮的猫狗。王锋便是那只“狗”,常常谐谑他的李俊则是那只“猫”。
王锋站到了那竖劈下来的泊油路上从北往南数下来的第十二盏路灯下,这是他和李俊每天下班时相约着集合一起回家的地点。其实离他们二人最近的是第十三盏路灯,但李俊是信耶稣主的,十三对他来说是个极坏的数字,因此改成了十二。月亮渐地升高,路灯有些泛黄的光洒落在此刻不大有人的泊油路上,王锋站定等了许久,还不见李俊的踪影。噢!他想起来中午时他已向他说过今晚要去约会,不与他同行。还是下午忙忘了头,他拍了拍后脑瓜,孤单地迈步朝北往家里去。
他本有许多话想同他说,今天一天下来依然有许多孩童和年轻的女人与他合了影,发生了许多他以为有趣的事。可他并未与他同行,他也就只好把话又咽回了肚子里自个回忆,自个消化,自个与自个对话。由于孤独日久,他早已精于此道了。泊油路的尽头是宽敞的马路,高高悬吊起来的路灯将道路照耀得明亮如同白昼,只有不远处宽大的人行天桥下有几道阴影,他拐向那里。他又想起了什么要说的话,但转过头来才想起身旁空无一人。李俊自打结识陈翠兰以来就渐少地与他同行,两天前他还听他说起了许多有关她的事。他也见过陈翠兰。她大概一米六五的身高,胖瘦恰好,五官算不上出彩但皮肤却白得像雪,因此看着颇有几分贵气,一副生人勿近的冰冷派头。那天她给他留下的也大概是这样的印象。但他口中的她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副活泼形象,她俏皮,多话,总爱黏在他身上。他听过之后常疑心他那天见到的和李俊后来所说的是否是同一个女人。显然是。李俊神态举止间一向风度翩翩,极讨女人喜欢,他记得五个月前有位已婚女人还纠缠了他许久,最后还是他横下心来不再搭理她。
那次他们相约着吃饭的一共有四个人,他,李俊,陈翠兰和她的一个同事。他记得那女人比陈翠兰要高些,要瘦些,五官棱角分明得也要好看一些,但皮肤自然是比不上她白,每天来找他合照的有那么多人,他就没见过几个比陈翠兰还要白的女人。那时李俊大概还未与陈翠兰正式交往,空气中尚有那股朦朦胧胧,捉摸不透的意味。但其实他们对彼此的情意已然明了,王锋在一旁看得再清楚不过,只是当局者迷。他也试着与那不记得名字的女人说上几句话,大体是无关紧要地闲谈,她不甚有兴趣的模样大略不仅是对谈话的内容,也是对他。对此他心知肚明,他一向不讨女人喜欢,他以为这是他样貌丑陋的缘故。对此他深以为自卑,不敢正眼看人,结果是那张本就颇像猴头的脸更添上了几抹畏畏缩缩的鼠模鼠样,叫哪个女人看了都不免索然无味。但他对她却是饶有兴趣,只是无奈她不怎搭理他,因此在生硬地与她开启了几次简短的对话之后,他泄了气。热脸贴冷屁股的事,对他来说实在难以坚持。
后来那天的对话大体是围绕着李俊和陈翠兰之间的,饭后他们四人还去咖啡馆里小坐了一会儿。结账时王锋付了钱,提出要请他们喝,李俊和陈翠兰并未推脱向他道了谢,那女人却是执意要转给他钱,他无奈只好收下。或许她便是属于那一类女人,就是当真看不上一个男人的话,大概是一点好意都不会受他的。
到家了。王锋打开闪过几次后才能常亮的灯,关上了门。这是一座简陋窄小的单间屋子,没有空调,也没有电脑,角落里立着的一把吉他是为数不多的生活必需品之外的物件,上面落了些灰。他记得上次弹奏大概还是在半年以前,那次拨弦后不久便有人来势汹汹地叩响了屋门,那之后他便没再拿起过。洗澡时他依稀听见手机响起,洗过后他看到是母亲打来的电话,拨了回去。母亲接起了电话,说是农村老家有人说媒,那女人恰好与他在同一个区里,离得不远,问他的意见。他说只怕女人瞧不上他。母亲说他也老大不小了,结婚是当务之急,好歹要先见过了再说。他应了下来。挂去电话后不久,母亲微信里发来一个名片,他添加,不一会儿被通过,简单唠了起来。女人是属蛇的,长他三岁,今年三十五了,说是父母已经催得很紧。简单了解过后二人对了空闲时间,将见面约在了下周二晚上。入睡前,他又再次翻看起她的朋友圈来,里头尽是她在全国各地旅游时留下的风景照或是自拍,其中有几张自拍显然美颜过了度,白得像他小时候在太平间里常看见的些死人。
第二天午休时他向李俊说了相亲的事,李俊提醒他记得那天要穿宽大些的衣服,最好还是黑色的,显瘦。吃饭的地点和路线他也给了他建议,他牢牢记在心里,说今天下班后请他去吃饭作为答谢。下次,他说。原来李俊请了一周的假,要和陈翠兰和她同事和她同事新交往的男朋友一起去杭州旅游。那同事你也见过,他又说。那天她对他爱答不理的模样重又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他好似又品尝到了那天的苦涩滋味,翻来覆去许久都未入睡,倒是李俊已不知打了多少个呼噜了。午休时间就这么过了。
接下来的一周由于李俊没来上班,公园里缺少了“猫”,便只剩下“狗”了,因此来找“狗”的人就更多了,他每天从早到晚都与人不断合拍着照片,犹如行走的地标。尽管忙碌异常,常常连水都没空去喝,他却乐此不疲,心情格外得好。早上将要大班的女孩从草坪里摘下一朵黄花送给他,下午一个妆容精致穿着时髦的性感女人专门赶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来看他。几乎每天都有类似的事。灼热的日光撒在毛绒狗玩偶壳上,连小风扇吹进来的风都变得温热,他早已汗流浃背,却并不讨厌它们。他觉得那光是幸福的希望之光,那风同样夹带了温柔的夏气。
太阳沉沉落下,夜幕降临。“狗”脱下厚重沉闷的外壳,重新以“王锋”示人。走时,他向坐在工位上还在忙碌的新来的女人道别,女人应了一声未看他,算作是与他道了别。
时间很快来到周二,这天他向主管申请了提早一小时下班,主管欣然同意。他的出勤率之高在公园里是出了名的,主管自然也乐意遂他的心愿。下班后他先回家里洗过了澡,换上了前两天下班时刚买的崭新黑色宽敞长衣长裤,才出门去见那尚未谋面的女人。他很快就到了二人相约着会合的烤肉店门口,此时门前已经坐着不少排队的人,他走去问服务员取过号,前面还有十桌,预计要半个小时。反正她还未到,索性先等着。这家店是李俊推荐的,说是虽然贵了些,但口味和装修都不赖。此刻他朝里望去,又闻到店里头不时飘出的阵阵烤肉香气,觉得他说得确实在理。贵就贵些吧。前面大概还剩下三桌时,女人说是到了。他左顾右盼往复过几次,未认出她来,只好再问。她说她穿着一袭白连衣裙。他望见前方不远就有个穿着一袭白连衣裙的女人,但他怎么看都觉得与她朋友圈里的照片极不相像,眼前的女人要老上许多,尽管她已经化着很厚的妆了。但此刻这里也就这一个穿着白连衣裙的女人,他只好站起身来走上去询问。是她。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失望就掩饰不住地挂在了脸上,但她还是极客气地简单与他打过了招呼。
不一会儿就叫到了王锋方才取下的号,二人起身在服务员的引领下坐进了靠窗的一处座位。他扫过桌上的二维码,将手机递过去让她看看要吃啥,她接过看了起来。窗外对着的是繁华商场的外广场,那里色彩各异的灯火将地面映照成五光十色,很是绚丽夺目,极富大城市的气息。她将手机递还了他,他注意到右小角的金额已然到了五百多块,忙将她点过的菜品翻看过一遍。女人真是一点不客气,一口气便点下了数十样菜,他紧皱着眉,也不再看自己想吃什么了。他径直下了单。菜品很快端上了桌,每道菜都摆得极其规整漂亮,就是份量不多。打扮精致身着简约制服的年轻女服务员问他们是否需要代烤,他欣然点头,毕竟他对烤肉的时间掌握没底。很快服务员就烤好了第一盘肉,期间二人没说一句话,她甚至并未看他一眼,只是低头把弄着手机。肉烤好后她才放下了手机,他也拿起生菜包了一块肉吃了起来。口味确实不同与寻常烤肉店,肉质也更鲜嫩,说是什么和牛,他不甚明白,只觉得好吃是好吃,但价格未免贵得有些太多。全部吃完之后他并未很饱,但他装作已吃饱的模样询问她是否吃饱。饱了,她说完接连打了好几个嗝,大概是真得吃饱了。女人确实算不上好看,凸嘴巴,扁鼻子,浓妆遮盖不住的皱纹。目测人也不大懂礼数,仅有二人相会她却总是低头看手机,要不就是把视线别向窗外。尽管如此,他心底里还是愿意与她交往的,毕竟他自打娘胎里出身至今孑然一身也已三十二年了。于是他付过钱款之后,又问她是否要一起去喝杯咖啡。不了,谁晚上喝咖啡。女人的回应直白而冷漠。好吧。他说,打心底里放弃了念头。
二人一前一后地从烤肉店里出来,又僵硬地一前一后走到了商场门口,场面有一种送葬队伍般的肃穆庄重,就好像那商场大门是下葬的地方。走了。女人开口打破了沉默。他点头,道了别。看着女人渐渐融入夜色中的背影,他感到万般思绪涌上了心头。他既深刻体悟到怅然若失的愁闷,又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类似这样矛盾的思绪不断在他内心里涌现,令他也搞不清楚自己此刻的心境了。
最后是愁闷占据了上风,他索性自个往咖啡馆里去。
咖啡馆外头的桌椅还空着许多,里头倒是坐满了人,大概是现在的人都贪图空调冷气的缘故。尽管此时尚在夏天,但只要坐定下来,晚风徐徐吹打在身上也未尝不凉快。王锋寻了处四下无人的角落坐下,将桌椅再搬远了些。他破天荒地点下了一杯二十七块的咖啡,想着今晚反正已经花了五百多块钱了,不如就奢侈一回。以往他来这里总是点那十八块钱一杯的拿铁,这并不是他就那么爱喝拿铁,只是这十八块钱的拿铁已经是这里最便宜的了。结果这二十七块的咖啡才喝下一口他便开始后悔,太甜了,还不如那十八块钱的好喝。又喝了一口,更坚定了看法。两位年轻女人走进咖啡馆坐在了他一旁的桌上,他看着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他想起来了。下午时这两位年轻女人曾在公园里与他合照,其中那个浅棕色头发的女人还让它在合照时摸着她的头,他照着做了,她笑得很灿烂。她现在正审慎地看着他,紧皱着眉。他红了脸,赶忙将视线移开。她将头靠向另一个女人,嘀咕了几句,二人就起身坐到另一边的角落里去了。起了一阵风。不知怎得,他觉得风里夹带了几抹悲凉的秋意,将他心中的惆怅又添上了几分。
他忆起这几年的许多次相亲经历,大多都是吃过一次饭后便没了下文,偶的几个吃过饭后还有联系的也都不长久,总之交集都很浅。大概他这样的人这辈子都难以有女人缘,长相丑陋不说,还极不善言辞,事业家庭也算不上体面,自己做的是不甚有前途的工作,父亲母亲则是在太平间里待了一辈子。他常常觉得老家房子周围遍布着鬼魂,满是死亡的气味,因此自打离家以后便极少回去。
已坐远去的那两个年轻女人传来清脆的笑声,她们一边笑着一边说着什么,他依稀听到“公园”“狗”“可爱”这样的字眼,推测是在说“他”。咖啡馆里的人渐多了起来,外头也就要坐满,王锋觉得有些不自在,起身回了家。
李俊回来上班那天春风满面,脸色极好,走路时脚步轻快得像踏在云朵上。午休时王锋询问他缘由。我辞职了,他说。他惊讶地看着他。我和翠兰准备去杭州碰碰运气,这次我们一去到那里便都爱上了那个地方,想着若是能在那里生活的话该有多好,他说。反正我俩在这里的工作也算不上好,不如去碰碰运气,最差也就是换个地方生活罢了。他又说。对了,给你带了盒龙井,我记得你每天早上都会泡好了茶带过来喝。说着他从包里掏出一盒包装很有档次的茶叶递给了他。他强挤出笑容若无其事地接过道了谢,将就要与好友别离的不舍压抑在心里。不一会儿李俊又沉沉地打起了呼噜,王锋辗转反侧一中午未合眼。
入夜时分,他们最后一次在第十二盏路灯下会合,一起踏上回家的路。天上的月亮很圆,白得耀眼,大概今天又是农历十五,王锋想起上次十五圆月时他与李俊一起去打了桌球,有些怀念。今晚打桌球不?他问。不了,还得回去收拾行李。他说。什么时候走?他又问。明天早上十点。他又说。以往要走许久才到的十字路口今天好似格外得近,二人沉默半晌,回过神来已到了分别的十字路口。我走了。李俊说完,叹了口气。王锋心底里同样思绪万千,到头来只挤出一个好字。二人道过了别。
李俊去了杭州以后,王锋觉得夜晚更加难熬了。以往他还能偶尔去寻他打发过几晚,现在再没人陪他了,只有月亮每天以不同轮廓悬挂在窗外映照着他。午休时他躺在折叠床上再没有呼噜声打扰他,他却更难以入睡,入夜下班后他也不再需要绕路去那第十二盏路灯下,他却依然会绕去那里。他注意到泊油路上好像明亮了许多,抬起头来发现是路灯都换过了新的,盏盏射出的皆是明亮通透的白光。他极不自在地走在其上,就好像是这刺眼的光亮与他内心的孤寂形成了强烈的互斥反应,他还是更喜欢那泛黄的光。走到宽大天桥下的阴影处时,他又想起前阵子母亲介绍来的那个三十五岁女人,在那次吃过饭后二人便再没了联系。他来回琢磨许久,琢磨出一句自以为合适的开场白,发过去给她,还配上了一个表情。没有回应,犹如石沉大海。
一天晚上他照例走在泊油路上时身后的两个女轻女人正说着话。“你见过那只大猫吗?”“没欸,你见过?”“见过,我还拍过照呢,那大猫就跟那大狗一样可爱。”“啊......”她的声音中有几分惋惜。“上个月还在,后来不知道为啥就没有了。”“以后会有吗?”“不知道欸。”他已走到马路边上,拐向了回家的路。
王锋很少再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但并没有人察觉到。
公园里重又有了“猫”,但“它”只在晚上才出现,怪不得“猫园”里说猫是昼伏夜出的动物。这只新“猫”好像要高大懒惰一些,常常呆立在原地或是坐在一旁的长椅上。来往游客渐地熟悉了“它”之后,便都亲切地唤“它”作懒猫。懒猫的名气逐渐在公园里传开,夜晚来到的人也多了起来。其中最喜悦者莫过于泊油路入口一旁的便利店老板,由于晚上人流的增多,他每天可以多卖出不少的商品,还与公园里的工作人员合作推出了一款“懒猫”手办,也是销路颇佳。夜晚的热闹一般持续到十点为止,十点后出入公园的人都会明显得减少,十点半后更是只剩下悉数几个了,因此老板每到十点半便会开始盘点账目,整理货品。做完,十一点了,他会站定到门口,点燃一支烟吸上。
每当这时,泊油路上都会有一个男人缓缓走来。男人大概一米八五的个头,有些过胖,蹒跚的脚步透露出几分疲态,明亮的一盏盏路灯将他的影子照射得多变而杂乱,如同他头上汗湿过后凌乱的发。男人不断走近,脸庞也渐得清晰。男人塌鼻子,小眼睛,一双招风耳,活像一只不幸从森林中迷路来到城市的猴子。